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后,中国人一生的有效工作时间究竟有多少呢? 首先做一个简单的算式:假设一个人活80岁,那么他(她)的一生便是29200天,700800小时,再假设他(她)从8岁开始正式读书,6年小学、3年初中、3年高中,再加上3年就业前的继续教育(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时间,到工作时已是24岁。以男性60岁、女性55岁退休计算,一个人一生能正常进行工作的期限,男性只有36年,女性只有31年,而在每一年的365天(52周零1天)中,再扣除每年国家法定的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女性还要扣除“三八”节半天)假日外,实际男性每年的有效工作时间仅有50周零5天,即2040小时,累计才85天,还不足3个月;女性仅有50周零4天半,即2036小时,累计不到85天,然后用这个时间去乘以每个人的实际工作年数,就可以得出有效工作时间,如果再扣除每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婚嫁15天,女性扣除产假90天,中国人一生的有效工作时产应为:男性[(每年纯工作周数50.5周×一生实际工作年限36年)一婚嫁2.1周)]×每周有效工作时间40小时=累计一生有效工作时间72636小时,3026.5天;依此类推,女性则为[(50.45×31)-2.1-12.8]×40=61962小时,2581.75天。也就是说,实行周工作40小时制后,每年中国人实际上一生的累计工作时间还不到10年,占不到全部生命的八分之一。 如果再扣除每个人身上都可能发生的病假、事假、工休假、探亲假等等,一个中国人一生中真正的有效工作时间则少之更少了。 通过这个简单的算式,应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国家实行周工作40小时制度,是对每一个劳动者权益的极大保护和充分尊重,那么每一个劳动者,更应该抓住一生十分有限的有效工作时间中的分分秒秒,努力提高劳动技能,生产质量,做到不愧对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