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理解的“创意工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创意工业”这个概念性的词汇在大大小小的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上频繁出现,英文原作“CREATIVE WORKS”。和“创新”早期崛起一样,“创意”这个概念颇有些模糊,不过不久,它可能和“创新”一样深入人心,当然,离不了各类媒体的吹捧。
如何区分“创新”与“创意”?创新被定义为技术层面的创造与更新,而在98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首次对“创意产业”进行定义:“源于个人创造力、技能与才华的活动,而透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取用,这些活动可以发挥创造财富与就业的成效。”根据这个定义,英国政府将13个行业确认为“创意产业”: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电视广播。新加坡则将创意产业分成三大类:文化艺术、设计和媒体。也就是说,创意工业的内容即是把早先我们简单认为“艺术思想”类的东西变成可以赢利的内容实体。
来看看经济观察报“创意工业”的专题,从他们所采访的人物,可以对其有更清晰的认识:
王中军 电影业华谊兄弟太合影视公司总裁
张欣 SOHO中国CEO
陈肇基、胡敏仪夫妇 上海时尚界闻名遐迩的“上海档口”家居店创办者
汪涛 稻阁广告公司创始人
宋柯 太和麦田董事总经理(太和麦田业务范围包括唱片、艺人经纪和娱乐公关)
邵忠 现代传播集团掌门人(旗下拥有《周末画报》《T.O.M.新视线》《号外》等杂志)
王长田 光线传媒总裁(连接数百家电视台,拥有一份报纸、一个网站)
张宇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总经理
刘桓(Chris Liu) 第一个在伦敦时装周上发布自己品牌成衣的设计师
雷军 金山总裁兼CEO雷军
……
电影,建筑,工艺品,广告,音乐,平面媒体,文化出版,服装设计,网络游戏是创意工业的主要凸现面,几乎完全涵盖“精神文化生活”的创意工业必须在推动这一条现代化线索上做出更多的努力,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自然也必须受到多方的限制,尤其在中国这个民主碎裂的国家。
创意工业在短时间内上升到一个难以想象的高度。突然间会发现身边的任何地方都存在“创意”的利用方式:书本的装帧设计,手机的外形设计,衣帽鞋袜的设计,轿车设计,看的电影、广告,听的音乐,玩的游戏,住的房子……但看得更清楚一点,创意工业能够改变的并不是我们生活的本质,只是生活的方式和形式。我们仍然必须要每天进行规范化的仪式:吃饭,工作,睡觉,交流。创意工业能够改变的包括:吃饭的地点选择,内容选择;工作的内容;睡觉的地点,交流的内容……
那些创意工业的前沿者们雄心勃勃的渴望用“创意”来影响更多的人,用他们的“文化”去同化更多人的文化,但同时,每一个思想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创意”的可能,总之,不用担心思想的膨胀会让这个世界显得拥挤。
该贴来自群组:创意产业
DESIGE YOUR LIFE 创意生活
之前《缤纷》曾有过这样的一期专题,主要讲的是室内设计,室内的光影、色彩、橱柜摆放等等。
在这个祈使句之后的意味,强调的是一种品味,或者说是生活的品质。我的理解是,对于生活品质的深刻追求,正是“创意工业”的深层原动力。生活品质的多方面,正是创意工业涵盖的多方面。因为对穿着的追求,那些专业不专业的服装设计师们挥动大笔;对居住环境的追求,建筑、室内设计师们动手动脑;对思想理性的追求,作者、出版商、音乐制作者、电影创作者们将追求化为实在的东西;对视觉感官上的追求,表演者们孜孜不倦……钱,成了这些追求的媒介,所以必须在“创意”两个字后加上“工业”。
艺术的本质,在于冒犯和僭越,在于抛弃和再抛弃;生活的本质则在于凡俗和琐碎,在于规则和停滞。当要把艺术加诸在生活之上时,所谓的“创意工业”成为了摩擦的润滑剂,我们可以艺术性的生活,通过别人和自我的设计,让生活更具有创造性和更迭性。“一次性”概念的出现就是生活更迭的表达,外界以及自身的影响,可能让生活变成“创意”的试验场。
害怕风险被说成衰老的征兆。在旧式生活和固有模式中运动的人寻找新的刺激和新的路。看那些喊得响亮的广告词,“不走寻常路”、“我选择我喜欢”、“JUST DO IT”……不仅是广告上的创意,实质上是生活本身的创意,自我是个人生活独一无二的设计者和创造者。
可能扭曲的创意工业
这个标榜“自由”的时代,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激生尖锐的矛盾,追求生活品位和生命质量的人们成为创意工业的受益者和传播者同时也是参与者推进者,他们本能性的要把质量和品位概念化数字化,甚至意识形态化。
美国经济学家理查&S226;弗罗里达在其《创意阶层的崛起》 (The Rise of the Creative Class) 一书对于创意阶层社会地位的过高估计引来不少非议。书中认为创意阶层已经不仅仅只是一个和农业、工业、服务业并行的职业阶层,更可能在人类的发展中作为推进社会前进的力量承担起无可估计的作用,他们甚至可以在不远的将来左右政府,左右人类生活的方向。
我同样对于书中的描绘持怀疑态度。看起来这是一个朝气蓬勃且永不衰减的“工业”,但作为社会的基础力量,他们远没有资格。设计者们为谁而生?那些昂贵的奢侈品如何进入寻常的百姓家?没有充足消费者的产品如何提高GDP的数字?在温饱得不到解决的前提下如何享受精神生活?
被工业化的“创意”歪曲了创意本身的深度内涵,来源于平常生活本身的创意是不应该脱离平常生活的。这个工业,需要为每一个创意贴上标价,为每一个创意付出金钱代价。一个成本只需要2元的杯子因为造型、颜色的改变可以卖到50元,一张普通的木桌在贴上“宜加”的标签后可以飙升至原来价格的50倍甚至百倍,一件用料不及1平米的服装因为出自某某设计师的手可以卖出天价,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品牌=价格,我觉得这里面有歪曲的味道,也就是评判创意好坏优劣的标准需要用数字和金钱表达,里面更包含有夸张、虚假等等的手段。
人们往往容易被概念所迷惑,大部分的人也没有评判创意高低的能力,在这个时候,作为市场终端的消费者并没有起到市场主导的作用,他们跟随着创意产品的出现生活,相信那些夸张的媒体宣传。创意工业的消费变成了创意者与销售者的合谋,他们企图引领大众的审美情趣,影响原本各异的对生活的理解,并借此登上历史的舞台,宣称自己是时代潮流的制造者。
区别创意与创新
已经提到创意与创新的大体区别,但我想继续说的详细点。
按照19世纪启蒙家的说法,人类的现代化应该产生两条线索,一是物质方面,一是精神层面。物质方面有比较容易量化的指标,GDP,GNP, 人均收入,恩格尔系数等等;精神文化方面则是难以表述和评判的。十九世纪是军事征服世界,二十世纪以经济。到了二十一世纪文化则可能成为主宰世界的力量。
创新,在各位管理学者或者各类公司的口中大抵都可以频繁的找到这个词,INNOVATION,它被普遍理解为工业革命中技术层面的创造和更新,工艺流程,管理手段,新技术的产生和运用,都被划分为创新。
创意,更多的表现在了文化知识方面,在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的定义中它需要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取用才能够发挥创造财富与就业的成效。
我的单纯理解:像卡尔维诺在《未来文学千年备忘录》中谈到的轻逸与沉重的力量对比,生活本身面目的沉重需要轻逸的力量来加以消减,创意可能在某种程度具备了这种使命。从法律角度来说,TRIPS协议在创意创新的应用中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人类侵犯的本能需要法律和道德的扼制,人类模仿的本能将是扼制的对象。
创意延伸进科技创新的传播之中,诺基亚因为它的“科技以人为本”深入人心,即使不能够准确说出它的业务范围,但是诺基亚三个字就足以让人信服它的科技背景,广告标语的创意让科技创新成为一种感性形象存在于大众的思维之中,诺基亚是全球最大的手机通信制造商,制定GSM移动通信网络标准,他们集结世界各地的软硬件高手,把科技创新的理念落实到完全的发展之中。同样的,PHILIPS的“SENCE AND SIMPLICITY”,强调了科技创新本身的目的所在,MOTOROLA的“智慧演绎,无处不在”、LG的“Life’s good”将生活本质的追求诉求于科技创新的手段,NEC的“Empowered by innovation”,壳牌的“赋能予人”,索尼VAIO的“创所未想”,都直接将创新与创意融合展现。
我想表明的是,作为非完全理性的人类来说,创意工业中的感性因素将使大众更容易接受工业方面的创新。
创意产业的雏形,其实很早以前就存在了,只是直到现在才形成有规模的产业。
总的来说,介绍得已经比较详细了。
欢迎光临 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ttp://bbs.21manager.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