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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转帖]一套期房将只能更名一次 专家称此举将打击炒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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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13:2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通过更名预售合同转让期房,既达到炒房目的又逃避高额税费的做法今后再也行不通了。

  日前,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下发通知,加强商品住宅预售合同登记管理,从11月1日起,已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只有符合3个限制条件之一的才能办理合同变更登记,且一套商品住宅只能办理一次合同变更登记。

  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表示,此举意在规范商品住宅预售合同变更和注销登记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引导市场健康理性发展,稳定住房价格。

  符合3条件之一

  可办理一次更名

  新政中指出,商品住宅期房不得转让,商品住宅预售合同原则上不得办理注销登记。

  此外,记者了解到,根据此前的规定,06年5月8日前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可以进行商品住宅预售合同注销登记。

  而根据新政,所有已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只有符合商品住宅购买人的直系亲属或配偶,要求作为共同购买人的;多个购买人共同购买,其中部分购买人退出购买的;付款方式或合同价款发生变化的,以上这3个条件之一的方可办理合同变更登记。

  但同时,通知规定一套商品住宅只能办理一次合同变更登记。据悉,新政将从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遏制炒房行为

  通过更名避税行不通了

  据主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由于原先在预售合同登记管理方面,因考虑到购房人实际需要,可以进行合同变更。而一些炒房客就利用政策漏洞,通过注销商品房预售合同更名,进行期房交易。

  炒房客此举能够达到在短期内进行交易的目的,避免了等待产权证发放的时间消耗。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公司总经理介绍,炒房投资客喜欢更名还有一个原因在于,更名让他们躲避了高额的二手房交易契税。

  该人士告诉记者,按照现在的市场行情,虽然在更名过程中,炒房者需要向开发商缴纳一笔少则二三万元,多则六七万元的更名手续费,但是与二手房交易契税比起来,还是躲避了数额较大的一笔税费。以一套价值在50万元左右的商品房为例,基本上都可以逃避一二万元税费。而商品房的总价越高,税费“省”得就越多。

  此外,这种更名的期房虽然是二手房,但实际上都是新房,所以很受购房者的青睐。在05、06年“鼎盛”时,通过更名进行期房交易的占到整个二手房市场交易量的20%以上。

  炒房客投资成本加大

  榕二手房源或受影响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博士告诉记者,房地产既是一种消费又是一种投资。目前房地产的消费性需求已经过于旺盛,政府为满足正常的房地产消费性需求已经是忙得不可开交,而投资性需求更是一个无底洞。通过更名进行期房交易就是房地产投资性需求的一种表象。

  “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挤干房地产市场现在存在的投资水分,严控期房销售,一直以来都是政府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因为存在更名这种变通的方式,所以部分炒房投资客还是找到了卖房的出路。”王阿忠说,“现在主管部门对商品住宅预售合同登记管理政策进行调整之后,实际上是加大了炒房客的交易投资成本,从而让他们无法通过钻政策漏洞,进行房地产的短期投资。”

  王阿忠表示,虽然打击投资客的目的通过调整更名政策可以达到,但同时也要看到,政策调整后,这部分房源也将在二手交易市场消失,并延长进入二手市场的时间。短期内榕城二手市场的房源和交易量将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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