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勇气过我想要的生活,就如余华在《活着》里说的做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不过他也还有一个好听的职业—采风。每天在村庄与村庄之间游荡,在溪边的石头上晒晒太阳,和老农朋友们唠唠今年的收成,看看吃草的牛羊、阳光下飞舞的蜻蜓,逗逗村妇手中的小孩……。这一切,都能令我的思想兴奋起来。但是我没有勇气,就连跳槽,也是在辞职的第二天就奔赴另一个职场。我经常为自已的懦弱悲伤、无奈。因此,每每在差旅途中,我都格外留意车窗外迅速远去的村庄,尤其看见了稻田,看见了秋日明媚阳光下金色的稻田,我总会心有所动,浮想联翩……。 二十年前,我还是一个小学生。从学校到家,包括家的四周,都被大片的稻田幸福地包围。于是我可以在每一个季节、每一天的不同时刻观察它。听空气湿润的清晨里此起彼伏的蛙鸣,看正午的风穿过稻田轻轻地起伏,看夕阳的余辉在叶尖上跳动,看稻田从鹅黄到郁郁葱葱到金黄沉甸。丰收后的田野是童年的乐园,也许只有七十年代出生的孩子才有这样的殊荣,比赛拾稻谷,在高高地稻草堆里嬉戏,在稻田里烤红薯,挖泥鳅,某一块稻田里还掩埋过一只陪了我一个秋天却被大人打死的小黄狗。 工作了,在一个很淳朴很美的小鱼村,稻田也仍随处可见。那一年秋天的一天,天格外地蓝、风格外的轻、阳光格外地暖,就如所有故事中描绘的那样。我知道了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在一起时竟会有如此不一样的快乐,并会那样强烈地希望单独和另一个人一起度过每一分钟。阳光下的稻田象一块巨大的金色地毯从脚下一直延伸到山那边,一捆捆的稻谷在朋友们的身后倒下,大地黑色的肌肤一点点展现在眼前。田野中那一个人就象一块巨大的磁铁,吸引着我的视线,让我呆呆地等待工作的结束然后有单独相处的机会。这个秋天无疑是甜蜜的,空气中静静地流淌着一个人的思念。 后来知道爱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并且再次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一个人,这时我读到了法国作家德克旭贝里的《小王子》。我就是那个小王子,爱上了一个人的星球上的一朵玫瑰,没有表白,也没有暗示,只是在心里一遍遍地用相思彻起爱的城堡,用玫瑰色的爱意温暖每一个日子。故事中的那只狐狸是智慧的,“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是不吃面包的,它对我没有任何用处。但是你有一头金发,一但你驯服了我,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头发将使我回想起你,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 车窗外那个熟悉的村庄,稻田里还弥漫着焚烧过的青烟,这是爱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正快速地远去。是的,这一切都远去了。田埂上,我好象又看见那只美丽的狐狸深情地注视着我说:“我不会什么也没有得到,因为麦子颜色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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