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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要求老员工主动辞职 应对新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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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22:4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杨启蒙
 
 

近万名华为员工被要求在明年元旦前主动辞职。

近日,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对这些工作满8年的员工提出以上要求,他们辞职后可再与华为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华为是著名的标杆企业,因此,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马上引起轰动。

对此,更多业内人士担心的是,华为的这种做法,将很可能让更多企业效仿。

华为调整是受新劳动法影响

据了解,华为的这一非常举动,主要是为了应对即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条件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

中山大学特聘客座教授、广州亚洲国际大酒店人力资源部总监蓝国庆分析认为,华为此举主要是为了避免与部分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据介绍,《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用工制度从法律的高度加以规范,确实为中国企业未来的劳动用工与工资总额增加了不少“限制”。

蓝国庆表示,华为采取这种做法,不外乎就是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这一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华为这一做法,很可能是为了避免与工作了近10年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华为此举被指“逃避社会责任”

华为近万名员工“主动辞职”事件经媒体报道之后,不少人指责此举存在“逃避社会责任”之嫌。广州一位人力资源专家认为,华为这样的做法是不妥当的,“从道义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来讲,这是一种不负责的行为,不但有损企业的良好形象,更会伤了员工的心,丛而必将降低了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规避法律责任,是带有一定的‘故意’成分的行为”。

一位网友表示,“华为应对新劳动法,开了个恶劣的先例。他们以企业强势的权力,威胁利诱万名员工‘主动辞职’、自选去留,实际上就是老员工的工龄一次性买掉,进而化被动为主动,变相清洗和裁员”。还有一些网友认为,华为这一举动,“为一些企业名正言顺地清理老员工指明了方向,炒掉员工可以美其名曰为‘自动辞职’”。但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来说,“主动辞职”却实为无奈之举。

人力资源业内人士担心更多企业会效仿

据了解,虽然《劳动合同法》给很多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冲击,但企业颁布实施之前大规模辞退、清理员工的现象并不普遍。

近日记者随机采访了近10位大型国企、外企的人力资源部门经理和员工,受访者均表示自己所在的公司并没有发生类似现象,但都表示自己“多多少少地听说过一些企业在趁着新劳动法生效之前这段时间炒掉部分员工”。

而对于华为要求近万名员工“主动辞职”一事,业内人士则担心这有可能会引发一些企业进行仿效。

“华为的这一举动,确实让人感到匪夷所思”。而广州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希宏表示,华为让部分员工“主动辞职”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值得理解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希望通过此举来保证企业的竞争力”,但这一举动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他担心“企业对劳动法的误读可能会被因此而放大”。

据介绍,由于《劳动合同法》偏重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因此,在很多人看来这部法律就是一部“员工保护法”。

很多企业都担心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的用人成本会大幅增加、在招聘员工时会遭遇“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困境。

杨希宏认为,很多企业对《劳动合法法》感到不适应甚至是恐惧,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劳动合同法》存在着误读。

沙发
发表于 2007-11-7 10:40:59 | 只看该作者

一家著名企业的名声又变臭了,中国的著名企业难道就不能做出好的带头作用,只会逃避社会责任?

[em13]
板凳
发表于 2007-11-7 20:20:4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能像华为这样做的企业,敢像华为这样做的企业不多。

可能那些企业采取的办法更伤害普通员工的利益。

4
发表于 2007-11-7 20:27:41 | 只看该作者

大家觉得华为做的错了吗?我觉得不是!对!华为是在规避劳动政策法规!华为的工作很累!可是大家想过了没有?:谁能给出华为的高工资!在现在很多人的工资只有2000元每月的水平!你能说他们的工作比华为轻松多少!在房屋价格在4000左右的今天(而且以10%左右的速度上涨!),他们什么时候才能买的起房子?或者说他们能买的起房子吗?他们能养的起家吗?!但华为能!人家是累!但是员工成长了!人家是累!是规避政策!但是人家给了高工资(根据资料一个本科生进入华为每年的薪水在10万左右,一个三级项目经理每年的收入可以达到50万!)。所以我们是否能体谅一下人家华为的苦衷!世界没有十全十美!但华为至少给了我们大部门的美(能力提升、房子和养家:这是人的基本)!现在中国有几个企业可以说自己做到这个地步了!所以请不要为难华为!

5
发表于 2007-11-7 21:22:38 | 只看该作者
新劳动合同法让企业来承担本应由社会福利体系承担的责任,这超过了中国社会现实发展环境。国家应该在提高整体国民素质与改善社会福利体系上下功夫。
6
发表于 2007-11-7 22:50:3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认为华为做的挺对的 挺人性 我总感觉 管理上很正规的企业不多
7
发表于 2007-11-8 09:33:06 | 只看该作者
华为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员工的心,但是为什么不反过来想呢?做事不都是有两面性的吗?
8
发表于 2007-11-9 10:44:52 | 只看该作者
任正非很有魄力,军人的魄力,说真的,这是一种取巧,中国人比较喜欢钻空子。想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市场竞争机制显得越来越弱了,如果真是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说不定华为的内部竞争意识就下去了,到时候,华为还能是现在的这个意识领先,竞争创新的华为吗?
9
发表于 2007-11-16 14:33:34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有一边倒的情形,作为企业的压力过大了,而企业是否能承受这些呢?劳动者保障需要完善的内容太多了,但是我们国家现在的发展程度本身就是一种障碍。华为的做法,其实也无可厚非,只是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可能太复杂了,员工数量太大了,只能这么粗鲁又不足够坚定的做这件事情。凡是涉及到“人”是最头疼的阿!

10
发表于 2007-11-16 14:33:51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有一边倒的情形,作为企业的压力过大了,而企业是否能承受这些呢?劳动者保障需要完善的内容太多了,但是我们国家现在的发展程度本身就是一种障碍。华为的做法,其实也无可厚非,只是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可能太复杂了,员工数量太大了,只能这么粗鲁又不足够坚定的做这件事情。凡是涉及到“人”是最头疼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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