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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4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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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剖心惨案
1938年2月由奉天县来了一名自称是“千叶医学博士”名叫山田立木的神秘日本人,他将伪警务科特务股逮捕的11名无辜百姓,绑到城西门外,一个个剖出心来放在水桶里。夜间,桶里的心被狼狗吃掉一颗。次日,日本参事官林田数马乘汽车从万兴村回城,在东门外见一老太太犯精神病,其子在护理。林田假作慈悲,要老太太上车送医院治疗。不料这个林田将老太太交给了山田,山田立木竟将老太太的心挖出来凑数。目睹惨状的女护士陈作琴,吓得向医院提出了辞职。(赵 衷)
汤原县“三·一五”大逮捕
1938年3月3日,侵占佳木斯的日本宪兵队本部召开了所属宪兵分队长和分遣队长联席会议。会议策划了破坏共产党和救国会地下组织的行动计划,从1938年3月15日凌晨起,在汤原、依兰、桦川、富锦、勃利和佳木斯市统一进行大逮捕。日本关东军司令部主任北川三郎大尉到汤原,与侵占汤原的日伪军、警、宪、特的头目策划了汤原县的“三·一五”大逮捕,共抓捕70人。1938年8月21日,日伪哈尔滨高等法院对在汤原逮捕的70人进行了判决:高雨春等四人被判处死刑,36人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或六年以上的徒刑,其他人交地方日伪县公署处理。被判刑的大多数人都在日伪残酷折磨之下,死于监狱或苦役中。到1945年光复时,活着返回家园的仅有10几人。(袁立新)
罗北县公聚勇惨案
1938年7月,盘踞在罗北境内的日军由土匪头子徐大胡子带路,对罗北县公聚勇(今共青农场二十三连)一带进行侵袭,居住在这一带的居民多是以种大烟为生的“跑腿子”。当日军发现这里有大烟时,他们立即将这10几个“跑腿子”集中到枯井旁,随即进行了灭绝人性的大屠杀。他们将这些人悉数用刺刀挑死,后又扔到枯井中埋掉。(庞文成 温向远)
汤原县陶家湾子惨案
1938年初冬被我方争取过来的伪警察李德明在为抗联筹集军用物资时,不慎被日本宪兵队发现,于是日军分兵几路追捕李德明。一天早晨8点多,日军包围了陶家湾子,强迫在家和正在打场的人们聚集在一个空场院内,并把所有男子都上了绑绳,逼问李德明的下落。这时,在野外的日兵打死了无辜百姓王永宽父子二人后,又将逃跑的李德明打死。日军一见李德明就在陶家湾子,非常恼怒,他们挨家挨户将房子和柴草放火点着,顿时陶家湾子陷入一片火海之中。紧接着,日军又押着鞠洪洲等九人向村南走去,途中将鞠洪洲杀害,剩下的八个人被带到村南的一口大井旁。日军用刺刀穿透他们的胸膛,将尸体投入井中。撤退前,日军又将张德奎和张跑腿子两人枪杀在北山脚下。陶家湾惨案日军共杀害无辜百姓14人。(金昌永 袁立新)
日机轰炸牡丹江乜河南岭暴行
1939年2月13日上午8时许,日本关东军侵占牡丹江海浪机场的飞行部队,三架飞机侵袭乜河南岭村上空,各投一枚炸弹。其中一枚落在刘凤歧家三间草房中间,刘凤岐母亲刘宣氏带着三岁女孩正在做饭,当场被炸身亡,房屋烧毁。邻居张喜仁之妻张庄氏和崔万忠、佟连举、陈义三位老人也当场被炸死。结婚刚两个月的张志超和刘殿喜正在铡草棚内铡草,被另一枚炸弹炸死。第三架飞机的炸弹投在路上,炸死四名上学的学生:有林正均之弟林××、曹德纯之二子曹广义、何崇吉独生子何荣顺、赵永仁之弟赵水智。共计死亡24人,炸伤多人。(陈国礼)
日本特务机关在讷河的三次大逮捕屠杀
日伪政府为了镇压民众的抗日救国活动,为切断民众与抗联的血肉联系,断绝抗联的给养供应,竭力推行所谓“匪民分离”的“集团部落”政策,采取归屯并户的手段。侵占齐齐哈尔市省城的伪龙江省警务厅派出了以堀入和特务科长井上为首的特搜班,以齐齐哈尔宪兵分队长土屋治郎吉为指挥官,并由白柳曹长、田泽军曹、川户军曹等带领的20名宪兵,与讷河县伪警务科组织的刑事特高股及大岛守备队相勾结,在讷河地区对我抗日救国会员和民众有计划地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逮捕屠杀。
第一次是在l939年l0月间,日伪当局派了军队和大批特务、警察、宪兵,在龙河村逮捕与抗联干部有联系的村民、救国会员张国、谷连山、王友、魏荣久(先锋队员、地下工作人员)、梁永和、梁永升、周景春、张宝财、姚从江、田花生、丁振清、丁常富、张喜财、张明义、蔡万章、霍殿云、李万贞、李金山、杜文福、尚文禄、赵老八、张希尧等40余人,押送到讷河县警务科,刑讯逼供,上大挂、灌凉水和辣椒水、过电、用火筷子烙……。农历十月二十八日,日本人大岛由齐市来讷河,以“国事犯”罪名,在讷河县北门外将李万贞、李金山、杜文福、蔡万章、王占鳖、张国、尚文禄、丁常富等13人枪杀。第二天又在讷河西门外东站附近,将张宝林、王友、谷连山、姚从江、赵花、赵老八、梁永和、梁永升、周景春等九人枪杀。田喜生、魏永久、张喜才、丁振清等20人陪绑。田喜生因被摧残致患精神病。
第二次逮捕屠杀在1940年农历八月至十二月末。齐齐哈尔伪警察厅、齐齐哈尔伪警护团、侵占齐齐哈尔的第三宪兵团和独立守备队的一个中队与伪讷河警务科等特务机关,分三次逮捕抗日救国会会员和爱国民众117人。日本军方对他们施以各种毒刑,用烟头烧肉、木棒打、过电、用气管子往肚子里打凉水,肚子灌满后,日本人站在肚子上踩……。例如周明被打得满身是血,衣服脱不下来,失去知觉,精神受到严重摧残;于顺江因受刑过重,双目失明,失去劳动能力,造成终身残废。这些人被捕后,陆续被押送至齐齐哈尔高等检察厅的有52人。以横山光彦为审判长,黑坡一男、本田一为审判员的伪高等法院公判厅,判处中共中心县委书记尹子魁等二人死刑。判处中心县委迟万钧、宋文堂等6人无期徒刑,一人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判处抗日救国会员王增生有期徒刑15年;判处史万林有期徒刑12年;判处抗日救国会长周铭禄、会员芦尧等30人有期徒刑10年,芦尧、郎子轩于1944年8月27日死在齐齐哈尔监狱。叶永胜、耿宪章、李兴华、萧安信等11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至l0年,叶永胜、耿宪章死在齐市监狱,其余监押到1945年日伪垮台才得到解放。
第三次逮捕屠杀在1944年3月5日,是日伪宪兵、特务、警察在讷河最后一次有计划的逮捕屠杀,也是最残酷的一次。这次共逮捕了40余人,有据可查的38人被押解到伪龙江省警务厅,由特务科长铃木介寿、特务科员小林芳郎、中井义雄直接主持刑讯,施以各种刑罚,如用棒打、灌凉水和加小米的辣椒水,用火烧,过电,用烟头烧肉,用纸卷搅肛门,用开水烫,皮带抽,用夹板夹太阳穴等。韩殿卿在刑讯中,被特务科警察用夹板把眼球夹出来,脊背骨下部凹陷下去;王增福被捕14天,仅过一堂就被打死。讷河城区区委书记王恩荣和救国会员、抗日救国先锋队队长孙长山等15人移交“省高等法院”,被判刑者到1945年8月15日后才获释放。(丁云峰)
汤原县西村惨案
1939年冬季,留守在汤原县北山里的抗联战士还穿着单衣。为了支援抗联,向阳西村的群众在中共党组织的号召下,为抗联秘密做了20套棉衣,正准备送到山里时,被敌人发现。日军出动几十人包围了村子,用机枪封锁了道路,然后放火烧毁了村庄。大火整整烧了两个小时,向阳西村顿成一片瓦砾,村民们哭天喊地,四处逃难。接着日军又杀害了赵裁缝,并将高福全等四人用汽车拉到竹帘,塞到冰窟窿里活活淹死。(金昌永 袁立新)
日军掠夺桦南粮食的暴行
日本侵略者1937年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因战争需要,对农产品实行统制。到1939年制定了《主要农产物专管法》。在千振(现桦南镇)设立了“千振粮食株式会社”,以垄断玉米、水稻、小麦、高梁等粮食作物的购销与加工;又设立了“干振特产株式会社”,以垄断大豆、苏籽、小麻籽等油料作物的购销与加工。1940年为了加紧对粮食的掠夺,推行“粮食出荷”政策,把对粮食统制改为强制购销。l941年进一步执行“粮食配给制度”,在村街一级行政单位设立“粮食配给所”,对中国人吃粮一律实行配给制。还规定中国老百姓不准吃大米、白面,否则按“经济犯”论处。1942年,日本侵略者发动太平洋战争,为满足战争急需,更加紧了粮食掠夺,不管农民有无粮食,一律强制上交。同年秋,又全面推行所谓“总力集结体制”,在干振街、弥荣村(现孟家岗镇)、小石头河子村、王道岗村、阎家村、荣家村、太平镇(现土龙山镇)、金沙河村等地分别成立“搜荷工作班”。以日军为主,有街村长、协和会辅导员、伪警察署长配合组成“工作班”。他们身带武器手拿粮探子,挨家逐户,强行搜刮农民手中粮食。1940年千振街夏季遭了雹灾,秋季又来了早霜,粮食减产只能收四成左右,“工作班”把所有粮食搜走,农民们都以野菜、淀渣和糠麸度命。这年全街饿死、冻死、因吃野菜中毒死亡的有百人以上。从1932年到1944年,日本侵略者在桦南掠夺粮食共计8.7亿多市斤。(苏 来)
肇源县冰窟惨案
亦称“三肇惨案”。1940年11月8日,我东北抗日联军三路军十二支队,攻克了肇源县城,击毙了日本警特九人,解救了监牢中受苦同胞100余人。事后,日本侵略者进行疯狂报复,从伪滨江省派来以叶永年为首的三班特务,到县里大批抓人,并严刑逼供。日本军方捕捉不到东北抗日联军踪影,便对爱国人士下了毒手。1941年1月9日夜,日本军警将19名重要的县内知名人士,用铁丝捆绑着(三五人为一串)载上两辆大汽车运往三站李家围子江面上,一个个塞入冰窟窿里,最后连被日本军警抓去凿冰窟的两名渔民陈显、杨聋子也被刺刀挑入冰窟。这19名遇难者有工商界人士胡秀民、李文堂、冯任武、刘国栋、刘朋义、伪警官庞振武、郭锡漠、张占鳖、萎雪堂、陈国信、王瑞兴、尚万德、姚维新、绅董富户褚振远、鲍子华、刘邦杰、王江,以及伪协和会部员张友德和电机工人王化清。(赵 衷)
肇源县城焚尸惨案
1940年8月我抗联十二支队攻克肇源城后安全转移。伪滨江省警察厅警务科长山崎亲来肇源指挥警特进行大搜捕,凡是搜出得到救济粮或烧毁配给粮证的,或是在战乱中拾到一件日本人衣物的,一律被视为“通匪”抓进监狱。
1941年农历三月二十四日,日本军警竟将抓去的42名无辜百姓载上了刑车,由从外县调入的相马山林警察讨伐队用刺刀押解到县城西门外大土坑内集体枪杀,并倒汽油焚尸。有中弹未死者,想爬出逃生又被补枪打死拖回坑内焚烧。(赵 衷)
齐齐哈尔市田白事件
1941年9月20日,抗日联军第三路军第九支队政委郭铁坚、大队长曹玉魁率30多名战士,从讷河向嫩江并进,途经嫩江西岸的莫力达瓦旗郭泥屯时,被日军(昂昂溪田中和白丸讨伐队)包围,30多人几乎全部壮烈牺牲。日军从郭铁坚的图囊中搜出王耀钧、史履升组织的“北满执委部”的有关文件,同时还发现了其组织的工作机关地址。侵齐日军宪兵队对此情况极为重视,新京关东军司令部派少佐一名来齐齐哈尔担任指挥,并下令以齐齐哈尔为中心,调集昂昂溪、嫩江等地的宪兵分队,组成了149人的特别搜查队。日本军方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对有关人员又经过了一个多月的侦察,基本查清了地下抗日组织情况。这期间,“北满执委部执行委员会”铁路工人史履升已从同事中听说最近齐齐哈尔可能有大逮捕的消息,于是和阎瑞鳞一同到济南躲藏起来。日伪发现史履升等人的突然出走,马上采取行动,于11月9日在齐齐哈尔逮捕了93人。王耀钧在古城子同时被捕。史履升和阎瑞鳞在济南被捕押回齐齐哈尔宪兵队。到12月中旬,日军先后在齐齐哈尔逮捕了114人。
日本宪兵队对这些被捕人员从抓进之日起就进行了严刑拷打,其使用手段有过电、上大挂、削肋骨、刺指甲、跪砖头、冬天蹲水缸、向身上泼凉水、在拘留所站立几天、不让睡觉、不给饭吃等等。由于日军采用以上酷刑,致使万先琦和林国俊惨死于重刑之下,致伤残者多人。到1941年底,一部分人被具保释放,另有30多人送到齐齐哈尔伪第一监狱监禁。1942年11月,齐齐哈尔伪高等法院以违犯“惩治叛徒法”、“颠覆大‘满洲帝国’罪行法”判决,王耀钧、史履升、周善恩处绞刑;佟允文、毛殿武、侯康文、阎瑞麟被判无期徒刑;聂洪图、方振刚、赵庆福、张永权、李德春、王文元、赵恕、李德先、董孝舒、金奂、张德邻、王洪恩等被判15年徒刑;判处10年徒刑的有:徐润身、赵兴文、李果潘、王贵、李士翘、马永斌、刘长春、关国选、冯庆源、李翰卿、宋惠卿、郑兴礼、林国俊、段作新等;判处5年徒刑的有:胡振武、巴世忠。(李淑清)
桦川县四合屯惨案
l943年3月13日,日本关东军马队300多人侵袭桦川县安乐屯南眼珠子山,镇压不甘当亡国奴的抗日志士和抗日民众。凶残的日军指挥官割下了抗日志士姜永茂尸体上的头颅回佳木斯示众。掩护起义志士的宋老五、宋老六等村民被抓到警察署严刑折磨致死。伪三江省警务厅将抓获的17名起义志士,押到四合屯的山坡上射杀。这次惨遭杀害的抗日志士和村民共40余人。(贾桂晶)
木兰县大逮捕及刑讯屠杀惨案
1941年至1943年间,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第十二支队,在朴吉秋、张瑞麟等人的率领下,活动在木兰、东兴沿山一带。日伪当局于是对我抗日力量和爱国群众进行了两次大逮捕,均由伪滨江省警务厅“治安肃正委员会”策划指挥。l943年3月初,伪滨江省警务厅根据各县特搜班长报告的情况,木兰县成立检举班、取调班、警备班、看守班、庶务班,由省抽调市、县警特人员到木兰169人,还用木兰当地密探31人。1943年3月15日夜间开始抓人,于五站地区逮捕4人,石河和柳河地区逮捕24人,利东地区逮捕77人,大贵、大板子地区逮捕25人,计130人。同年5月25日,日伪统治者认为第一次逮捕有遗漏,又实施了第二次大逮捕。此次在木兰镇地区逮捕4人,石河和柳河地区逮捕13人,利东地区逮捕79人,大贵逮捕25人,计121人。两次共捕251人。他们把抓来的人戴上黑帽子,上上手铐,砸上脚镣,分别把几个人用铁丝或麻绳拧成或捆绑成一串,关押在木兰县日本兵大营(当地人称北大营)里,然后分批押解到哈尔滨的所谓“模范”监狱。在木兰北大营关押期间,被捕的爱国志士和无辜民众惨遭日伪警特施行的灭绝人性的毒刑:过电、灌辣椒水、上大挂、压杠子、皮鞭抽、棒子打、香火烧、把人装在皮口袋里抬起来摔等等。木兰县被捕的251人在刑讯中死亡和判处死刑的有125人,判处徒刑的84人。(姜洪斌)
“巴木东”大逮捕及刑讯屠杀惨案
1943年2月末,伪滨江省警务厅成立了一个“治安肃正工作委员会”,总指挥是哈尔滨市伪警察局特高科长林宽重(日本人,外号林大头),副指挥是特高科警佐周质斌。同时还成立了伪警务厅特搜班,由誓务厅日本特务科长小园井、特务股长泉屋立吉、大场弥作(警佐)、野泽光三助(警佐)、和平井二郎(警佐)以及翻译王蕴璞等人组成。他们分赴巴彦、木兰、东兴三县开始了大逮捕。
1943年3月7日夜间,日伪警特500余人,乘数十辆卡车,突然对距哈尔滨市150公里的“巴木东”三县进行大逮捕,由于事起突然,绝大多数群众没有思想准备,在睡梦中就被抓走,戴上手铐、黑帽子,扔到事先停在村口的汽车上,分别拉到巴彦、木兰的日本兵大营和哈市监狱。
日伪警特对被捕者使用了空前残酷的刑法,进行精神上的折磨和肉体上的摧残,使用的刑法五花八门,有上大挂、皮鞭抽、过电、坐老虎凳、灌辣椒水、压杠子和往肚子上烧烟头等。更残忍的是用辣椒水把被害人的肚子灌大,再用脚把水踩出来,弄得被害人从鼻子、嘴往外冒血水。巴彦县的王魁被打断了胳膊,孔庆尧被打瞎一只眼睛;木兰县的杨景新被打碎了脑袋;东兴县的毕文祥上大挂活活地给晃死了。受害最严重的巴彦县杨立平屯被捕26人,其中杨立平一家就被捕6人;碱草沟全屯15户,被捕14人。日伪警特把人抓走后,还将全村的房屋放火烧光,害得全村男女老幼无家可归。东兴县满天星前甸子屯,赵福恩一家六口人,被抓走了三人,家中只剩下赵福恩的儿媳和不满周岁的孩子。被捕者被押送到哈尔滨市监狱后,受尽酷刑。1943年5月11日,赵福恩和他的内弟刘庆田被活活绞死。东兴县的王兴和李树文(都是抗日救国会员)在哈尔滨市监狱里审讯时被上了大挂,不但把四肢吊起来来回悠荡,还把点着的烟头放在肚子上烧,烧的肚脐直冒油,直到把他们的双臂晃得脱臼,卸下大挂就死了。
3月7日这次大逮捕,被捕爱国志士共662名。在这些人中,死亡344名,被判刑224名,放回94名。(尹忠文、武占礼)
抚远县惨案
1938年始,日军在抚远等边境县实行“肃正政策”:修部落,并大屯,强迫居民弃地弃房迁入控制点。日本宪兵队佳木斯(伪三江省府)分队,指使日本宪兵队富锦分遣队及同江宪兵分遣队,扩大特务网,搜集材料编制“谍者名簿”(黑名单),于1943年8、9月和l944年进行两次大逮捕。逮捕行动由日本宪兵队佳木斯本部特高课长佐藤指挥,率富锦、同江两宪兵分队10多人和宪兵补l0多人分区进行。东安镇区由日本人加藤曹长带领池部曹长、北奥伍长及兵补张国公等特务多人按黑名单实行逮捕;国富镇区由日本人平良宪兵补带特务四人按黑名单实行逮捕;海青镇区由日本人石川军曹长负责,宪兵补薛昌荣协助,带朝鲜族、汉族特务多人执行逮捕任务。两次大逮捕被捕者共65人,都是一般农民与普通百姓。日本宪兵将这些被捕者用“三江号”轮船押送到佳木斯日本宪兵队和伪警务厅的水牢里,进行酷刑折磨或做细菌试验,65名无辜者中43人惨遭杀害。(张基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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