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个工作的人身边,都会存在两种类型的共事者。
一种人可以被称为“傻瓜”。傻瓜的关键词包括:个人能力有限,按部就班,不敢越雷池一步,与人相处一团和气,卖苦力并且通常力气使不到点子上。这样的人不会抢别人的风头,和他在一起,别人可能会掌握十二分的主导权。
还有另外一类人是“混蛋”。他们桀骜不驯,个人能力很强,喜欢逞匹夫之勇,崇尚个人英雄主义,没有团队合作精神,不把别人放在眼里,颐指气使,总是盘算着超越自己的上司,总是挑战公司常规,因而极有可能成为公司文化和制度的蛀虫。这种人就像明星一样,光芒耀眼,盖过所有人的风头,让身边人觉得没有立足之地。
那么,你更喜欢与哪一种人共事呢?你希望共事者能够一点也不走样地执行你的命令,并且对方也以同样的要求来约束你,就像玩“copy不走样”的游戏一样吗?或者你更希望共事者能够提供创新的建议和想法,虽然有时这种建议可能是一种捣乱甚至是一种威胁,并且这个人本身就像刺猬一样扎人?
你选择混蛋还是傻瓜
清华大学MBA同学会主席冯超文以前在一家国企做销售部经理。当时在他手下,有一个非常听话的技术服务部经理。这个人非常敬业,并且技术能力非常强。
有一次,凌晨两点的时候,有客户打来电话,要求修理机器。其他人都不愿去,惟独他去了。正是由于这件事,冯超文后来将他升任为技术服务部经理。
可是到了管理岗位上以后,这位经理在制度建设等方面却显得“先天不足”。冯超文说:“他对待下属,态度简单直接,不够变通,激励手段也很单一。有的时候,给员工奖金可能还不如给他们放探亲假,他却不懂得按照员工的不同需求区别对待。在分配任务的时候,他也简单粗暴,哪怕员工生病了,他也按常规分配任务。”做事多数只靠自己的蛮力,不管使力气的方向对不对。他们平时循规蹈矩,所有规章制度都烂熟于心,就算碰到火烧眉毛的事情,他们也只按照常规办事。在他们心里,办好事情不是目的,不触怒别人或者不违反规则才是目的。 如果处在平级的地位上好丽友罗世(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运营部的刘军愿意和这样的人做同事。
“自私点讲,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这个部门是最优秀的,因此,和傻瓜做同事应该是最向往得到的结果。我想不用多解释,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都知道,自己优秀了就意味着能都拿到更多的薪水并获得升迁的希望。”刘军说。
不过刘军的喜好是随着身份的变化而变化的。如果他处在上司的位置上,他宁愿选择“混蛋”。
“也许这些聪明的人在工作中表现得比较自负、傲慢或者难以相处,但谁都知道这不是主要矛盾。他们的聪明才智可以给部门带来直接的利益。而管理者应当有能力在中间协调、安抚,使得这些人能相对更加舒服的在一起工作。”
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刘军那样愿意在傻瓜同事中显示出自己的优秀。因为问题在于,傻瓜同事是不是一定能够衬托出你的优秀呢?还是会把你一起拖进傻瓜的队伍里?
夏鹰是某公司的公关部主任。她认为,在工作中,虽然傻瓜很听话,很愿意合作,但是并不一定能真的办好事情。夏鹰认为,和傻瓜做同事,自己的工作量会成倍往上翻,而且永远要准备好做亡羊补牢的工作。
“你可以告诉一个死板的人,这个工作一步一步应该怎么办,他全都会记得。”夏鹰说,“但是到了实际情况里,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遇到变化的时候,他如果还是按照原来的办法走,那肯定不行。而这种时候你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化,不可能遥控指挥。所以,和聪明人一起工作,才会省心省力,因为聪明人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稍微点拨一下就可以了。”
傻瓜的死板和不开窍,不仅会影响到与他共事的人的表现,还可能将整个团队导向“系统性错误”。
何京玉说:“如果我是一个团队的领导人,手下的人都不如我聪明,就很容易变成一人独裁,有的时候整个团队就都朝着一个错误的方向去了。”所以,在团队里安插一个“混蛋”,对所有事情都指手画脚,提出异议,也不是一件坏事。何京玉从前的老板就曾经在他身边安插了这么一个混蛋。这个混蛋每次都与何京玉抬杠,但总有些时候能够让何京玉认识到自己某些决策的欠妥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