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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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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关于08年前签订的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呢?是否要重新签?
不惑者
4.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问题。以前劳动法不允许企业向劳动者收取培训方面的违约金,在实践中显失公平,不利于企业。比如说企业招聘新的人员进行了系列培训,在刚好培训成功能使用的时候,劳动者便辞职跳到同行,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今后就类似问题,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LZ所在地是哪,好象〈劳动法〉同样可以约违约金,而且可约的范围比你说的要广.《劳动合同法》可约违约金的范围要窄得多。
不需要重新签订.继续履行,与<劳动合同法>冲突的部分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立已者
人事外包对某些职业是可行的。希望大家有更深入的探讨!
致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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