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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老板文化撞车全球化商业文明及其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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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7 15:3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段时间沸沸扬扬的宗庆后“中国式离婚”现象,是中国平庸许久的商业江湖中闪动的一朵浪花。为什么说它只是“一朵浪花”?是因为这“一朵浪花”毕竟仍旧只是浮在了水面,我们通过总结近年来无数资本与商业大鳄们生死沉浮的案例,我们相信今天的宗庆后“中国式离婚”现象,还只能是稍微看见了些中国式商业江湖的本色。

  通过“娃哈哈”、“达能”、“宗庆后”这几个关键词,我们就可以查阅到有关宗庆后“中国式离婚”现象大量的资料,但无论如何尘嚣与黑烟弥漫,其实,这起案子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也仅仅只是一起外资和内资在合资或合作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争讼而已。

  可为什么还是令大众如此关注呢?

  顾雏军时期的格林柯尔资本故事历历在目,这是国际资本游戏中国化的一个极致,这个游戏的难度和高明程度,本来玩得比宗庆后今日的“中国式离婚”确实不在一个量级;宗先生从性格与处世风格上,肯定比顾先生沉稳和老辣,至少,从表面上看,他没有“蛇吞象”的气概,或许,他只是想通过“达能”和“娃哈哈”的合作来实现国际化战略,甚至可能只是为了占点小便宜。

  如此看来,宗先生确实够低调,也确实够稳重;但宗先生是个人够低调﹑够稳重,而不是他所在的企业。所以,直到今天,宗先生方才明白这资本控制权在51%之上的“离婚”另一方,在清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及青春损失费”时的力量,原来是如此之大!

  我这段时间不断地思考着“老板文化”问题,反思宗庆后“中国式离婚”现象,我不由得感叹地得出一个结论:宗庆后先生也不过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老板文化者代表!

  和顾雏军现象不好一概而论,这里就不做纵深的展开。但去年末,曾经有一位内资民营石油大王龚家龙的成就与失败的过程中,多少可以看见宗庆后“中国式离婚”现象的影子。不同的是,宗先生是和外资“离婚”,而龚氏是同政府“离婚”。尽管离婚主体不一样,内、外资“跨国婚姻”的主体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公平的,而龚氏却是“嫁入”豪门“庶出的小媳妇”。不过,离婚的内容和折射出使得“婚姻关系”确已“破灭”的原因还是相同的:

  龚氏集团至灭亡,尽管经过多番挣扎,也没有摆脱国有资本控制权的阴影;宗先生尽管始终在合资企业保有发言席位,在沦落到分居后,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条件下,他的企业无论如何也是难以分到超过股权份额的利益的。

  但是,跨国婚姻和传统婚姻毕竟是有区别的。相对龚氏无论怎么样也无法改变“庶出的小媳妇”地位,幸运的是,宗先生的商业婚姻毕竟还是超越了国界,合资经营活动不仅使得“夫妻”经营双方主要的交易流程与管理活动透明了许多,且在法律层面上具有了公平保障的诉求权。这是龚氏和宗先生最主要的差别。

  更进一步地说,证明宗先生确实是一位老板文化者的,是他作为中国传统的生意人与企业家,可以毫不犹豫地将商业活动强加上“民族主义”的爱国情绪,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

  落水之后,无论如何,在求生欲念下,一定要在关键时刻寻求到政府保护!

  这和我们的很多企业老板们头脑中挥之不去的地方保护主义理念,是一致的。怎么说,高唱“爱国主义”都是有万利无一害的,哪怕可爱的宗先生总是率真地承认自己不仅在“结婚”前对对象情况并不怎么了解外,也坦承己方在过去确实干过很多不怎么“爱国护法”的行径。因此,我们可以“小人心胸”揣度宗先生也许就曾这样想过:

  “我没有51%的股权又如何?我一直都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且合资企业在我国境内。情理上,企业是我们一手一脚在打造;法理上,我们的政府肯定会保护自己人。既然如此,老子还怕什么呢?!”

  我相信,持有这种想法的老板绝对是大有人在的。这是中国老板文化的渊源之一。宗先生当然有理由相信自己的控制权和社会影响力,只是他有一点点跟不进时代的脚步了——任何国家进入全球化竞争时代,都不可能在非主流的商业现象上加入政府特权和交易特区的。这一点上,即便是晚清时期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先生,也是无法避免灭顶之灾的!

  第一个方面,我们从社会分层的角度去分析商业社会分层问题,然后再看待特定的企业与政府关系。

  我从如下故事开始讨论。一般来说,分布于一个水域可能有不同的鱼群,而往往处于最上面的第一层鱼类,应该是最繁忙、最富有活力,也是被赋予更多文化形式意义的鱼类,地位最卑微,处境最危机四伏,竞争也最激烈;其下各层,按分层依次具有相应职权内容;同时,还有一个暴力特征,只要居于下一层,在商业获利权利方面,往往总比上一层多出一个“吃权”——除了可以“吃”一般利益外,它可以“吃”上一层的同类。如此叠加,构成一个商业社会分层与利益生存链。这说明同一水域中,居于下一层的,多是能力和实力更强一些的鱼群;否则,你刻意蛮干想居于下一层也很难,且容易遭遇致命危机。

  由此,我们可以回到现实的商业社会,比较商业主体在现实中的地位与处境,是否和上述的“水鱼”故事有着惊人的一致呢?

  按一般经济学理论,约束企业做大与做强的条件有很多种,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往往最直接的条件是货币资本、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这可以称之为“条件1”,其中,非固定资产的“品牌”与“知识产权”技术,在市场化程度高的社会,越来越具有明显的商业要价与融资能力;当社会制度中,过于强调与保护“条件1”源自产权的关系,则老板文化必然成为企业制度化的管理核心,即成为确定企业运营活动起始的终极原动力,这可以称之为“条件2”;企业有了“条件1”优势,同时有了老板高度自信的“条件2”优势,这时,企业需要选择人才来执行企业战略(当然,这里的企业战略仍旧只能是老板战略,而不一定就是企业最匹配的战略。由于在特定时期,从公共制度上强制地确立了商业活动中“老板战略=企业战略”的社会游戏规则。),则随着老板自主选拔与任用人才的权力形成,企业就有了“条件3”优势。

  现实中很多企业都难以在这三个条件上同时具有相对优势,在完全的市场化商业社会,则必然表现在企业间实力与能力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表现,决定着完全市场化社会里,众多企业共同构成的商业社会分层现实。

  不过,当国家与地区间的企业在商业实力与能力上差异过于明显时,会直接表现为外来企业在商业要约的定价与要价能力方面的无限增长,本地企业完全处在被动地位。这种被动地位在合资与并购项目中,往往决定了本地企业在事实上,要让渡更多的股份控制权。直接的市场利益表现,就是这些企业的内资方在所在营销区域内产生利润让渡比例。

  当然,处于特定时期,集权化政府往往会选择强制征税方式,来限制国际投资与贸易的交易比例,公共机构也多容易参加与干预商业活动。

  当政府干预过多,制约本国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升,直接影响到国家竞争战略时,不断实现商业化的国家往往需要放开创新制度的瓶颈,以促进本国同时具有新颖性与实用性特征的技术及其相关商业投资者运营能力的提升。因为,这一时期,由于在社会的各行各业间尚未形成主导企业的首要原因,一般外部表现均为“条件1”。很自然地,一些政府会通过确立不同形式的商业主体合作经营模式来制度化规定,以实现“一个好汉三个帮”,也有很多政府开始设置一些相应的商业赞助与官方资助的制度接口。尽管,这些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政府乱点鸳鸯谱和令人啼笑皆非的投资与合作项目,为此,多数情况下,这些政府都会出台相应的补救与援助接口,譬如制定金融买单政策,银行有良好的处理呆、死帐能力……

  正因为过于在商业活动加入政府制约条件,所以,在特定社会中,企业在上述三个条件基础上,必定会有第四个条件,我们可以称之为“条件4”。

  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当“条件4”通过公共制度予以确立之后,也就必然构成一个出现、追逐和充满了“官商勾结”现象的特有商业社会。这个时候的很多相关企业,已经不能称之为市场化企业,这些企业实际上就是政府企业,不仅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许多民营企业在内。

  按照社会分层理论和刚才本文前述的简单故事,这期间,处于公共社会分层底层的,由企业构成的商业社会分层,必然呈现出分层倒挂现象:

  本来实力和能力处于第一层的企业,因为凭借政府力量,迅速跻身更深的层次,居于利益链的主要地位,甚至开始主导(主要体现在市场利润、技术市场化与服务功能上)相应行业。

  当然,这必然导致出现一个严重的商业疑难:

  商业投资企业与商业竞争者相互之间,不再是处于公平地位的市场主体,外来企业需要应对的是本地企业的“三个条件”基础之上的“条件4”问题。
  
  第二个方面,中国企业融入全球化商业环境首要透明化。

  所谓透明化,也即管理与交易过程透明化。这是老板文化充斥的中国企业,得以真正融入全球化商业文明的客观要求。

  企业与政府关系处于直线型特征下,这样的商业社会往往不利于相关企业进行全球化竞争,不断削弱这些企业的实力与能力,拖延企业形成核心竞争能力的时间。出现并巩固老板文化,排除不同的管理文化,则是企业内部最为常见的表现。

  老板文化表现在特定的社会,企业老板大致有两种极致权术,一是“阴谋”,具体表现在企业对外部的市场竞争中,有政府公权力在背后坐庄,一边高唱“振兴民族工业”等爱国主义口号,一边是欺上瞒下以实现坑害对手(包括竞争对手和合作方)目的;二是“阳谋”,具体表现多在企业内部形成老板绝对的权威,排除异己是最主要的目的,必然形成今天的多数老板养尊处优、脱离市场实际与独断专行的强硬作风。

  从社会角度出发,发展到今天,我们必须承认,制度规定在社会层面是不可能或很难改变的。从企业角度出发,尽管企业制度并非不可以改变,但是老板文化源自特有的企业与政府关系,则对企业制度的改变与否?仍旧只能是由老板意志直接决定。既如此,则社会制度变,老板文化亦变;社会制度优化,老板文化亦优化。

  在此,我们必须要认同“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这样的观点,尽管我们对制度执行的“公平性”要求由来已久。

  那么,在制度并无绝对完美,执行尚需“公平性”基本要求的现实下,老板文化企业怎样才能融入全球化商业文明环境呢?

  从政治和历史的角度看待社会管理问题,一般来说,强权制度向来容易患上“不公平”弊病,这一弊病最主要的病理多是源于也造就了管理过程与争讼程序的不透明。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从特定社会的内部管理角度出发,我以为,若制度患“不公”难以改变,则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高度强调“透明化”;同时,表现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的老板文化企业,在管理与交易活动中,更是要做到高度强调“透明化”。

  尽管老板文化具有强制暴力与奴化管理的天然属性,由于特权必然导致市场价格脱离企业价值,必将造成一个企业替代另一个企业,这是特定商业社会的经济规律。但是,我们还是希望现实的企业能够找到一些有效的方式,以减缓企业矛盾过于严重,将可能带来的公共危机与社会创伤。

  为什么强调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做到高度“透明化”?从商业角度看待企业问题,通过对近十年来的企业案例的总结和分析,我发现,导致老板文化企业危机的两大顽疾分别是管理(主要指战略层)隐蔽化与交易过程隔离化。

  企业管理和社会管理是不同的。大致的差别是,其一,企业只是社会进行商业化分层的组成部分;其二,社会的公共管理职能与企业管理职能缺乏包容关系。,通常情况下,在公共管理领域,适当的市场化之后,作为一个经营主体,“企业的经营者是谁”并不被重视;当经济秩序进一步市场化之后,甚至可以说,连“企业的产权者是谁”也不再被政府重视。所以,这就形成一种新的企业与政府格局:

  在政府看来,企业就是企业,只认企业不认自然人;在企业看来,政府就是政府,从利益的角度,政府充当保护神的历史渐渐远去。

  由此可见,从商业社会结构的价值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一个现实正在逼近:

  在特定制度条件下,政府不可以被更换,企业被更换则成为一种制度。

  消极地看待,这增加了企业的竞争难度,等于将过去由政府强加的“条件4”取消了;积极地看待,这其实增加了企业的自主程度。遗憾的是,老板文化企业对于这个现实的商业价值观的接受过程,确实还有待时日。在“通过交易权力以经营私利”还没有有效遏制前,“大家因老板文化合伙混”这一现实仍旧还要持续“涛声依旧”很久。

  另外一点,在老板文化氛围下,强调管理与交易过程透明化,在企业管理活动中,确实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表现在一般的企业活动中,即便是消极地看待这些问题,在无法更改老板文化的核心载体——老板所确立的企业战略这一背景下,我们更应该重视管理与交易流程的透明化,尽管这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策略。

  但我们必须要接受一个价值观:战略层面的问题,往往是企业在生命周期内进行资本运营与市场竞争的存亡生死线,则,企业可以死亡,也可以被取代;但是,管理一定要保持生命力与活力,管理者一定要持有并坚守这个价值观,而不应该消极地“合伙混”。这有两个好处:

  1.是以提高的管理绩效,达到延缓企业组织生命周期的间接作用,一定时候,也可以适当地改良与修正老板文化;

  2.是通过不断校验、总结与完善的管理能力,为进入下一家稍许进步(品德与能力更优秀的老板文化)的企业储备足够优秀的人力资源。

  以上这些,是在特定商业社会内进行探讨的。如本人前作所述,老板文化必然注定了此起彼伏的企业生命周期运程,且这种情况随着这一商业社会中变化的企业与政府关系,会变得更加不确定与难以把握。

  那么,当老板文化企业进入全球化商业竞争环境,“强调管理与交易过程透明化”,是否也是别无选择的原则要求呢?

  这可以从企业管理和交易习惯必须遵循社会游戏规则进行展开。

  通常的社会游戏规则多表现为具有禁止性与限制性规定内容的法律法规与公共政策。从文明社会制定规则的一般约束与有效溯及力来看,所谓全球化商业文明,实质上最主要的内容就是指国际贸易规则。这些规则,多是代表公益良心与多数人利益者,通过交易惯例或公开投票产生。那么,区分商业文明的层级,就要看商业主体遵循规则的程度究竟如何。

  如果只是从竞争的一般意义上讲,在战略选择上决定在国内或本地区引资办厂,这说明我们的管理能力较差,则竞争水平处于防御战略的“守”势,获得微利,或占点小便宜。因此,我们的大多数企业更多时候宁愿处于投资、并购或合营的被选地位,且老板文化者首要考虑的第一要素就是如何争取到政府层面的关照——因为,他们头脑中首先就浮现出一个问题:

  当合资败绩出现,或争讼发生之后,如何使法律对自己更有利一些?

  这当然是一个发展战略问题,说明我们的企业在国际竞争活动中,还处在一个不成熟的时期。

  事实上,“保持守势”并非商业竞争的良好策略,同时,老板文化也容易削弱与奴化执行这一策略的管理者。这类似于青蛙原理,也造成跨国企业奴化老板文化企业的客观现实。那么,如何在国际化市场战略竞争中取胜呢?我们可以通过最基本的“良好的攻击即是最优的防守”这一常识性攻守策略来实现,这是以寡克众、以弱胜强的方法,加速传统企业的蝉变,为治疗老板文化埋下伏笔。

  什么样“攻击”是“良好的”呢?我们通过对老板文化经营活动同管理与交易过程透明化的显著差别,进行适当展开。

  首先,老板文化崇尚“厚黑”与“阴阳”战术,两个词可以高度概括老板文化者在核心管理与交易活动中的经营韬略:“内敛”与“秘密”;

  其次,营造与鼓励部门间猜忌与告密机制的形成,建立与完善老板文化组织治理体系。

  后果一、前者必然使得企业的重要管理与交易信息,以及管理与交易过程,被老板文化者人为隐蔽化与隔离化;后者,在逐渐强化个人能力条件下,不断损害与丧失团队能力。

  后果二、急功近利行为,成为现实企业最可能的表现,且员工多数逐步变得得过且过。急功近利的企业表现,多为老板文化者开始揣度合法界限,不断延伸商业经营范围,以及对之进行相关的成本管理。

  以上两种后果,对现实的全球化战略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即便有个别经营合法界限的成功者,也只是让个别老板文化发挥到极致,且运气足够好的老板获得了私利;绝大多数人和特定社会都支付了沉重代价。

  因为所谓的“商业”,通常是商人们在公共规则范围内,通过提供社会所需而产生利益的行为。由于加入者众多而产生市场竞争,出于利润份额与运营成本的考虑,企业方才组成管理团队,并由此产生众多的管理与交易过程的优化手段。这样看来,商业活动充满竞争和争讼,应该都是十分正常的表现。老板文化者争取政府支持,尽管可以延缓失败的到来,甚至还有可能获得好处,但显然被国际游戏规则排斥。当前,我们不敢出国诉讼的原因,除了老板文化这一主要原因外,如何把握、管理与经营国际游戏规则?确实也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国际贸易法律技术。

  可见,当前在我们的商业社会,若想追求中国(老板文化)企业真正地融入全球化商业环境,首先就要摒弃寻找本国政府支持的念头,彻底从商业国籍上“断乳”,开始学习运营国际游戏规则的策略。

  其中,如何实现和做到管理与交易过程透明化?则是具有隐蔽性与隔离性的老板文化者,最有必要清醒认识的。简单地讲,如果您不想在商业上“背黑锅”或“饱受委屈”,不仅要遵守游戏规则;同时,您也有必要尽量多地将您的商业行为透明化。这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是摆脱加工贸易大国地位的首要出路。

  或许,习惯了低调与暗箱作业,并充分经营人际关系的中国老板文化者,确实难以接受这一变化。这未必不是国内如此之多的大型企业在实施国际化战略后,都难以避免挫败或失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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