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劳动法规不熟悉,请各位帮忙,给点建设性的意见,帮帮这几位工人师傅。
有几个工人在一家国企的研发部门(该研发部门早已注册公司假定为A公司,但因其一直未赢利,所有费用依然由该国企负担)的中试车间做工人。
几年前该研发部门就由部门经理(注:该部门经理与该国企老总是多年的私人关系,长期以来,虽然各平级部门经理对该研发部门经理的种种做法表示不满,该国企老总一直在给他机会。)全权负责开始运作两个项目,
其中一个为在研项目、一个为购买别人所谓专利的在建项目(后经证实该专利为假,而在购买专利时该部门实际工作人员曾一再提醒部门经理应请权威机构对该专利做技术鉴定,该部门经理竟一再否决。后经证实该专利为假,该部门经理竟对专利提供人息事宁人,最终不了了之,致使80万专利转让费无法追回。)
这几个工人按部门经理的分派在在建项目处工作,该项目建成后一直未正式投入生产,大概有一年半时间。这期间,这几个工人长期在在研项目做中试生产相关工作。
该国企劳资双方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
这几个工人大多在该企业服务十几年了,他们曾要求与资方签定终身劳务合同,一直未果,每年只能签一年的劳务合同。2003年5月31日,上一年的合同到期(合同期为2003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6月5日,该几名工人依然在正常上班,6月6日,该研发部门经理突然宣布辞退这几名工人。该几名工人即与他理论,要求该研发部门经理给个说法,研发部门经理竟说该几名工人不属于该部门(即A公司)人员,这些不归他管,他只是暂时作该部门经理(其时他已在该位置近十年),不是他的责任云云。
面对如此情况,这几个工人师傅应如何才能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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