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谈天说地] 发生在忘记中的爱恋(转贴)

[复制链接] 0
回复
99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3-2-4 16:3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为喜欢他,所以我总是忘记他……

  我们之间没有浪漫无比的邂逅,没有情意绵绵的话语。我们并不是情人。但是,我喜欢他。
  记不得他的样子,只知道他的笑是吸引我的原因。所以,我开始试着和他——一个陌生人——说话。
  隐约地,我还可以感觉到他的声音给我的感觉。和他身上淡淡的发胶的味道。看过他抽烟,但是,我对烟味早以麻木。我无发像别人一样,站在窗前,看着天空,用他手指间,衬衣上,淡淡的烟味来证实他的存在。我知道的,是他给我的感觉——我喜欢他。
  我不抽烟,但是合宿的几个女生都会。我是她们中唯一一个不抽烟的女生。也是唯一一个把酒当水喝的女生。她们说我另类。我知道,这只是习惯问题。

  当她们带着男朋友回宿舍的时候,我总是独自离开,我不想和她们,别的她们去抽烟。所以,我常到酒吧去打发时间。
  在那里,我们第一次见面。因为,那是一家我从没去过的酒吧。他,是调酒师。
  站在吧台后面,他总是低着头,飞快地擦拭着杯子。不和任何人说话。除非你需要他的服务。
  一杯白兰地。我从来都是坐在吧台上。因为我是一个人,没必要占着别的位子。而且这样,我就不用看见很多人,不用理会过多的无聊的搭讪。
  递给我白兰地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笑容。很可爱。很迷人。
  我开始懊恼自己为什么要看见他的笑容。我通常在宿舍里不出门,接触的男人很少。我是一个对笑起来很可爱,很迷人的男人缺乏免疫力的人。我承认他吸引了我。
  很少出门,但并不代表我是一个脱离群众的人。我总是可以很大方地与我想要交谈的人交谈。写作很磨人,但我坚持保有与陌生人交往的特质。

  总是可以看见有人对着白兰地发呆。
  哦?是吗。
  一口喝完它,我又要了一杯。
  我喜欢发呆,但并不代表我是一个没有效率的人。或许有点赌气,但一口喝完一杯白兰地并不是我无法做到的事。
  是嘛。呵呵……
  又递上一杯。然后我们开始交谈。他还是飞快地擦拭着杯子。我把眼瞳转移到了他的脸上。我喜欢他的笑。

  你第一次来?
  对,以前并不记得这里有一家酒吧。我是一个常逛酒吧的人,所以我可以确定这是一家刚开不久的新地方。
  恩,新开的。
  老板?你。
  我?呵呵,不是。
  哦。不是老板。那不知道是按什么时间轮班的。我已经开始为下一次的见面担心起来了。
  女人不适合白兰地,真的。
  似乎感觉到了我的倔强,他的语气很平静,没有让我感到刚才般的不舒服。
  也许,但我适合它。
  呵呵……
  呵呵……
  我们一起笑。

  后来,我知道他是泉州人。他知道我是浙江人。他知道我叫薇子,而我知道他的全名。因为名牌上有。
  再后来,我就走了。酒喝完了,时间也不早了。可以回去了。

  你上网吗?
  恩。
  那告诉我你的ID吧。
  好……
  你多是什么时候上线呢?我只是随便问问,他要上班,而我只是对着电脑写作,总可以遇到。
  下班以后。
  你几点下班?这很像是文艺片里男主角对女主角说的话。但现在,它从我的口中出来。
  2:30。
  恩,那还可以。
  呵呵……
  你上网都干什么?
  不知道,随便逛。
  恩……那我先走了。拜。
  恩。

  那是我们交谈的最后的内容。是除了他的笑容外,我觉得最有意义的内容了。至少,是一种联络方式。

  回到宿舍。大家都睡了。
  打开电脑,现在,正是我容易产生灵感的时候。
  把手放到键盘上,突然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像平时一样让它飞快到运动起来。脑子里什么也没有。没有优美的语句,没有华丽的篇章,没有直白的倾述……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
  当写不出东西的时候,我就会开始思考。随便想点什么东西。很庆幸我想起了一些。那就是他的感觉。
  为什么想不起来他的样子?除了一头黄发,我到底还记得什么?难道我的鼻子里除了白兰地的味道,就只有他的气息了吗?我的脑子居然比不过我的鼻子。
  我的中枢神经开始发胀。我感觉到自己的血脉在沸腾。因为,我尝到了他的感觉,让我心跳加速的感觉。
  我完了,我爱上他了。

  就这样,对着电脑做了一个晚上,什么事也没做成。

  从第二天开始,我改变了原有的习惯,决定坐在靠窗的位子。
  望着窗外高大的梧桐树,还不是很茂盛。春天才刚刚开始。春天,是爱的季节。
  想什么呢?舍友问我。
  一个男人。是啊,一个让我提到他,就能感觉到如此幸福的人。不自觉的笑爬上了我的唇。
  恋爱了……她们就是喜欢起哄。但是,我不介意。
  说啊,什么样的啊?
  我不知道。
  啊?诧异满屋。
  我只见过他一面。想不起来他的样子了,只记得我喜欢他的感觉。
  然后,谈话结束了。

  想他,还在持续着。同样可悲的是,我还是没有想起来他的样子。
  记得曾经有一个朋友这样说。你是一个把感觉永远放在第一位的人。
  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是一个靠感觉生活的人。因为知道感觉对我的重要性,所以我持续写作。那是一种生活在感觉中的职业。可以养活自己,还可以满足自己。我喜欢写作。尽管它有时令我歇斯底里。

  想他,想他,还是想他。忘记他的样子,记得他的感觉就够了,我告诉自己,我应该是一个懂得知足的人。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