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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转帖]“一户一房制”是进还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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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3 14:5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陈祥福教授就提出了“一户一房制”的议案。按照他的设想,一对夫妻只能拥有一套住房。对于“一户一房制”之外的房子,由国家进行回购。该设想立刻让人们联想到计划经济时代,按人口分配粮食的情景,明显带有国家强制性。这个带有“逆时针”的建议立刻引起舆论的争议,最后陈教授不得不出来“修正”说,他的“一户一房”指的是一对夫妇只能拥有一套福利房。

近日,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先生又旧事重提。他也提倡一对夫妻只允许拥有一套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剩余福利住房由国家回购后出租给中低收入者,且国家对计划内指标的住房采取低费、低税收政策,而对计划外的住房则采取惩罚性的高费、高税收政策。言论一出,社会再次哗然。那么,到底“一户一房制”能否经得住科学论证,又能否在操作过程中,如初衷那样,遏制房产投机并实现住房制度最大化的公平?它,还能否折射出我国房改的积极一面?

 

观点集萃

 

章林晓:我认为“一户一房制”的提法很好,因为这实际上是对资本的一个节制。一旦资本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就有可能会激发社会矛盾。但关键问题就是很难实施。因为它涉及到利益的调整问题,且没有市场基础和法律基础。

 

范小冲:目前,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中国家的时候,应该一方面大力发展商品房市场,另一方面加大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现在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些工作的重要性,这一点说明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在朝着健康良好的方向发展了。

 

刘玉录:其实“一户一房制”的提出是在市场经济平台下的,这不是退回到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一户一房制”有利于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也有助于抑制投资或者是投机性买房。该制度实施的前提是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住房系统。

 

陈则明:政府有责任解决住房问题,也有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最终走向健康稳定的状态,我认为只有三条途径:一是开征物业税,二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三是公平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户一房制”其实是具有仇富心态的,表面上好像绝对公平,实际上是不公平。一次分配中体现竞争,二次分配中体现公平,三次分配中体现民生。没有公平的竞争,实际上是不公平。房地产是商品,通过市场来优化配置资源,所得到的结果是最公平、最有效的。

 

计划经济“回归”?

 

 主持人:“一户一房制”的提出之所以会得到社会上这么热烈的讨论,我想关键还是在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结构不平衡以及房价过高。那么,在各位嘉宾看来,“一户一房制”的实质是什么?您认为“一对夫妻只能拥有一套福利性住房”的做法在我国有实施的可能性吗?

 

章林晓:根据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来讲,“一户一房制”应该是件好事,因为这实际上是对资本的一个节制。大家都知道,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如果一些有钱人过多地去拥有房屋,甚至去挤占福利性住房资源,那其他的人又该怎么办呢?资本如果不给予限制的话,就会不断扩大。一旦资本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就有可能激发社会矛盾,所以必须得有个底线,而这就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

我认为“一户一房制”的提法很好,但关键问题就是很难实施。因为它涉及到利益的调整问题。比如说多余的房产由政府去回购,那么政府又该以什么样的价格去回购呢? 其实现在的房价处于高位,如果国家按照市场价格去回购的话,那么这个高房价就得由全民买单了。而如果不按照市场价格去回购的话,那么房产持有者很可能就不愿意了,他们心里也许就会想:政府凭什么压低价格去回购我的房子呢?所以说这个政策实施起来是非常难的,因为它没有一个市场基础,也没有一个法制的基础。

 

刘玉录:章老师说得非常好,“一户一房制”还需要有很多的配套工作。其实从我的分析看来,这个提议还是非常可行的。

因为目前的房价确实涨得非常厉害。前两天我到北京去,看见西单的房价都已经涨到一万五、两万一平方米了,很多老百姓收入的增长速度都赶不上房价的增幅。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所以我们就想到了一系列的办法,比如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但我想,除这之外如果能够有条件地实行一户一房,那么对抑制投资或者是投机性买房还是有很大帮助的。

我说的这个有条件,就是“一户一房制”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住房系统,也就是通过联网的方式登记每套住房甚至每个人的住房情况。由于这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所以全部的信息应由房屋主管部门来保管。

不过要建立住房全面系统也会有一些阻力,但这些阻力不是来自于那些富人,而是一些政府部门的高层公务员,他们担心自己的住房面积过大、拥有两三套住房的问题暴露出来,可能就会不愿意建立这么一个阳光的全面住房情况信息系统了。

 

主持人:据了解,“一户一房制”的范围经历过包括所有住房到只针对福利性住宅的变化,这是否也体现出市场化仍是我们房改坚定不移的大方向?我记得尹中立先生在文章中还将“一户一房制”同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联系到一块,认为两项政策其实都是基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那么刚刚从两位专家的观点来看,都还是比较支持采用这项制度的。不过,陈主任好像有不同的意见要发表,咱们有请陈主任谈一谈。

 

陈则明:我不赞同前面两位专家的观点。“一户一房制”的实质就是计划经济思维的产物,和计划生育完全不是一回事,商品和人不能等同。人不能用市场来配置,聪明一点的多生,名声高一点的多生,富有的多生都是侵犯人的基本权利。

房地产是商品,通过市场来优化配置资源,所得到的结果是最公平、最有效的。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偏好选择合适的住房,开发商可以根据市场接受情况设计出合理的房型。近20年来,老百姓居住条件的改善在30年前是难以想象的,计划经济根本不可能创造出如此美妙的成果。

 

刘玉录:其实他们所提出“一户一房制”是在市场经济平台下的,这和过去的等级分房完全是两回事。因为这还有商品房一块,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多缴纳点税收、高利率去按揭。所以如果说这是退回到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这个其实还是着眼于“人人都有适当住房”这个概念,就是富人可以多拿住宅,但前提是多缴税,穷人就可以住小一点、少缴税,甚至住廉租房。

如果我们实行“一户一房制”,且商品房市场完全放开了,就会形成中低收入者住经济适用房,最穷的人住廉租房,省部级以上实行官邸制,富人住商品房的局面。这样的话,大家在各个档次,就能解决不同的人在同一市场价位下的不平等待遇。现在穷人、中产阶层和富人都是一起去抢住房,实际上这才是最大的不公平。

章林晓:我反驳一下陈主任的观点。到现在为止,土地的供应一直都是计划的,房地产的源头本身就是计划市场,如果我们的土地是计划市场,那么房地产市场都是层面意义上的市场经济。

我们国家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其中国有土地是全民所有的。既然是这样,那么每个公民就有资格享受最低成本的居住权利。所以我们国家的房产都应该首先是用来居住而不是用来投资的。住房体系的两条腿主持人:讨论好像越来越激烈了,大家对解决中国住房问题都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其实就目前而言,解决中国住房问题的关键还是要加强住房保障建设。从最近国务院下发的24号文件中可以看出政府已经在重点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而对于商品房市场这一块,政府则采取市场自主调节的方式。那么根据刘博士刚刚所阐述的“一户一房制”,两者是否一致呢?

 

章林晓:24号文件主要是解决那些必须解决的问题,它主要是侧重于对弱势人群住房问题的解决。但中层人群的住房问题还并不是24号文件解决的重点。现在24号文件的关键问题是它能不能像原来的国六条、国八条文件一样落实下去。其实如果原来的文件完全落实下去,那么房地产市场也就不是现在这样的局面了。房价的暴涨与失控其实关键还是在于很多政策没有落实下去。

 

陈则明:我们的观念、调控手段都需要与时俱进,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调控。24号文件也是这么多年来调控经验教训的总结,尊重市场规律才能调控好市场。但想让市场包办住房问题的一切也可能是片面的。

 

刘玉录:我们国家的房地产市场之所以问题这么多,我认为关键是没有一个很好的住房政策和住房制度。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国家正在反思前几年的调控政策,而且已经把工作重心放在了住房政策和住房制度上,我感觉住房保障现在已经走上了正轨。如果像以前一样,只注意单方面调控商品房市场,比如调整利率等,可最后房价还是不断地往上窜,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现在我们缺乏的是一个管用的、系统的住房政策,把不同的人群纳入到政策当中。

 

主持人其实不管是公众热议的“一户一房制”还是最近刚刚下发的24号文件,都是为了希望能够很好地解决中国住房问题。那么,最后请大家都谈谈对解决中国住房关键问题的看法,您认为房地产市场应如何朝着健康良好的方向发展?

 

陈则明:政府有责任解决住房问题,也有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最终走向健康稳定的状态,我认为只有三条途径:一是开征物业税,二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三是公平的住房保障体系。

 

范小冲:目前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一方面大力发展商品房市场,一方面加大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商品房市场实际上使中国的居住条件得到快速改善,如果没有住房商品化、没有住房改革,中国今天的人均住房面积增加与全民住房条件的改善都是不可想象的。

可是由于房改之后的政策有偏差,只强调了房改的市场化,而忽视了政府的保障职能。这就导致了当今中低收入者住房难的问题。现在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些责任,加大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我想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在朝着健康良好的方向发展了。

 

章林晓:土地供应是有限的,所以房屋供应量也有限,而现阶段房地产需求远远大于供给,如果房地产投资不加以限制的话,那么出现房地产泡沫的机率也就越来越大了。所以很多国家对房地产的投资是严格控制的。有的时候我们为了提高GDP就不断地抬高土地价格,这也导致了房价的上涨。所以我们的理念应该是房子就是用来给老百姓安居乐业的,不是投机炒作的。

 

刘玉录:当前房地产市场中有很多利益团体,这也导致了群众与利益团体博弈的产生。政府既然作为管理者,就应该是代表广大民众的博弈方,并且还应该是这场博弈的主导方。

我们考察一下世界上的先进国家,解决住房问题并不是光靠国家拿钱,他们是通过各种办法让政府少拿钱甚至不拿钱去解决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比如对不同的人实行不同的贷款利率、在税收上对不同的人实行不同的物业税等,现在很多国家都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我并不是说要国家花很多钱去投入那么多建设,国家也没有那么大的财力。如果都由国家去建设,那才是回到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了,也是比较笨的解决办法。我们要采用市场的办法,通过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手段来形成一个社会住房系统。不同的人在这个系统当中各有其位,都能有各自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不过前提是国家的政策措施应该是系统的。

 

合理分配还是仇富心态

 

主持人:根据有关数据统计显示,“一户一房制”的支持者与反对者基本持平。也就是说,还是有部分的群众在支持着这个想法。那么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如果政府真的实行了全面的“一户一房制”,那么它将会给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强行的规定“一户一房”是否同我们一直所提倡的“住房权利”相矛盾呢?

 

范小冲:我觉得人人都能有自己的住房这个愿望是良好的,但是从目前来讲,在短期内实现这个愿望是不现实的。这需要依靠社会、依靠市场、依靠政府的保障来共同接近和实现这个目标。但接近这个目标是不是采用一户一房制就能做到呢?这实际上反而更加做不到。

比如像刚毕业去外地寻求发展的大学生,假如采用了“一户一房制”,人们没有多余的房子可以拿出来出租了,租赁市场也就不存在了,那么他们的租房怎么办?到时候他们就只能是要么买房要么回家去了。

所以假如真的实现“一户一房制”就会使得房地产市场只剩下购买市场,而出租市场就不存在了。而租赁市场实际上是满足了当前社会的需要,一些投资客和有多余房产的人把他们的这些资本出租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房地产市场作出了贡献的,起到了调剂的作用,为一些租房者提供了居住之所。

 

陈则明:“一户一房制”其实是具有仇富心态的,表面上好像绝对公平,实际上是不公平。一次分配中体现竞争,二次分配中体现公平,三次分配中体现民生。没有公平的竞争,实际上是不公平的。

我可以举这么几个例子,如果实行“一户一房制”,社会资源就需要按照等级和特权分配,级别高一点的住大的、好的房子,老百姓住小的、差的房子。如果实行“一户一房制”,房型也要控制,否则开发商可能造出超大房型。如果实行“一户一房制”,法院的离婚案将暴增,一些地方动拆迁和征地过程中就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实行“一户一房制”,民政局将面临假结婚的风潮等等。

 

刘玉录:在我看来,实行“一户一房制”是能够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的。如果像现在这样,一方面很多人买不起房,而另一方面却还有很多人拥有很多套房子,这就夺走了一部分人的住房权利。

在我看来,任何的住房权都应该是有条件、有限制的,不可能说是没有边界的。事实上,很多人利用多余的房产进行投资,做这些经营性的活动,本身就是对人们住房权利的一种侵犯。比如说,我们小康社会规定的是每人居住面积35平方米,这是一个基本的住房权利,如果你占用了70平方米,那么多出的35平方米就应该付税,因为你多占用了社会的稀缺资源。

而对于刚刚范总所提到的租赁市场问题,其实也是可以解决的。国务院刚召开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对那些退伍以及刚刚毕业的人的住房保障问题都有所考虑了。比如说,如果实行“一户一房制”,大学生可以住准市场价的公共住房,这个公共住房和过去的公房有点相似,但是价格会略高于老公房的租金,但是又低于市场化的租金。我看了一些国外相关文件的材料,他们也是这样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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