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要奖得心花怒放,罚就罚得心惊肉跳! 多奖励少处罚.虽有罚则,但应以教育为主!
多奖少罚。奖罚的要义是:鼓励好行为重复再现,而不仅仅是消除不良行为。下属的行为可以分为三种:好行为、平常行为、坏行为。仅仅消除不良行为的组织,是业绩平平没有活力的组织。奖励的作用在于鼓励良好行为重复再现,处罚的作用在于抑制不良行为重复再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多奖少罚。
2、奖罚分明。其含义是:敢奖敢罚,有奖有罚。对于好行为要舍得奖;对于坏行为要敢于罚。经常运用奖罚以充分调控下属行为,使之与组织目标一致。
有的领导碍于面子,对下属的错误不敢处罚;还有的领导,气量狭窄,对于有功的下属不给予奖励。这都是与奖罚分明的原则背道而驰的。
3、奖罚公平。奖罚公平的含义是:奖罚只与工作效果、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相联系,而不能与其他事情如感情、关系等相联系。
大多数领导者都能够接受奖罚公平的原则。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却常常不知不觉地违背这一原则。这种违背,是由于对奖罚公平理解不够深刻而造成的。
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不能真正地贯彻奖罚公平的原则,就会给下属的行为导向提供一种矛盾的信号,导致下属行为混乱。
4、奖罚规则尽量明确。即把奖罚的规则形成明文的规章制度,以防止奖罚的随意性。随意奖罚,就可能使得奖罚产生不公平。随意奖罚,对下属行为导向的信号往往不明确。因为,事物是发展变化的,领导者不可能事先预知下属在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行为。但是,应尽可能地把奖罚规则事先清楚地设定。
5、奖罚应指向具体行为。奖罚应该和下属的具体行为相挂钩,使他们明确知道:什么行为是领导所欣赏的、需要加强的。比如,有的领导给下属发一笔奖金,并表扬下属说“你的工作很出色,给你100元奖金。”这样的奖励效果就比较差。因为奖励没有和具体行为挂钩,失去了行为导向作用。类似“你的工作很出色”的界定,含义模糊,指向不明。还有一种更加糟糕的奖金发放方式,习以为常地出现在许多企业员工的工资单上,往往出现若干元的奖金数额,却没有说明。这样的奖励方式就属于“投资大、效果差”,同样的道理,处罚也应指向具体行为,才能使下属具体知道:什么行为是要被抑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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