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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不眠不休的互联网江湖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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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1 17:5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往往引起干戈不断、烽火狼烟。从1995年开始,中国互联网江湖注定恩怨频荣、风起云涌,从东海之滨到日落西陲,从南之汪洋到北地大漠,兵戈纵横,杀气充塞天地之间。

  从最基础的互联网接入、域名空间、企业建站开始,各路人马次第加入展开一场场撕杀与争夺,随即以燎原之势蔓延每一个已经掘到金子或者可能挖到金矿的领域,包括门户、SP、网游、搜索、B2B、C2C、B2C、广告、在线旅游、视频等。争斗总是有胜负的,多数人倒下,少数人活着,更少的人笑到现在,但笑到最后往往是一个神话。

  争斗说严重点可以称之为战争,而战争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最早的战争可追溯至共工和祝融之战,这场大战将天捅破,《史记?补三皇本记》载:“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导致最后女娲采石补天,可见其惨烈程度之剧,又可见其导致的成本之高,不过这场战争所引发的洗牌与后果却令世人受益不已。好似互联网江湖里各帮派发起争斗后,往往是用户获益,比如邮箱大战,从几十M到几个G,服务商们一个劲儿地往上升,抢夺用户,最终带来的是用户价值的提升。

  又据史料记载,第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发生在距今4600多年前的河北涿县,不过还是限于两大集团之间,即黄帝与蚩尤。这场大战奠定了中华民族的基础。自此后中华大地可说是战乱频仍,甚至可以说战争构成了历史的框架。

  而观互联网里的战争历程,最初时互联网新入商打了一阵,留下了中国电信等垄断级与世纪互联网等民营服务商,域名空间与企业建站服务曾经养活了不少企业,甚至成就了中企动力这样的集团型公司,但一阵“卖白菜式”的价格屠杀后,利润空间的微薄已让后来者难以再将该领域当成发家的宝地,剩下一些域名贩子在江湖中以高人的身份偶尔露一下面;门户之争非一日之始,成以新浪、搜狐这两家为甚,在盈收、流量、排名、座次等各个指标上针锋相对,除开双方正式的交锋外,在一些IT社区中经常能见到双方互喷口水的热闹场面。

  B2B领域里先是阿里巴巴与慧聪两家PK,网盛黑马跃出,加入战局,成三国争雄之势,这名后来者发起的几起颇似“同城之战”的市场活动瞄准的是阿里巴巴,却将慧聪的火点了起来,郭凡生先生说出了“行业网站就像趴在玻璃上的苍蝇,有光明没前途”这样的打击语。再看看电子商务领域的B2C与C2C争端,也是由来已久,讲起来颇有意思的,最初卓越与当当似乎是打了个平手,后来亚马逊的收购却让卓越似乎在中国互联网江湖上丧失了曾经的光辉,当当虽然帐面上并不好看,却能够开出10亿美元的估值;C2C领域是另一个“三国争雄”,淘宝与易趣之间的战争是从业者们津津乐道的,可能这不仅仅是简单的争端,更是收费与免费经营路线之争,后加入的拍拍在腾讯的大旗下崛起的速度堪比易趣市场份额的跌落之势,易趣虽然现在划到TOM麾下,且不被业界看好,但笔者预计如果C2C市场继续走下去,应该会存在高中低端用户群体的结构化细分,说不定哪天易趣上面尽是宝马专卖店与劳力士专卖店,店主们点燃的是雪茄,倒在杯里的是人头马。

  在线旅游与搜索市场的竞争格局比较有意思,基本上都是“一支独大”。比如在线旅游行业,携程一枝独秀的格局依然如故,但艺龙、芒果、遨游、Expedia及众多传统旅游行社正在发起进攻,无论成败,场面都会很壮观,比如亏损数千万,而如果让携程一家独大,却是对行业生态的一种破坏,甚至可能出现店大欺客现象的发生。中国搜索市场中,据相关市场研究机构提供的数据,百度已遥遥领先于处于第二名的GOOGLE中国,而GOOGLE中国与百度的战争也是2006年以来人们讨论得比较多的,而最近GOOGLE恶搞百度却饱受非议,而这种非议的发生却是在互联网这样一个倡导恶搞、欢呼恶搞的江湖中。

  另一股争端大潮虽难以赢得足够多的眼球,但其存在的行业广泛性却是不容忽视的,如网络招聘行业的51job、中华英才与智联招聘三强鼎立,财经金融行业的金融界、和讯与东方财富等业务覆盖面近乎雷同的势力,教育培训方面也有精品学习网与飞龙网这样拿到了不菲的投资并且广受看好的实力派选手,即使在一直没有找到互联网的感觉的法律服务行业,已经先后有众多的进入者都希望在这块益渐富饶的土地上掘到金子。如果以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意等作为法律服务业借互联网之东风再度远航的起点,那么如觅法网等民营入侵者的出现将是法律服务业开始在茫茫黑夜中找到微末互联网星光的阶段。而在这些希望能在法律服务业与互联网的结合点掘金的远征者们在切入点上都事先做了周密的安排,或以法律知识库与软件入手,或将律师委托作为核心业务,甚至有不少法律网站沿袭了其他行业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成功模式,而选择了向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网络营销服务的业务模式。如觅法网这类新势力大多走了一条与先入者们不同的道路,服务于国内的成长型企业成为其首先,相应地,企业法务外包与律师委托这样的模式成为最佳的切入点,也打破了 “东奔西跑”、“向亲朋好友打听”、“比东家评西家”这类找律师打官司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传统方法,不仅如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对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进行“货比三家”。其实,这块市场在可拓展空间的广阔度与市场基数方面丝毫不逊色于教育、金融、招聘、旅游等“同门兄弟行业”。据2006年底数据,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规模约20亿美元,10年内预期达到200亿美元。

  不仅仅是国内,在国外的互联网江湖同样发生着大战,比如雅虎与GOOGLE在广告领域的争抢,GOOGLE与微软在软件、互联网、广告等多个领域正展开角逐。

  每一场战争之后都有短暂的和平,不过这却是下一场大战的积累。其实,在互联网这个商界的重头戏里,尤其是马太效应无处不在、寡头垄断势力膨胀的年代,对手们往往都扮演了“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角色。而在众多尚未出现“西门吹雪与叶孤城”这样绝顶高手的行业里,也因为众多进入者的存在及不断涌入,资本力量的搅局,如网盛一样的黑马跃出已成为司空见惯之事,让不平静的江湖再添风雨。

文章转载自:http://www.34law.com/lawmanagenew/

沙发
发表于 2007-9-11 21:24:03 | 只看该作者
我还是比较关注TAOBAO和易趣的   我比较看好C2C这个东西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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