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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业] [原创]风沙迷了法律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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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7:0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月黑风高夜,杀人越货时!”

大概是为了证实这句话的正确性,一把菜刀悄悄的伸到了宋钢的的家中,死神就跟在这把菜刀的后面。宋钢睡在床上,做着美梦,对于死神的来临一点都没有感觉到。死神也不会空手而回的。就在这个平静的晚上,宋钢被死神平静的带走了。

第二天,公安局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春花,春花来自一个很遥远的农村,她带着美好的梦想来到了这个城市,也碰到了给她的人生带来巨大变动的人——宋钢。

2005年春节刚过,春花就随着在城里打工的姐妹来到这个她充满幻想的城市,来实现她美好的梦想。

经过小姐妹的介绍春花到了一户老人家里做起了小保姆,老人对她很好,活也不是很累,纯化对于现在的生活很知足。可是好景不长,老人生病住进了医院,孩子们为了表示孝心把老人安排到了特护病房,有专门的特护人员照顾,春花就这样失去了她的第一份工作。

接下来的时间春花就是要再找一份工作,春花来到了劳务市场等着工作,也许是老天的照顾,很快春花就有了第二份工作,还是做保姆,不过这次是在一家新婚夫妇家中,男主人就是宋钢,女主人叫姜华。

一开始,春花和他们相处的很好,因为勤劳、朴实的性格主人都很喜欢她。可是,920日这一天发生了改变春花一辈子的事情,因为姜华出差了,晚上宋钢和春花两个人,吃过晚饭,宋钢就回屋了,春花也开始收拾碗筷,收拾完了,春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这时宋钢从屋里出来将春花强暴了。并威胁她不准说出去。

从这以后,春花就成了宋钢手中的玩物。因为姜华经常要出差,宋钢更是为所欲为。春花在宋钢的的威胁下每天生活在不确定中。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2007320日,就在20日这一天,不堪忍受的春花终于做出了一个后来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实。

宋钢被杀,春花投案自首,公安机关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因为案情很清楚所以很快就报到检察院,检察院经过调查提起公诉。

(声明:以上案例存在含有作者的杜撰,人名皆是虚构,案情也是从几个案例中结合起来的,经过作者艺术处理过的。)

像这样的案例其实有很多,尤其是农村,类似的案例经常会发生。究其原因一是因为法律普及的力度不够,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法律服务的应用。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一个个让人扼腕叹息的灵魂,不由得让我觉得法律有点苍白无力。甚至对于自己选择法律这个专业是不是正确产生怀疑。

法律在当今社会无疑是最重要的一个规则,可是这么重要的规则却不能充分的发挥他的作用。这股风沙迷住了他的眼睛,那么这股风沙来自何方呢?我大胆做了下面的推测:

1、              还是要说普及,不管什么事务不让人知道总是没有用处的,法律更是如此,如今各种手段充斥在我们身边,可是却没有法律这个服务可以充分发挥的平台。虽然,有着送法下乡的活动,可是,这一年当中又有几次呢?一次又有多少时间来为人们解决问题呢?而且那些重大的事情又怎么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说清楚呢?

2、              法律服务,说到法律服务呢,很多人都会说“就是打官司”,这个是不准确的,法律服务不仅仅是打官司,更多的是预防,这也是法律的目的。打官司,我认为是法律最无力的表示。

3、              这一点就要说到人了,只要不是法律工作者好像总是认为法律离我很远,这好像是自古传下来的,打官司,在人的思想中好像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这个观念要改变,就必须要让人们知道法律究竟是什么。这就又说回来了普及!所以我认为法律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普及的问题。

以上是我三点不成熟的推测,当然还有很多的方面是我没有提到的。希望更多的法律工作者、爱好者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让法律真正的成为法律!

既然我说了三个推测,下面我就不得不说说方法了:

1、             送法下乡是一个很好的活动,但是如果可以辅助以法律工作者进驻应该会更好一点,这样可以使人们更多的接触到法律,更平静的生活,不要等到事情无法挽回才做出极端的事情。有法律工作者的帮助我想春花的路不会是这样。

2、             宣传,既然要宣传就要有平台,这个平台现在最多的是电视,一些电视节目把法律的意义用最简练的语言和生动的事实表达出来,让人更容易接受理解。说到了电视,下面这个平台现在的利用率已经高过电视,这个平台就是网络,可是法律在这个平台上还没有生长起来,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我徜徉在网络的浪涛中,寻找着可以停留的地方,可是没有,一望无际浪涛,就在我要绝望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小岛,一个很小的岛,这个小岛上并没有多少人,我奋力的游过去,登上小岛,我舒了口气。虽然小岛很荒凉但是我还是找到了一棵小草,这棵小草在这小岛上努力的向上冲击,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个小岛会被绿色覆盖。这个小岛就是法律,而这棵小草就是将要把小岛染绿的觅法网。

网络的专业性本来就是很弱的,而专业的法律网站更是凤毛麟角。虽然有些法律网站可是那些网站更多的是无法维持。因为经营模式的关系,有不少的夭折!而觅法网接受了这些失败的教训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法律服务模式,这种第三方的法律服务模式有效的提高法律服务效益。使法律的作用可以更加健康的表现出来,发挥更大的作用。

3、             这里就要说说律师事务所了,律师事务所是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可是律师在我们国家是紧缺人才,而律师事务所在人们的印象中也是一个不可轻易踏入的地方,这里面的原因是很多的,我会在以后的文章陆续说到。说到律所人们只在打官司的时候才会想起,这也可以说律师事务所的作用被人为的降低了。

说了这么多,中心其实还是法律的普及问题,只有这个解决了其他的就会迎刃而解。

犯罪案件不会消失,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我只期望着法律可以让犯罪案件的发生降到最低。除掉你眼中的风沙,让你的眼睛更加明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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