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实现资本大规模、高速度地增值是一切经济活动的目标,但另外一方面,经济活动的主体又不得不认识到,仅仅依靠单个资本以求其迅速增值,并实现资本的保值,在资本主义无序而残酷的竞争中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因此,以有限责任为特征的公司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便日益显现出其优越的财产权利结构。法律对这种企业的资产责任作了严格的界定,即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企业在破产清算时,出资者只以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额或持有的股份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种责任制度是出资者实行自我保护,减少风险的有效办法,也是企业维系和发展外部关系的最佳方式。 当公司制以其特有的制度优势,包括有限责任原则、投资收益原则、企业独立实体原则、分权与制衡的内部管理原则等,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权利制衡时,公司制度便获得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为公司法人制度在现代资本主义世界的完整确立,奠定了认识论的基础。” 以公司制度为主要组织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适应了发达的市场经济的要求。与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相对应,现代企业制度也具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特征。这些特征主要表现在财产责任、组织管理以及利益分配这几个方面。 虽然在西方,媒体建立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但在我国,这仍是一个尚未统一的问题。不可否认,新闻传媒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重要载体,也是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一直只是将新闻媒体当作一种事业来办,虽然在新闻体制的改革中提出了“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运作思路,但是媒体的产业性、企业性仍然没有被充分认识。 诚然,新闻媒体所传播的内容具有阶级性,但同时,这种内容又具有商品性,不少提供经济决策的期刊日益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资源。因此,作为期刊产品的生产和提供者,新闻媒体也要按照价值规律进行生产,虽然它不同于一般的物质生产部门,但是如果仅仅强调新闻的政治性和阶级性,那么新闻媒体将永远只是政府的一个附属品,而无法承担其作为期刊生产和提供者的角色,因此,新闻媒体的企业化性质也同样需要它讲求经济效益,要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律组织生产。在这样的要求下,对新闻媒体实行体制创新,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既然要在我国的传媒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那么媒体就需要遵循一般企业的运作规律,另一方面,新闻媒体兼具政治性和产业性的特点,又使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具体而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中国媒体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 第一、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有限财产责任。现代企业制度的财产责任特征,即有限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对公司自身来说是无限责任;另一方面,投资者以出资额或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是有限责任。因此,一方面,投资者即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另一方面,公司对股东入股的货币投资、实物投资乃至无形财产均享有自主、充分、完整的控制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它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样的财产责任有利于媒体企业建立新型的融资体制,改变媒体国有独资的单一化形式,形成媒体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极大地增强了媒体的经济能力,使其能源源不断地得到所需要的资金。以往的媒体只是依靠单一的政府投入或是自身的积累,发展速度缓慢,不利于媒体大规模投入的需求;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政府办媒体的传统,使媒体形成了很强的权威性,虽然很多投资者有大笔的资金,并看好媒体的投资前景,但由于媒体投资的壁垒,使得投资资金无法进入。一边是缺乏资金,一边是有钱不能向媒体投放,造成这种矛盾的关键,在于我们对社会资金进入媒体之后,媒体是否还能保持作为党和政府舆论工具的顾忌。 事实上,在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下,国外媒体一旦进入我国市场,如果我们的媒体仍故步自封,没有在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得到大幅的提高,那么我们就有可能不断地丧失舆论阵地,这是我们所更不愿看到的;另一方面,由于现实了现代企业制度,媒体的经营者与投资者分离,使媒体具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舆论导向仍能牢牢地掌握在党和政府的手中,因此,媒体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引入社会资金不仅不会影响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耳目喉舌的性质,反而能通过增强我国媒体的经济实力达到扩大舆论影响的目的。 第二、根据权力机构、经营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精干效能的原则,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公司制企业都必须建立的一套比较规范的企业领导制度,其基本构成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应该说,法人治理结构便是这些机构之间形成的相互制衡的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化表现,这种组织管理体制经过上百年的实践,既能保障股东的权益,又能使经营者有充分的财产经营权,同时保障有效的监督。 对于作为特殊行业的媒体而言,其组织管理机制既需要具有一般工商企业的共性,同时也需要有其特性,这种特性的基础是,在确保党和政府对媒体充分领导的前提下,使媒体企业管理层能够行使足够的经营管理职能,保证媒体内部权责明确、各司其职。 在这样的要求之下,媒体企业应该实行经营活动与办报、办电视、办广播等活动的分开,成立一个平行于董事会的权力机构,其功能是负责日常的办报、办电视、办广播等业务工作,董事会不能干预。这个分管业务工作的机构何来如此大的权力呢?这就必须依靠党和政府在媒体企业成为投资主体或最大的股东,由此授权这一机构进行业务的管理。 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在媒体企业中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经理人员经董事会选聘,接受董事会的委托,对公司内部事物的管理权和对外代理权,在媒体企业中,可以分设负责广告、发行、印刷以及其他产业的经营。同时,媒体企业中的监督机构即监事会,除了行使审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公司业务活动的合法性,保障公司的利益等方面的职权之外,还应该承担坚持媒体正确舆论导向的责任。 这样的领导管理机制,既可保证媒体企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政治家办报,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又可以促使媒体企业的经营机构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发挥现代企业制度的制度优势。 第三、建立充分保障包括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在内各方面利益的分配机制。以产权主体多元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分配领域内首先表现为分配主体的多元化,国家、法人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出资主体,便都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建立一套统一、规范的利益分配制度,其目的在于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驱动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最终实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标。 企业的利益分配主要是企业利润的分配,而利润分配就是对利润的占有权和所有权进行划分,而这种划分是基于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制度基础上的。媒体企业在行使其资产时,要受到出资人所有权的制约,企业不仅要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承担保值的义务,同时,由于企业法人的财产由出资人投资形成,因此所得利润必须与出资人分享,即承担了使投资者资产增值的义务。 另外,媒体企业在经营管理部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从制度上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分配设立了保障。在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的微软公司通过股份参与的方式激发员工的创造性,这种制度不仅使职工拥有了短期工资分配的保障,同时还具有了永久性的利益权力。是否设置员工永久性利益是决定一个企业能否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关键。这种将企业命运和个人利益维系在一起的做法非常值得我国的媒体企业借鉴,在我国的媒体企业中,也可以通过让职工进行产权参与的方式,推行分享式职工持股,建立包括年薪制、期权制度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使职工与媒体企业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体现人力资本在媒体生产经营要素中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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