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去了南京,我答应带儿子吃晚饭。回到家中,还是不想不出,于是决定煮粥。刚买的新米,舀了两杓,掏好,加入半锅水,把电饭煲调到煮粥的位置,通电。剩下不知做什么,在一旁静静地等候。无聊之际,还是在电脑上乱敲一气。后来想不如加上几块红薯,于是用刷子反复洗净两只红薯,切碎投入锅中。叫上儿子问,是否喜欢喝粥?答:不喜欢!好在我较为坚决,而且在孩子心目中还有那么一点儿份量。看我主意以定,不可逆转,儿子也就回房继续作业了。fficeffice" />
二十分钟,打开锅盖粥已煮熟,可是没有其他的搭粥菜。就是早上的咸菜、萝卜干,儿子不欢。自己下厨,从冰箱中翻出可以炸吃的油条,放在油锅中烹炸,可是火候控制不佳,炸成了黑色。我已经两碗粥下肚,感觉不错,于是也帮他消灭一根黑油条。儿子还想搞个鸡蛋,我及时制止,因为早饭已经吃过,晚上不许再吃。儿子也将就喝了一碗多粥。
喝粥还是能够感受儿时的喜好,那时在乡下,晚上基本喝粥。能够放个红薯还是蛮开心的,我总是羡慕邻居伙伴有整个红薯吃,我家总是一切几块。我反映对次,也是以反对无效收尾,至今也是耿耿于怀。现在爱人继承娘家饮食习惯,基本已泡饭为主,要不就是连续不断的米饭。我也提议多次,因自己“好吃恶劳”,多为爱人否决,时间长了也就慢慢淡忘了。
所以今天有此机会,自然也要显示“权威”。后来,爱人回家了,也吃上一碗,说:红薯蛮好吃的。我较为得意,但爱人考虑煮粥时间过长,早上很难保证时间,估计推而广之的可能也是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