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讨论]夫妻间的最佳工资比例

[复制链接] 4
回复
711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7-12-30 00:4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妻间的最佳工资比例
总的来说,如果一个男人的工资不到妻子的两倍,那么他根本无法给其妻提供比单身时更好的物质条件。

  这不是什么奇谈怪论,而是一个很多收入处于不上不下的尴尬境地的男人们或许羞于谈论又或许还没有意识到的事实。

  当然,这个理论只适用于收入大约是小康水平的身心都健康的男女,那些身体残疾的,和十分不孝的特殊情况均不考虑在内。

  好,下面我们就来算一笔帐:

  假设女方月收入是4000元,男方月收入是7000元,(之所以作这样的假设是因为用数字说明问题往往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方式。)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赡养父母是每个有良心的人必尽的义务,一个没有道德问题的妻子是不会克扣丈夫孝敬父母的费用的,同理妻子孝敬父母的费用丈夫也无权不满。

  而孝敬父母是要量力而行的,孝顺的子女通常用每月给生活费的方式,而生活费给与的多少和子女的收入息息相关,每个月自己只能挣500的自然无法全部交给父母,而每个月收入十几万的如果只舍得给父母500就又太小气了,因此,在赡养父母的生活费用上我们按子女收入的百分比来算,30%是个不过分的要求。

  因此,女方每月的净收入成了4000-4000*0.3=2800元

  男方每月的净收入成了7000-7000*0.3=4900元

  总收入7700元

  其次,正常的家庭是要抚育子女的,丁克的婚姻国内有,但不多,也不是我们这里要讨论的情况。而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是惊人的。养个孩子究竟要花多少钱呢?

  引用一段文章:刊登在某媒体上的一份名为《孩子的经济成本:转型期的结构变化和优化》的调研报告指出,从直接经济成本看,0至16岁孩子的抚养总成本将达到25万元左右;如估算到子女上高等院校的家庭支出,则高达48万元;而估算30岁前的未婚不在读子女的总成本,这一数字为49万元。

  “ok,小康家庭的孩子是不可能不上学的,48万元养到16岁实在太正常了,呵呵,还别提孩子生病啊,考试考不上要交赞助费啊,成绩不够理想要请家教等等。这样每年大约在孩子身上要花3万,平均到每个月就是至少2500元。大学研究生之类的更贵我们暂时不算,呵呵,如果算在内恐怕得升到至 3000。。。。。

  因此,总收入7700-2500=5200元

  然后,夫妻的财产是共有的,但两个人共有5200元其实相当于每个人只有2600元。

  好了,现在我可以看到,如果一个收入4000的女人和一个收入7000的男人结婚,她每个月的可支配物质条件是2600元。而如果这个女人独身,她每个月可支配物质条件则是4000-4000*0.3=2800元。仅仅从物质水平看来,她的生活质量不仅没有提高,反而是下降了。

  再粗略计算一下,可以发现,丈夫只有至少收入7571.4元,他才能使妻子的支配物质条件达到和婚前一样的2800的标准。

  而当丈夫的收入在达到妻子的两倍以后,也就是8000元啦,他才可以使妻子可支配物质条件达到2950元,仅仅比未婚状况多出150元。

  因此,总的来说,如果一个男人的工资不到妻子的两倍,那么他根本无法给其妻提供比她单身时更好的物质条件。

  以上谈论的仅仅还是纯金钱,纯物质条件,如果再把生活质量加进去则又是一番面貌,能体贴妻子和妻子共同担家务共同教育孩子的好丈夫倒罢了,算是还有个温情体贴分可以让女人宽宽心。

  那些仗着自己多挣了一点钱就颐指气使,把家务全部推给妻子,死也不为女人做饭,永远也不会半夜起来照顾哭闹的孩子总是让妻子去劳累的,则在妻子本已经下降的生活质量上又添上了重重的一笔。

  因此,某些诬蔑女子拜金的男人,请你们看清楚了,很多女人走入婚姻为男人养儿育女不仅没有得到任何物质上的好处,反而是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这牺牲相比她们在出嫁前对于男子经济上一点小小的要求根本是微不足道的。她们根本没有拜金,真拜金的才不会结这么个亏本的婚呢!
沙发
发表于 2008-1-1 14:33:1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这个文章太有意思了,还是讨论几个逻辑上的问题:

1,为什么在孝敬父母的时候要按照个人的工资来提交而不是两个人的工资呢。

2,按照文中的道理,男人结婚后,收入由7000变成了2600,既然两个人都很亏,最好不结婚。

板凳
发表于 2008-1-1 14:47:09 | 只看该作者
就是啊,既然结婚了就不要再谈论这些问题了。
4
发表于 2008-1-5 11:24:44 | 只看该作者
[em01]同意二楼的观点,不光女方生活质量下降,男方生活质量下降的更厉害。但是还有几个是没算的:婚前是分开吃,两个人份,婚后在一起伙食费少了;婚前朋友多,应酬钱,婚后也省了……不应该只算增加花费的部分。如果真的想算出来的那样,最好大家都不结婚,因为女人觉得女人亏本;男人也觉得男人划不来
5
发表于 2008-1-5 16:40:0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有意思,看帖子的过程中我都笑了好几次!

同意二楼,三楼观点!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