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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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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这个问题确实很难处理,我们公司这个情况也是相当严重。有一个分公司总人数不到30人,去年第四季度有4个女员工请产假。。。有的女职工甚至还没进公司就怀孕了(当然可能本人不知情)一进公司就请婚假半个月,过了半年多又回家生孩子。公司的各项制度都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产假三个月,晚育可以再请45天,还有最多7个月的哺乳假。
我们现在能限制的只有应届生,但应届生也不需要公司的限制。
我也想知道有什么更好的方法。
不惑者
格物者
针对这样的情况,如果与的公司很在意的话有以下几个建议:
1、特别重要的岗位,不能离岗,改招男性,男的不需要有三期
2、 现在特别多的公司招已婚育的
3、 到学校招应届毕业生
在25-30岁是女性结婚和生育的最好时间,也是工作能力最强和精力比较好的时间,所以衡量的权利都在公司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再决定招什么人。
以上纯属个人建议,无任何的歧视
5楼说得很好呀。
分析岗位与人才的特征来聘用呀。
贵宾
难道你老婆不生孩子?
公司为什么不能大度点呢?
大家说都有道理,我虽然还没结婚,但之前也考虑过这个问题。
就算是公司接受你的产假,可是你的岗位总得有人顶上去,等放完假回来,就不一定是怎么回事了。很麻烦。
恩,我所了解到许多公司的一个潜规则就是一旦发现服务未满一年的女职员怀孕,基本上该人在公司就没有发展的机会了,或者说一旦所有假期结束,等待她的就是离职或者被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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