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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 [分享]销售涉嫌虚假宣传 美的微波炉“信誉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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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4 09:3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在销售微波炉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不正当竞争法,河北省保定市工商局“保字2007第244号文件”,决定对美的处以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据悉,美的已经全额缴纳了罚款。

  近日,河北、湖南、湖北、江苏、山东五省工商局联合查处美的微波炉“假行标门”虚假宣传一事,五省市工商部门向美的微波炉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决定对美的微波炉关于“行业蒸标准”的“虚假宣传”进行处罚,并责令美的微波炉停止关于“行业蒸标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记者同时了解到,不少消费者纷纷表示要退回美的微波炉并提出两倍购机价的“幸运索赔”。美的微波炉国内营销公司总经理张武力紧急约见记者并坦承:美的微波炉正在全国范围内全部收回终端推广的“行业标准”广告单。美的微波炉因“假行业标准”的虚假宣传而受到工商处罚和消费者双倍索赔,引起广大消费者的高度关注。

  保定市工商局经济检查二队队长陆刚对记者们称:因在销售微波炉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不正当竞争法,河北省保定市工商局“保字2007第244号文件”,决定对美的处以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据悉,美的已经全额缴纳了罚款。

  在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市区分局于今年9月6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者看到,“美的微波炉宣传页上标注热烈祝贺美的微波炉指定行业蒸标准等内容,没有相关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了对 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3000元。”

  美的:“虚假宣传”仅是“工作失误”

  在保定市工商局的处罚通知书中,记者看到:“美的微波炉行业蒸标准违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扰乱了正常市场竞争秩序,责令美的微波炉停止违法行为并作罚款处理!”今年以来,美的微波炉借着获得中国标准化协会《家用微波炉蒸功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协会标准之机,打出了“制定行业蒸标准”“专利蒸霸,行业标准”的广告,并做成宣传单页在全国各大卖场广泛散发。对此,美的微波炉张武力总经理公开对媒体称:这是美的微波炉的无心之过,是由于美的从事推广的同事经验欠缺所致,美的微波炉向被误导的消费者表达歉意。美的微波炉企划部副总监杨幸兵也对记者称:美的微波炉在获得中国标准化协会的标准认证之后,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将此“误读”为行业标准,进而在推广时使用,并将其定位为“行业蒸标准”,但主观上没有存心“忽悠”消费者,且已从各地收回虚假广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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