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自《合同时代的生存——合同签订、履约技巧与纠纷预防》,武汉大学出版社,作者王冰 --------------
第一节 合同的作用源于法律约束力 在市场经济,人的一生要和无数个合同打交道,衣食住行都和合同联系起来。公司对外经营的所有行为,也基本都以合同的形式存在。我们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要选择使用合同?如果不使用合同,我们还有哪些选择? 除了合同之外,我们要求别人做一件事情,能够做出的选择是: 1、命令:例如“你必须明天8点之前到达”。 缺点:前提必须是一方有权力能够对另外一方进行支配,因为绝大多数人之间相互是平等关系,这个前提不具有普遍性。 2、请求,例如“你能够把那杯水递给我吗”? 缺点:如果对方不答应请求,没有救济办法,这种行为方式缺乏可期待性。 当双方互不隶属,都不能支配对方的时候,却要求对方必须从事某一个行为,以保证自己的期待利益得以实现,在这时候,只能使用合同的形式。 合同有这样三个特点: 1、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彼此都不能命令对方必须去从事合同要求的行为; 2、合同的本质是交换,为了获得某种利益,必须拿自己的另外一种利益去交换; 3、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如果不履行承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当我们不能命令对方的时候,要求对方为我们做一件事情,只能拿我们的另外某一个利益和对方进行交换;当对方同意这种交换的时候,他就必须为我们去做这件事情。 ——这就是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间的利益交换关系。 合同最大的特点是法律约束力,利用合同,可以获得所需要的法律保障力,通过法律保障所期望的目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