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融创寻猎头公司,招聘人力资源总监职位,违背原则私下与人才联系,入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近两月.与人才提出:你的能力与人品我们都认可,现在希望你的年薪15W转到10W, 如果同意,我们马上将你转正,如果不接受,我们视你不认同公司文化,马上以你不合适将你解聘.人才肯定不干,后来吃了一场劳动仲裁官司.还找到天津市劳动仲裁某局长,希望将两个月的工资一分钱都不给人才,还诬陷人才提供的简历中有一个单位集团公司介绍里写着房地产业,其实实质上没有这块业务,算是欺骗入职.反过来要求人才赔偿损失.结果还是败诉! 对于猎头公司,第一阶段,开始是以不知道是猎头推荐为由推脱,后因为有融创及众多人员参与,不得不承认有是猎头推荐;第二阶段,在与人才谈转正的同时,希望猎头公司收费便宜点,象征性的收一点,被拒;第三阶段,与人才打官司阶段,先是拒不接猎头公司电话,后是说猎头公司没有做背调,推荐人才资料有假,有伙同人才欺骗入职之嫌. 呵呵!不通过猎头直接与人才联系---不承认猎头---要少收费---恶人反咬!----------------太完美的轨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