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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钱的认识一直比较模糊,认为会随着自身承担的责任而增加,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对持续提高自己的“赢利能力”没有太多的信心。但经过一个高人点拨,才发现事实正好相反,承担责任是个很大的概念,这种担当有时候需要的可能仅仅是勇气,但不一定会带来金钱,但选择提高个人的“赢利能力”却一定是在选择承担责任,如果我们的月收入在10万元以内,我们可以承担对自己、对家庭、对家族的责任,如果我们的月收入超过100万、1000万的时候,那么我们的身上自然就会多了对社会、对民族乃至对国家的责任。我认为此理诚然,但做到比较困难,尤其是这个月收入还一定得是阳光下的收入,阳光下的收入本身即是为社会贡献的过程。
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必须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我们很敬佩那些因公忘私的无产阶级英雄,可是在今天,如果我们仍旧痴迷于或者说相信于一个宏大的理想,而忘记实现的步骤,努力只去做好一个螺丝钉,我甚至敢说,这样的误导是对整个民族人力资源最大的浪费。个人首先要对自己、对家庭负责,才谈得上其它的理想、其他的责任,“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是古语,却是对责任的最好注解;而个人更大的责任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责任范围,螺丝钉固然需要,但如果整个民族安于螺丝钉,则社会进步的动力何在,何况螺丝钉的工作是可以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的。
从责任的角度来阐述我们社会的问题,我认为努力提高自己的“赢利能力”是我们每一个个体最负责任的表现。
举个例子,我们常常会听到有抱怨说现在的民营企业家没有长远眼光,小富即安等等评价,甚至我们可以找到很多的证据证明这些人的财富是建立在更多人的“血汗”的基础上,但正是这些人为我们的社会贡献了财富,并至少是在最低程度上承担了或多或少人的生计问题,他们身上承担的一方面是自己的“腰包”,另一方面是更多的人的生计。
而恰恰是因为“血汗”而对这个群体不屑的人,大多正是需要为这些“血汗”而承担责任但却回避的人。所以这样说,并没有对一些黑心老板解脱的意味,也不是说这些老板不应该负有更多的人道,原因在于两个层面:
第一,如果长期存在“血汗”,是监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长期纵容的结果,监管部门可以举出诸如鼓励发展经济等等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正如黑砖窑、正如黑心食品,正如假药泛滥,监管部门的职责回归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再举个例子,在美日韩香港等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并不是当地的“企业家”不想赚别人的“血汗”钱,而是这样被罚的结果太严重,“一单”这样的事件即可能导致整个企业的倾家荡产。而在我们生存的这个国度,违反劳动法、违反质量法的大把行为只需要几桌酒席和几个红包就可应付过去。
插句题外话,在我们这个国度里更大的问题是执法的问题,执法人员也是人,也需要监管。要想执法不缺位,一定要将其行为阳光化,并且建立相应的行政不作为处罚的机制,违法成本很高会导致违法减少的原则,在这里同样适用。
第二,在于我们这个社会太过缺少企业家这样的群体,缺少创造社会财富的群体。职业经理人固然重要,但企业家的缺乏才是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自视清高者忽视自己的“清高”向社会财富的转化过程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也正是在这一点上,部分现有企业家与地方政府的默契被政府认为是无奈之举也合乎情理。
再插句题外话,当代社会企业家群体的缺乏,或者说现在成功的企业家要么是“胆商”过人,要么是国有企业“培养”的现状,如果要得到切实改善,根仍在规则上,仍在对企业行为的规范要求上。而现在大学教育培养的人才,层面越高,见识越多,多半“胆商”越低,这个群体中的人即便有些有创业的想法,都会在对社会生活的摸索中,因为无法熟悉我们这个社会运行的潜规则而将创意夭折。这是一个更大的问题,但如果不解决,中国社会多半会仍沿着国有企业占主导,人际关系仍会沿着不断寻找“靠山”的方向潜行,中国社会的各种质量问题、诚信问题、腐败问题乃至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方向选择的问题将一直问题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