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零售业] [推荐]虚假宣传蒸标准 美的微波炉遭行政处罚

[复制链接] 0
回复
77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7-9-12 16:5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从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市区分局得到证实,因在销售微波炉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该分局日前已对广东美的微波炉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美的微波炉昨日未对此事进行回应。

  据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于今年9月6日由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市区分局下发的。该处罚决定书称,当事人广东美的微波炉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美的微波炉,在其产品宣传页上标注 “热烈祝贺美的微波炉指定行业蒸标准”等内容,没有相关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了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负责该行政处罚的保定市工商局新市区分局经济检查二队队长陆刚昨日向记者表示,该局日前在接到消费者的相应投诉后,立即到辖区内卖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发现,该商场内仍有少量宣传

微波炉 “蒸标准”的相关印刷品广告,并留有部分样机。根据相关规定,该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美的微波炉的相关负责人对处罚没有提出异议,并已经交纳了罚款。

  据悉,美的微波炉此前在部分家电卖场上,向消费者散发印有“行业蒸标准”的宣传单页。据美的促销员介绍,美的蒸功能的微波炉生产标准已成国内微波炉业的首部行业标准。其他品牌微波炉的相关负责人立即对此进行了回应,称“行业蒸标准”只是基于美的微波炉单个企业而制定的协会标准,并不具备广泛的认同性与行业号召力。美的擅自将‘协会标准’升级放大为‘行业标准’的做法涉嫌偷换概念。

  美的微波炉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及手机昨日一直没能拨通。此前,就“行业蒸标准”宣传引发的争议,美的微波炉企划部副总监杨幸兵8月21日曾向本报回应称,该公司产品在获得中国标准化协会的标准认证之后,由于此前没有相关的经验,将此解读为行业标准,进而在推广使用时将其定位为“行业蒸标准”。但该公司的行为绝非主观上存心“忽悠”消费者。该公司已经将之前发出的所有有关“行业蒸标准”的宣传材料进行回收处理。(宋文明)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