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原创]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复制链接] 20
回复
270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7-11-21 17:2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这句话是《大学》的开篇之句,而且也是通篇的精华,更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正心”之术。

一个人要想达到“平天下”这一最终目的“正心”是根基,也就是“明明德”。换句话说就是个人的修养。有德的人就是一个修养及其优秀的人,可是如何来完成自我的修养呢?依我来看不外乎有这么几个方面:

学,什么是学呢?“学而时习之”孔子早在千年之前就给我们下了定义,而且这个定义穿越了千年依然有着鲜活的生命力。

我这里所说的学,是狭义的学,也就是学校的学。在这里我们享受着老师的“传道授业解惑。”我们在这里学到了学的方法,这位以后的每一步打下了一个基础。在这里我们完善着自己的缺点为以后的道路扫平一些荆棘。

这就是学的最终目的:学到学习的方法。

借,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是今天我说的是不用还的借,依然是孔子给我们的教诲“三人行必有我师”。

我说了这是无还之借,这种借是不用还的,却是最难借到的,那么我们要如何去借呢?这就要用到我们刚才说到的方法,利用我们前面学到的方法来实现这里的借。

在这里只是借到还不行,还要有另外的一个字“融”!一旦达到了这个字,我们就不再是借。

有些人把这个“借”说成是“偷”,认为这是不道德的行为,的确无论是什么原因的偷都是不道德的行为,这就与我们开始谈到的相违背了,可是,如果我们做到了“融”,性质就不同了,“融”过之后的东西已经拥有了新的生命,也就是法律上说的“无主之物”,那也就是“先得者得之”。这还是偷吗?

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们前面说的“学”“借”“融”也就是“修身”“齐家”“治国”我们还少了最重要的也是最终目的“平天下”,这个“践”就是给我们“平天下”之路。

既然要“平天下”就离不开“攻城略地”而攻城略地就不仅仅是血肉之躯可以完成的了,这要借助一些工具了。

理论讲了不少,下面我们用实例来看一下这个过程:

在现在的各个行业当中当属互联网最为火爆,更新也是最快的。像新浪、雅虎、搜狐等大型的门户网站经历了互联网的传统时代,也建立了自己的互联网王国。可是,互联网是一个快速发展的事务,用一日千里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互联网自身的发展不用多说,我这里要说的是互联网横向的发展,互联网在各自修炼内功的同时也要注重外功的练习,更要不断的开发出新的招式。所以在门户网站一统天下的时代又生出了一种全新的网络模式:第三方服务。

这种模式最著名的当属携程,携程一手托旅行社,一首托酒店,进行资源的合理整合,达到一种最有效的组合。同时也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游客的利益。所以说,这种模式是四方收益的一种专业网站的成功模式。

而觅法网则在这条路上进行了更多的尝试,首先是法务的外包服务,这种服务无疑在我们这个正在健全法治的时代有着广阔的市场,也为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提供了一个专业的渠道。使法律可以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和个人。专业的法律服务网站在互联网的世界中并不少,像北大法律信息网等专业的网站也提供着法律服务,可是觅法网与这些传统的法律服务网站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即使的法律服务,并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作为后盾。其次他还将推出管理外包服务,这个在现在的任何一个专业网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他把企业在管理中各种不规则的行为进行分析并给出合理的建议,提供企业管理需要的各种管理资料的下载,是企业不用再为了一份表格或者一个制度的订立而焦头烂额了。觅法网的下载服务正是将这些资料进行整合,为企业的管理正规化提供有效的帮助,也保证了企业正常的发展,我想每个管理者都清楚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灭亡的根本。

在觅法网将法律服务与管理服务结合起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保驾护航。这是现在任何一个专业网站所没有的。

专业网站之所以专业不仅仅是因为他做的是某一个领域的事务,而且要走在这个事务的前列否则在互联网的世界中只有死亡这一个结果。

所以互联网在不断的更新自己的专业,企业在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管理。

沙发
发表于 2007-11-22 08:58:20 | 只看该作者
写的真不错,学---借---融---践,四字真言。
板凳
发表于 2007-11-22 12:24:03 | 只看该作者
我要说的都被楼上给说了!~呵呵
4
发表于 2007-11-22 20:28:16 | 只看该作者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不会过时呀

5
发表于 2007-11-22 21:47:38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有条理!思路很清晰!
6
发表于 2007-11-23 10:40:17 | 只看该作者
说的不明白
7
发表于 2007-11-23 12:09:37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么多的励志文字

我只有一个感悟:凡是只有自己经历了才会懂得其中的奥妙...............

8
发表于 2007-11-23 15:55:47 | 只看该作者

恩。文章是不错!

标题换换吧!

9
发表于 2007-11-23 21:39:29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有些道理哈,不是非常有道理,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3 21:42:29编辑过]
10
发表于 2007-11-24 08:49:48 | 只看该作者
工具是第一生产力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