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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饭碗又回来了?————企业如何面对《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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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4:0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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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1-21 16:04:30 | 只看该作者

这样也行???[em16]

若视员工的利益为最大生产成本的话,那么,“黑心绵”之类的产品必定会继续存在!!!——员工都K了,何况消费者?

试想想:一、加大考核标准,就可以随便炒人;且随着员工年龄的增大,能力下降~~~当一个企业,在创业百年周年时,高兴地宣布:本企业从未有一个员工“退休”...,人心何在?二、缩小基本工资、以加大绩效工资:绩效标准会随许多的客观原因不断提高,当员工的能力有所不及时,楼主所说的“宽带共享”会有实现的可能么?

按目前雇主对《劳动法》的反应来看,上述的担心并不多余——与其怕“铁饭碗”的再现,不如想法子帮员工打造个“金”饭碗好了。

板凳
发表于 2008-1-21 19:39:49 | 只看该作者

这样也行???

[em08]
4
发表于 2008-1-22 12:51:10 | 只看该作者

都是理论上的,而且是不怎么地道的.可法律却无法禁止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 12:53:09编辑过]
5
发表于 2008-1-22 18:27:22 | 只看该作者

要注意关键岗位设计和绩效考核。

6
发表于 2008-1-24 09:03:25 | 只看该作者
企业的绩效管理是一个很好的举证工具,并且也是一个很好的考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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