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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他山 - 

[讨论]HR经理看过来---新劳动合同法下你们公司打算如何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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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17:38: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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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3 16:58:17 | 只看该作者

合同是必须要改的.

公司人事政策\员工守则最好在新法生效前做出相应的调整

新法中对补偿金的规定,使固定期限合同失去意义,故建议新法生效后考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还可以减少合同REVIEW的机会和风险;

竞业限制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追偿难度大,相比为之支付的竞业限制期的补偿金,得不偿失;

工会的建立是政府大力倡导的,是大势所趋,我们能做的,只能是积极准备建立之,在工会正式成立前,可以考虑先成立职工代表大会,以便参与到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协商"程序.

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如何行动,还在于何时行动?

先动的将承担一定的风险. --根据以往劳动法的实施经验,政府很有可能会在明年新法实施3-6个月后,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至时也有可能对反应比较强烈的条款做出相应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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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3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sheepqh@126.com,发我一份,谢谢。四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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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00:30:0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能发我一份吗,jiuwanw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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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09:59:42 | 只看该作者

huisetonghua@163.com

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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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3:24:41 | 只看该作者

四份合同,可以发送给我吗? glqlinda@163.com.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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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3:53:0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我也想学习一下?我的邮箱hozx@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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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5:15:11 | 只看该作者
我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考虑的重点不是竟业限制,我考虑的是“日用工”的管理,我们公司有不是新法中定义的那种日用工,因为劳动时间超过上限,我在考虑对他们的合同及其他福利的管理。
19
发表于 2007-8-14 16:07:29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意是好的,但确实有很多东西离现实比较远。而且在大大提倡保证受雇者权益的同时,忽略了企业的实际情况。中国很多东西都是说得比较多,但真正执行大家还可以看看,至少我们这里可能可以看看再说。(注:我在中部城市)
20
发表于 2007-8-15 16:05:13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提醒呢,想得真周全,我的邮箱:zhaoqing8050@126.com,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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