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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新《劳动合同法》令外劳行业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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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09:04: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明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很多劳务派遣公司的日子不太好过了,行业内将有大量公司死亡。”谈及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北京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方的第一反应如是。

  这个覆盖面广、规模庞大的行业,正在面临着一场行业大洗牌,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无疑是引发洗牌的催化剂。面对这部首次规范派遣行业行为的法律,悲观情绪弥漫的企业有之,存在侥幸心理期待法不责众的企业有之,惊慌失措陷入混乱的企业有之,而作为国家劳动部的合作机构,北京易才宏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研发中心主任翟继满却并不同意行业即将萎缩的论调。他认为,如果能深刻理解这部即将实施的法律,反而能从中找到诸多的商业机会。

  新法提高门槛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此次《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作了规范和规制,其中最重要的武器是资质审查。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且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在翟继满看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影响,主要有三“大”,一是加大国家公共权力对劳资关系的干预力度;二是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三是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当企业对于用工‘玩不转’时,肯定会找到劳务派遣公司,主要实现两个目的:一是劳动风险的转嫁;二是灵活用工。”翟继满说。

  广州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熊坚认为,新法的颁布对于劳务派遣行业来说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很多企业选择这样的用工形式,除了受新《劳动合同法》颁布的影响,另一方面还是来自专业化的分工。把不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公司去做,所以选择劳务派遣的阶段。”

  简单地说,《劳动合同法》抬高了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并对其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此一来,不具备资质的或是经营不规范的小型公司将会面临淘汰。

  事实上,新法出台后,一些地方政府已经采取了动作。大连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劳动保障资料审查;北京的55家劳务派遣机构不久前被注销《劳务派遣许可证》,占606家劳务派遣机构的近10%。

  “进入门槛的提高,只是一个硬性的方面,更重要的是新法出来之后,要求劳务派遣公司要拥有更专业的处理能力。”翟继满认为,未来劳务派遣公司一定要在赢利模式上有所改变,“现在有了一种新的方式叫做HRBPO,就是把人力资源外包和BPO结合起来的模式。”他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宝洁公司有个促销计划要执行,需要在全国各地招聘促销员,那么它只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在这个阶段要达到的促销收入,至于怎么完成这个任务就是劳务公司的事了。也就是说,过程和结果都外包,企业只需要支付给劳务公司谈好的费用,至于要招多少人,在哪里招聘都不用管,只需考核任务达成与否就可以了。

  王方也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强调,“不是小的派遣公司就没有生存的空间,他们仍可通过目标市场的分析,将自己的业务固定在有高附加值、小范围、专业化的领域内。”

  新法扼杀“劳务转包”
  

  新《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明确: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有规模有优质客户的派遣公司,才能消化这部分成本。而禁止“劳务转包”必然要使一大批人力派遣公司走向绝境。

  其实,劳务转包一直以来都是这个行业的一个问题所在。“近两三年来,一些派遣机构已将触角延伸至正规劳工,甚至发生将正式劳工解雇后再重新派遣的现象。”中国政法大学郑尚元教授指出。而一些劳动者也发现,自己极易陷入“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困境。工会的反对声音认为是“双输双赢”,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在赢,而劳动者和国家在输。譬如加油站的正式员工一个月能拿数千元,而劳务派遣员工只能拿到七八百元。

  “毕竟劳务派遣还算是新兴行业,行业内绝大部分都是自负盈亏的公司,成本和业绩的压力顶在头上,一些撑不下去的只能耍些小招数。”王方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如是说,“你是不知道,这里面水深着呢!”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一些外包公司,因自身实力或地方分支机构不健全,为盲目降低自身成本,不选择去开设自有分支机构,而是通过跟所谓“合作伙伴”、“外包联盟”等的合作,从而造成了劳务派遣的层层转包现象,并由此带来了大量潜在的劳动纠纷。

  这种局面有望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得到改善。新法规定,在与劳动者签订两年劳动合同期间,如果派遣人员的工作发生“断档”,派遣机构需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这时候,派遣机构是否拥有庞大的网络资源,更好实现员工“天天有工开”成为考验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能力的难题。

  事实上,包括劳务外包在内的人事外包是一项风险较大的业务,稍有不甚就会造成纠纷,并影响企业的稳定。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韩智力认为,经济实力是考验中介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举例,在劳务派遣时,很多时候由于用工企业没能及时反映人员增减情况,或者打款不及时,如果此时劳务派遣公司逃避责任,任由事态发展,或者直接单方解除外包协议,都会使企业面临很大风险。基于双方诚信原则,劳务派遣公司垫付费用保证劳动者利益,既是考验其包容能力,也是考验其经济实力。

  “客户要聘任的人力资源就用半年,但我们派遣公司必须跟劳动者签订两年合同,那么在剩下的那一年半之中,我公司必须照样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翟继满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要求派遣公司必须有规模,有很多客户,才可以消化这部分成本。否则,劳务派遣单位将有可能被拖垮。


      
     

 


沙发
发表于 2007-11-14 09:14:51 | 只看该作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关键是能不能完全执行,不要又变成某些人谋利的工具
板凳
发表于 2007-11-14 13:21:02 | 只看该作者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国家不是在控制房价吗?可是结果呢,还是象火箭的速度往上冲啊!

4
发表于 2007-11-15 09:25:01 | 只看该作者
对新劳动法,持观望态度
5
发表于 2007-11-15 11:56:44 | 只看该作者
需要时间证明,但国家的力度象是越来越大了
6
发表于 2007-12-6 11:34:32 | 只看该作者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采用人事外包策略的企业,其外包成本会加大。

国家政策迫使人力资源公司加大风险抵御能力,肯定会在管理费用定价上动些脑筋了。最终结果可能会有部分企业选择与劳动者签定长期雇佣合同,对劳动者还是有好处的。

7
发表于 2008-7-24 22:06:05 | 只看该作者
这说有些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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