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认为华为事件的本意并非规避劳动合同法,主要是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做法也是合法的。问题是,中国太多人治,缺少法制,华为又是如此瞩目,于是引发人为的干涉。 华为的做法是为企业的发展,但说他伤害社会,我不认同这个看法。难道一些人舒服地吃老本就不是伤害社会了,这对积极努力、有上进心的人是不公平的。积极的人没有出头之日,只有离开,企业最后剩下的会是什么样的一些人呢?令人担忧。 私下认为,制定这个法律的团队,在企业管理方面应该是个外行,对目前的国情了解也不完全。我在东莞,这里至少已长达两年闹普工荒,劳动者根本不是弱势团体,动辄以罢工相威胁,罢工已成了这里的流行病了,企业已经非常难做。以这里企业最普遍的加班为例,按法规的要求,绝大部分企业达不到,而且,如果真的那么少加班,也留不住员工,因为工资少了,他们宁愿去找加班多的工厂。但是,如果员工以加班超时为借口告企业,企业一定输,员工都是愿意加班的,但他去告状时,可以说是迫于无奈才加班。也就是说,企业怎么做都是部输家。 这部法律的某些关键制度,对企业管理是非常不利的。长远的看,企业、政府,甚至劳动者,可能都将受到伤害。东莞已有很多企业在转移投资了,去越南的就很多。 以后制定这类法律,应该要管理专家参与一下,会有更完善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