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投资(VC)产业的兴起,既具有互联网热潮的全球性背景,又具有中国庞大的市场背景,还具有中国政府支持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政策背景,可谓“天时、地利、人和”无一不具。但是,作为一个新兴领域,风险投资(VC)产业的发展在战略上必须重点解决以下十大问题:fficeffice" />
一、风险投资(VC)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风险投资(VC)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应运而生的新生事物,必须大力普及和推广国外风险投资(VC)理论和具体操作方面的知识经验,在国内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创业者、国内外风险投资人多方面主体相结合、相平衡的风险投资(VC)主体建设,解决风险投资(VC)主体结构中创业者素质、国内风险投资人群体、政府意识、企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结构缺陷,以尽快完善国内风险投资(VC)环境,借助国内的规模优势和政策优势,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加速与国际风险投资(VC)产业的接轨。同时,加速国内风险投资(VC)的市场化和法制建设,促进风险投资(VC)产业沿着市场规律和法制的轨道健康前进。
二、本土化风险投资(VC)力量的培育和提升
国内金融体系的历史和现状决定了相对创新型的高风险投资领域而言,国内的低风险投资机会和投资容量偏下,这一方面导致游资无法寻求理性投资渠道而发生过度投机,影响金融安全;一方面也导致民间资金不能够有效满足创新需求和中小企业发展,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被降低。对此,必须强化对于国内闲散社会资金的引导和激发,这不进是解决投资结构和拉动内需的需要,更是实施创新型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必须以战略前瞻性开展本土风险投资(VC)力量的培育和提升,以政府资金和政策为先导和杠杆,以风险投资(VC)知识和意识的普及推广为重要手段,以中外结合、结构合理的风险投资(VC)人结构为战略目标,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自主风险投资(VC)产业架构,在开放中积聚经验和保障本土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更加细化和可操作的政府风险投资(VC)产业政策
在国家一系列政策、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必须推动政府主导的有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VC)产业政策的细化,强化方向性、引导性、杠杆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包括风险投资(VC)财政专项扶持政策、风险投资(VC)政府系统工程等在内的一系列积极务实的措施,加快政府对于风险投资(VC)领域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和结构性干预。
四、中外风险投资(VC)力量的整合、平衡
当前中国大力发展创新和创意产业,国外风险投资(VC)资金对于引进先进经验、积聚主体资本、完善市场化机制、促进创业进程都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但是同时必须建立起以中国本土化风险投资(VC)为主导、国外风险投资(VC)力量为重要构成的战略目标,既要保护和吸引国外风险投资(VC)力量,也要扶持和培育国内风险投资(VC)力量,力求形成平衡稳定安全可持续的风险投资(VC)的中外资金结构。
五、本土创新文化和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发挥
在科技和教育领域率先开展一系列与推动创业有关的系统工程,以形成与风险投资(VC)资金相匹配的、具有市场前景、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创新型经济建设的风险投资项目创新体系。必须重点激发科技工作者、大专院校学者和师生的创新和创业意识,努力挖掘高科技项目潜能,打造厚实而有层次的风险投资(VC)项目基础。要通过政策和财政引导,鼓励学校、机关、企业、团体等方面的人员根据实际能力积极投身创新和创业活动,把创新文化和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发挥与各级政府经济社会目标直接挂钩,形成政府搭台、创业者和风险投资(VC)人唱戏的良好局面。
六、风险投资(VC)产业的信息体系和交易体系建设
必须推动公开、公正、公平的包括专业挂牌项目交易市场在内的风险投资(VC)交易体系建设,探索建设科学可行的风险投资(VC)力量项目价值评估体系,推动不同层次高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在风险投资(VC)信息流通、交易方面的积聚优势,并且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覆盖全国、市场化运作、差异化服务的分层次风险投资(VC)信息体系,以提高项目效益和投资效率,解决目前国内发展风险投资(VC)产业的信息瓶颈。
七、风险投资(VC)产业的人才储备
有关院校、研究所和社会机构加快设立符合中国国情、借鉴世界经验的风险投资人才教育和培训机制,改善学科设置、师资配备和教育方式,结合中国创业和创新实践,迅速形成与快速发展的风险投资(VC)产业相配套的人才储备。建立健全涵盖风险投资各专业领域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的人才信息库建设,通过人才市场的透明运作促进人才流动和成长。
八、风险投资(VC)中的国家信息安全
必须加大对于风险投资(VC)所涉及的用户基础庞大、数据资料重要、服务影响广泛的、关系到国家信息安全的项目的有关政策研究,坚持维护国家信息主权,积极防止风险投资(VC)项目导致的国家利益损失。
九、政府资金在风险投资(VC)产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政府资金重点发挥四个作用:一是资金配套,对于具有突出市场潜力的高科技项目或者高科技知识分子归国创业等有关项目,以无息项目担保贷款或者无偿配套投资等方式予以资金支持;二是奖励引导,对于贡献突出的风险投资(VC)人、创业者、科技工作者予以个人重奖;三是平台建设,引导推动风险投资(VC)的信息、交易、人才、研发等方面的平台建设;四是环境完善,包括公益性风险投资(VC)知识普及、人才培训、项目协作、政府政务改革等方面的措施。
十、风险投资(VC)产业的立法、监督、扶持等其他配套进程
必须与资本市场、国有资产、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立法相结合开展风险投资(VC)专门法的建设,完善风险投资(VC)产业在财税、劳动、投资、工商、土地、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具体扶持、监督政策,在涉及风险投资(VC)的各环节开展系统性的政策和制度设计,加快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风险投资(VC)配套发展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