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傲骨陈独秀

[复制链接] 0
回复
83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7-11-21 09:5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傲骨陈独秀

    1879年10月9日,陈独秀出生在安徽省安庆城北的独秀山下。
    陈独秀祖上代代习儒,但一直没有高中。到了父辈这一代,也只有四叔陈昔凡中过举人,在外做了个小官。父亲陈衍中虽然读书用功,却始终没有中举,一生中大部分时间在外教书,在陈独秀两岁时不幸染上瘟疫,死在苏州。
    陈独秀的同乡兼表亲濮清泉在《我所知道的陈独秀》一文中,曾对他的童年作了如下回忆:“他年少时代相当调皮,他的祖父管教很严,因为他有点鬼聪敏,背书背得快,老人就以当地独秀峰为他命名。他祖父常和乡人说,这孩子将来不成龙就要成蛇。当然祖父是希望他成龙的,决不想他成蛇,以独秀二字为他命名,可知对他期望之殷。”
    “不成龙就成蛇”,这是祖父对陈独秀宿命论式的预言。客观来讲,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从五四运动到中国大革命,陈独秀就像一条龙,大刀阔斧,冲锋陷阵,自始至终向恶旧势力开火。特别是他创办的《新青年》,对当时中国时局有非常深远的影响,就连陈独秀自己也得意地说:“我办报十年,中国局面全改观。”
    陈独秀有一身傲骨,说话不留情面,与人争执也不知缓和,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不怕打,不怕杀,只怕人对我哭,尤其妇人哭”;“绝对厌弃中庸之道,绝对不说人云亦云,豆腐白菜不痛不痒的话,我愿说极正确的话,也愿意说极错误的话,决不愿说不对又不错的话”;“我只注重自己的独立思想,不迁就任何人的意见……不受任何人的命令指使,自作主张,自负责任”。正是这种性格,让他的命运一再发生逆转。
    大革命失败的时候,陈独秀是中共总书记。按照共产国际的逻辑,中国的大革命失败了,总要有人负责。共产国际不可能负责,只有中共中央出来承担这个责任。但是,这个责任不可能由集体来承担,陈独秀是中共总书记,在大革命中又确有过重大过失,这个责任就只能由他来负了。所以八七会议后,陈独秀被共产国际撤了职。这个结论,对陈独秀个人来讲是有失公允的。所以会议结束后,瞿秋白、李维汉一起到他住处传达国际指示,要他到莫斯科去学习反省时,他直接拒绝了:“不去,坚决不去。大革命失败了,我作为总书记,我是有责任,可共产国际更有责任,我只是国际指示的一个忠实执行者而已。要我写悔过书,过从何来,如何悔之,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要斯大林悔过呢?我是执行他的训令的。他悔过我就悔过,要我做替罪羊,于情于理都说不通。现在要我到苏联学习,我去学什么?学中国革命问题?中国的问题为什么要去请教外国人,苏联的问题斯大林为什么不来请教中国人?我不去给他们当反面教员。要反省,我在中国反省,绝不去莫斯科!”
    这之后,陈独秀从武汉秘密来到上海,闭门深居,想潜心研究自己喜爱的文字学。但在此期间,中共中央一再派人劝他按照共产国际的指示到苏联去反省,陈独秀统统拒绝了。对于这件事,濮清泉作了如下的回忆:“……他这个人非常偏颇,而且相当自负,要他承认错误,改正错误是难以办到的……1928年,第三国际要他到莫斯科去,并给他东方部长的职位,他竟严辞拒绝。他说你们骂我是右倾机会主义,还有人骂我是叛卖革命,在这种情况之下,要我到莫斯科去当什么东方部长,岂非揶揄?我不愿当官,更不能当一个被人牵着鼻子走的牛,对你们的好意,荀人谢不敏。我说:‘老先生在这点上,你未免过于顽固了。’他说顽固不是我的性格。我认为对的,我定要坚持的,执拗的性格,我是有的,小时候,母亲骂过我是个“小犟牛”,但是我知道错了,我并不顽固。把不合理的罪名加在我的身上,纵要我人头落地,我也不会承认。”
    祸不单行。就在陈独秀在政治上失势的时候,相继传来的噩耗让他更加苦闷:在被撤销不到一年的时间,陈独秀相继失去了4位亲人。先是去年6月,他的大儿子陈延年在上海被蒋介石杀害,接着大女儿筱秀前去奔丧,因悲伤过度,暴死在上海医院。一年后的6月,他的二儿子陈乔年被捕牺牲。儿媳史静仪因忙于营救,不满周岁的孙子小红五因无人照料不幸夭折。在双重的打击下,陈独秀强打起精神,走上了一条四面出击、到处树敌的道路:一方面,他拼凑了中国的托派组织,不断向中共路线提出批评,被中共中央开除出党,成为孤独的“反对派”;另一方面,又将枪口对准国民党政府,猛烈抨击蒋介石的独裁统治,结果在1932年10月再次被抓进大牢,免费吃了5年的牢饭。
    这是陈独秀第五次被捕,由当时知名大律师章士钊为他辩护。陈独秀与章士钊关系曾经是密友,两人携手合办过《国民日报》、《甲寅》等报刊。后来章士钊就任段祺瑞政府的司法总长和教育总长,参与“三?一八”案,陈独秀一气之下给章士钊写了一封断交信,信中写道:“你与残暴为伍,我与你绝交!”这之后,两人成了政治上的对手,后又各自奔波,几乎断绝了音讯往来。后来章士钊不问政治,成为闻名上海的大律师。当他在报上得知陈独秀又吃“官司”后,便自告奋勇前来南京担任陈独秀的辩护律师,因为他知道陈独秀是请不起律师的。
    在审判当日,章士钊为陈独秀作了长达五千字的辩护。当他说得口干舌燥时,坐在被告席上的陈独秀却并不领情。有好几次,陈独秀都耐不住性子想要插几句,都被法警强行给捺了下去。特别是章士钊的辩护词中有“现政府致力于讨共,而独秀已与中共分扬,予意已在犄角之势,乃欢迎之不暇,焉用治罪为”的话,与他的政治主张不合,等章士钊一辩护完,陈独秀立即站起来发表声明:“章律师的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词为准。” 章士钊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绞尽脑汁所做的辩护,还没等对方律师有所反应,竟先被自己的辩护人跳起来加以反对。大概因为这个原因,章士钊把陈独秀称为“遍天下之交友中最难交者之人之首”。
    这次被捕,陈独秀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后改判为8年。在狱中,他得到一人住一间牢房的优待,同时房里有个摆满书籍的大书架,供他钻研学问时使用。陈独秀入狱时患十二指肠及胃溃疡病,血压也高,国民党不允许保外就医,典狱长就准许濮德治、罗世璠二人轮流看护他。
    陈独秀晚年与一位年仅二十多岁的潘姓女子结成夫妻。他被捕后,潘姓女子常到狱中探望,由此发生了一件让典狱长难以启齿的事。据濮清泉回忆,有一天,典狱长把他叫到办公室对他说:“陈先生在我们这里,我们没有把他当犯人看待,上面叫我们优待,我们也尽量给他以优待。但是优待也有个界限,这里是监狱,不是旅馆。陈先生近来忘记了他在坐监狱,把我们这里当作旅馆,这是使我们很为难的。……根据看守人的报告说,陈先生和那个姓潘的女士,在他的监房里发生过肉体关系,这怎么行呢?这事传出去,岂不要叫我同他一样坐牢吗?请你婉言转告他,要为我的处境想一想。面子要双方来顾,如再有这样行动,那就莫怪我无情了。……不瞒你说,当年我也是崇拜陈先生的一个人,以为他的道德文章可以做青年模范,现在看来,他的文章虽好,道德有限。你告诉他,往后请他自爱一点,也为我们着想一下。”
    第二天,濮清泉找到陈独秀,把典狱长的话一五一十地对他说了。但陈独秀神色自若,毫无羞色。濮清泉愤然道:“你这个人在政治、思想一切方面都非常偏激,在行为方面也很乖张。一个政党的首脑,这样对待生活,对吗?外面小报上说你不以嫖妓为耻,反以为荣,确有此事吗?”陈独秀说:“大报造大谣,小报造小谣,你怎么信它?这是私人生活,不用别人管。”濮清泉说:“你是一个政党领袖,对妇女问题,没有正确而严肃的态度行吗?”陈独秀自知理亏,沉默良久,然后说:“在建党以前,在这方面,我是放荡不羁的,可是建党以后,我就深自检点,没有胡来了。”濮清泉问他:“这位潘女士从哪儿来的呢?”陈独秀气愤地说道:“难道我不能有个伴侣吗?”
    这次谈话后,陈独秀是否有所收敛不得而知,因为很快他就获得了出狱的机会。“七七事变”后,胡适、陈钟凡、张伯苓联名上书蒋介石,要求保释陈独秀。蒋介石松口了,但要求陈独秀必须写一份“悔过书”。陈独秀一听又要悔过,就气不打一处来:“我宁愿炸死在监狱中,实在无过可悔!想让我低头认罪,简直是白天做梦、痴心妄想!”虽然如此强硬,陈独秀还是在1937年8月获得了自由。陈独秀出狱后,蒋介石首先向他抛来了橄榄枝,想要聘他担任国民政府劳动部长一职,但陈独秀却拒绝了:“蒋介石杀了我许多同志,还杀了我两个儿子,我和他有不共戴天之仇。让我与老蒋为伍,我是宁死不从的……值此大敌当前、民族危亡之际,既然国家需要国共二次合作,共同抗日,我定以大局为重,抗战期间,绝不反蒋就是了。”
  虽然拒绝了蒋介石的好意,但陈独秀却对中共抛出了橄榄枝。他派罗汉前往延安与毛泽东会谈,期望与中共进行合作。当时毛泽东对陈独秀的态度是积极的,就是允许陈独秀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到延安工作,而这个前提,就是要陈独秀写个书面检讨。但在陈独秀看来,什么都可以和中共谈,惟独这条不能谈!因为一旦检讨,就证明自己坚持追求多年的“真理”是错误的。不愿与国民党合作,又不想用违心检讨换得与中共合作的机会,陈独秀最终决心要走一条“不拥国,不阿共,在抗日阵营中独树一帜”的道路。在中国历史上,寻求第三条道路可说不乏其人,但问题是,其它人在走不通的情况下势必会靠向某一政党党派,但陈独秀却往往在走不通的时候,宁可退出政治舞台,也绝不在思想上放弃自己的政治主张。而且愈到晚年,这点表现得越明显。这也是陈独秀晚年悲剧的根源所在。
  1942年,陈独秀的胃溃疡和脑充血同时发病,他这个相信科学的人竟轻信江湖医生的药方,服了扁豆花煎的汤药,中毒而亡,享年64岁。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