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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 [转帖]深度报道:IPTV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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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0 10: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国大片《决战帝国》,以经典的动作和惊悚情节赚取人心。自去年年初在国内上映后,直到今天仍然在不同的地区进行播出。然而这部大片却将多家影视传媒企业拉入一场拉锯战。

比特网(ChinaByte)获悉,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百事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申通国际有限公司均涉嫌侵权播放《决战帝国》,现已被权利人北京星传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场现实版的权利人决战传媒帝国的大战即将上演。

与以往不同的是,上海文广及其相关企业,是中国IPTV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在IPTV还没有进行大规模推广和商业运营的时候,此案极有可能左右未来IPTV这种载体渠道上的内容供应和运营模式。

本月1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给予立案,全国内首例IPTV侵权案件,就这样沉默的进行着。

IPTV有原罪么

许多时候我们对侵权已经司空见惯,没有人会理会自己正在播放的电影是否侵权,这源于整个社会的意识仍然没有重视版权等无形的财产。IPTV中《决战帝国》的侵权嫌疑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发现,侵权是否是IPTV必须正视的原罪。

今年7月,正是苏杭旅游的旺季,《决战帝国》的权利人发现,锦江之星这个全国连锁酒店的杭州分支中,能够通过百事通网络电视频道收看法国大片《决战帝国》。然而,星传影视却根本没有与百事通有过任何合作往来。

当与北京星传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确认是否授权百事通后,权利方立即对百事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公司提供的IPTV中播放的《决战帝国》进行了取证,虽然版权方已经调查确认了百事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公司未经权利人做任何授权,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在百事通网络电视的背后隐藏了另外一个传媒巨头,就是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BesTV百视通公司是中国大陆首家运营IPTV业务的新媒体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是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旗下的新媒体公司。自2006年以来,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在百事通这一网络传媒平台进行了无数的影视资源进行整合。

在网络大行其道的今天,上海文广传媒集团无疑是少数具有前瞻性和眼界的中国传媒企业,但是正由于如何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尚属前沿领域,因此,传统法律对于这一领域的适用性无疑将带给像上海文广传媒集团这样的创新者带来重重障碍。

特别是在IPTV这种融合了互联网、广电网和电信网的特殊媒体,对于这样的新兴领域,包括IPTV在内的新传播模式,其内容版权界定与传统不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律师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庄舰兵透露:“IPTV授权使用的规矩和在电视播放和网络播放没有实质区别,但是它是个相对独立的平台,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没有《决战帝国》的广播权;假若上海文广有此权利,也不一定就能在百事通IPTV中播放,因为百事通IPTV是另外一个平台,使用方式和权利内容都完全不同。”

据此理由,北京星传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遂对涉嫌侵犯其著作权的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百事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申通国际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

难言之隐

北京星传影视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国内最大的独立影视内容发行商和供应商之一。据比特网(ChinaByte)了解,在该案正式立案之前,星传媒并没有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等被告进行任何沟通和交涉,也没有考虑协商解决。

星传媒方面表示,因为在IPTV的领域里侵权案还是史无前例,法律对此将怎样对待和解决都不得而知,所以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星传媒毅然决然地选择将其“冤屈”诉诸法律。

对于IPTV侵权事件,文广集团又有什么看法呢?比特网(ChinaByte)拨通了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的电话了解情况,但其总裁秘书处人员称,“对于此事我们还丝毫不知。”而对于百事通网络电视的内容来源渠道,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和百事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公司则开始了传球的游戏,双方推来推去,概不作答。

细心者留意到,百事通网络电视的网页近半个月来始终不能打开,业内人士猜测这可能是其为了避免更多的节外生枝故意而为。对此问题,总裁秘书处人员同样不予以任何解释,“我们对这不太清楚”,而百事通方面则以服务器升级为由草草搪塞。

服务器升级网页就打不开?服务器升级要用半个月?不晓得这留给人的一连串问号是不是更该加重那种猜测,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对东窗事发或许早有察觉,而“做贼心虚”?此前,上海文广的IPTV运营模式被许多专家认同为值得推广的“上海模式”,但是现在上海文广IPTV遭遇了国内首例版权危机,将对产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IPTV实际上在一个封闭的IP网络上,向用户提供一些有安全保、质量保证的视频业务。根据此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标准研究所IP与多媒体研究部主任何宝宏透露的数据,全球约800万IPTV用户,而中国IPTV的用户仅仅不到100万。

何宝宏指出,更为重要的是,IPTV最大的问题是内容不够丰富。而现在网络视频的兴起,让IPTV如果无法迅速形成自己的运营模式找到市场价机会,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但是,IPTV没有特别吸引人的内容成为IPTV未来发展的瓶颈。因此,不难想象上海文广在百事通上整合丰富的内容资源,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从而解决IPTV大规模商用的问题。

IDC行业研究与咨询部、互联网和新媒体高级分析师黄涌涛对比特网(ChinaByte)表示:“现在国内版权保护的大环境就很差,国家对传统的线下的出版物版权监管比较严格、有力,但对线上媒体所提供内容的版权还是难以加以控制,而且对于侵权者并没有给予‘致命的打击’。网络盗版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因此,鉴于对新兴技术商业模式的法律认识不足,这是IPTV发展必然面临的阵痛。

垄断行业的霸王餐

其实,星传媒状告上海文广以及其他两大被告一案就像块遮羞布,掀开它,后面将有更多侵权问题曝之于众。有些具有垄断性质和半垄断性质的寡头,故意忽视内容提供商的权利。

庄舰兵对比特网(ChinaByte)透露,本案所涉及的行为,其实只是整个IPTV行业中侵权行为的“冰山一角”,实际上诸如此类的问题还存在很多。

星传媒之前准备的涉案作品并非是《决战帝国》,而是另一部热门票房大片《总统浪漫史》。庄舰兵认为,单就百事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星传媒作品的侵权,并不是一、两部这么简单。

他透露,很多权利人的证据保全都做完了,但一发现被告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有关,就放弃了。毕竟,上海文广作为传媒大户不好惹,另外双方可能还有其他合作关系,所以多数权利人惹不起只能躲,无处说理,就只好自己暗地里吃哑巴亏。

由于IPTV新媒体形式的特殊性,拥有IPTV运营特许牌照和合作运营主体都是国内传媒巨头和中国电信巨头,尽管在他们的片库中相当数量的影视节目都没有合法授权,由于业务拓展和节目推广方面的种种顾虑,很多权利人都不敢得罪这些巨头们,或者忍气吞声保持沉默,或者主动放弃了索赔以期维持原有的其他合作关系。

像每个游戏都有规则一样,每个行业也存在着自己的规则和潜规则,以维护其发展。在IPTV产业中,权利人大多受制于牌照持有方和运营商,因为后两者作为行业的统治者,不仅在地位上让人望而生畏,它们也确实或多或少地把控着内容供应商的经济利益。所以,当被侵权的中小企业利益受到损害时,不是它不愿意维权,而是不敢大动干戈。

但随着更多问题的暴露,会有越来越多权力人用法律维权,星传媒此次打响了IPTV维权的第一枪,有了前车之鉴,日后维权行动如再以星火燎原之势展开,想必霸王餐也吃不消了。

无独有偶,本案的权利人上周五还以同一部涉案作品、以同样的缘由,向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旗下的上海电视台和东方宽频提起诉讼。

星传媒此前还没有和他人发生过版权纠纷,而用法律维权更是首次。因此,单就一周内提起的两次诉讼,还不能判定这是否成为星传媒维权之路的开始。

这不禁让人联想起前不久以对《神雕侠侣》维权而多次出入法庭的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把吃索赔金作为生财之道。而这也是如今内容提供商的无奈之举。

自创内容前途无量

行业分析指出,相比欧洲各国网络运营商丰富的内容来源,国内IPTV面临的最大问题便是缺乏稳定、丰富的节目内容。

另外,单方面允许广电经营电信IP业务的管制政策使得电信运营商不能集成IPTV内容提供商的身份,信产系和广电系两大利益集团的博弈,使得IPTV中下游内容提供企业左右为难,无法执行统一的市场行为,扩大IPTV规模,从而降低运营成本。

内容提供商在缺乏收益的情况下没有积极性,缺乏大量有版权并可信手拈来的作品,因此IPTV牌照持有者,又不得不使出侵权这一下策。这样形成了IPTV产业的恶性循环。使得IPTV这一未来可能催生巨大经济价值的朝阳产业已显暮气。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IPTV运营上投资内容生产企业,通过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北京邮电大学电信工程学院刘教授给出忠告:“自制节目对广电部门运营IPTV是个突破口。现代社会多元化发展,创新已渗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而对IPTV的电视节目来讲,更是要在大同小异的节目中找到自身差异于其他的亮点。这点如果他们自己来做会比用别人的效果更好,同时又能避免版权纠纷。另外,跟农民一样,种了菜除了自己吃,还可以到市场上卖掉,利己利人,一举多得。”

目前已有6家企业获得IPTV牌照,其中几家电视传媒完全有出大手笔自己做内容的实力。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北京电视台,依托它们得天独厚的资金流和媒体优势,拍电影、电视剧理应难度不大,而自制娱乐节目更是不在话下。

IPTV内容侵权,除了因为节目内容供应商少,还要归咎于正规渠道合法授权成本过高、侵权方版权观念淡薄。针对IPTV领域发生首例侵权案件,业内人士呼吁,该产业规模初具雏形,一定要注重行业自律和市场秩序的规范。

黄涌涛向比特网(ChinaByte)表示:“媒体以内容吸引受众眼球,从而获得更高的广告收益,所以在监管不很严格,法律规范效力不强的今天,媒体为了追求内容可能就会‘不择手段’。对内容提供商而言,现在的市场也令他们举步维艰。”

而从目前整个市场的现状看,黄涌涛认为,网络盗版和侵权的普遍性已经使网络用户形成了一定的习惯,要改变这个现状,也需要用户维护版权意识的加强。总体而言,虽然彻底根治盗版的问题在短时间里,乃至长时间内都让人看不到希望,但是我们还是要呼吁国家政府对该领域要加强监管力度。

对于国内首例IPTV侵权案,法律到底会怎样对待三方被告目前还不得而知,这需要根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再将侵权属性具体化。而相信通过第一案,也能暴露出IPTV自身复杂身份带来的很大不便,希望在案件审理后如此局面能够得到逆转。

作者:高妍   来源:比特网

发表于 2007-11-21 09: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了,多了些了解

发表于 2007-11-21 10: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健全的制度就是处处都要¥![em01]

发表于 2009-11-4 09: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的标题党,IPTV有牌照的运营商,特别是后进入此领域的,有版权的片源是个大问题,盗版很常见。在各方利益得不到均衡的时候,只能对簿公堂

 

上海电信不厚道,就他们的片子来说,看质量都是 1Mbps上码率的片子,我们的宽带才2Mbps,我们看电视的时候影响了我们原来宽带费应该享有的2Mpbs带宽,同时,他们利用本应该属于我们的带宽提供服务,还要收取服务费,我们损失的1M带宽如何补充。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总的来说不厚道

 

拿上海电信的BestTV来说,简直都是霸王条款,差点被忽悠了,装了就是两年的合同,不能退,如果退了OK先付1200米,合约上说协议在下月1号生效,在生效前你拨客户让给退了,他们说你到营业厅协商,不保证协商成功。

 

后来发飙了打了5次10000号,终于有一个有良知的说,在信息未入库之前,你请安装人员给你拆了就好了,啥也不需要整,也不需要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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