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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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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4 01:5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 家长职责

(1)维护好家庭的融洽气氛。积极热情帮助家人,解决相关问题,积极引导家人做切磋交流。

(2)策划组织家庭的活动,提高家人的积极性,及时理智地解决家庭内出现的争论和纠纷,并加以正确引导。

(3)经常与其他家长进行交流讨论,关心家园的发展。

(4)及时发现和删除广告性质的、内容不妥的、主题为特殊字符的以及恶意灌水的帖子。

(5)对违反《家园管理条列》的家人提出警告或处分。


二、 家长规则和义务

(1)家长不可超过1个星期不参与本家庭的话题讨论,连续3个星期不在家庭出现,事先也未请假将会被撤消家长职务,特殊情况另议。

(2)需要离开家园一段时间请提前通知胡涂,假期一般不超过2个月。

(3)禁止滥用家长职权,经查实后取消家长资格。

三、 家长权利

(1)可固顶,修改,奖励,转移,删除,处罚本家庭帖子。

(2)对严重违反《家园管理条例》的家人提出处罚要求,由总管家进行处罚,直至封其IP。

(3)推荐新人,发展家园。

(4)优先享受家园一切优惠条件,定期获得家园资料光盘合集及其他光盘资源。

如有异议,请探讨之。
沙发
发表于 2003-1-24 20:57:00 | 只看该作者
坚决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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