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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wenjing417 - 

[分享]新劳动合同法6.29正式发布(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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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09:08:46 | 只看该作者
法規定得再好,執行不到位也是白達,在珠三角很多工廠都沒按這個執行的.[em16][em16][em16]
22
 楼主| 发表于 2007-7-4 09:15:28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WINDLINGNA在2007-7-4 9:08:46的发言:
法規定得再好,執行不到位也是白達,在珠三角很多工廠都沒按這個執行的.[em16][em16][em16]

恩,感同身受啊!不光是在珠三角,在中国的很多地方都是的!

但话说回来,这样总要比没有法律约束的要好吧!

23
发表于 2007-7-4 09:18:50 | 只看该作者
不错!谢谢了![em07]
24
 楼主| 发表于 2007-7-4 09:20:07 | 只看该作者

昨天也不知道是为什么,电脑老与我作对,今天我想不会了吧!

先前的重复实在是不好意思的哈!

请各位家人谅解!谢谢!

看来电脑啊还是有毛病的哈!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4 9:22:21编辑过]
25
发表于 2007-7-4 10:50:23 | 只看该作者

有法可依只是法治的第一步,

关键的是后面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6
发表于 2007-7-4 13:33:11 | 只看该作者
没用,你看看广东河源?
27
发表于 2007-7-4 14:08:03 | 只看该作者

天啊,整版都写得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责任

很少提及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如何执行到位呢?

合同一定得签,签了以后就不能随便终止。。。。

否则就得赔偿

奇怪奇怪

28
发表于 2007-7-4 14:24:52 | 只看该作者

执行需至2008年1月1日起,目前按老法规施行。

29
发表于 2007-7-4 15:06:3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谢谢!

30
发表于 2007-7-4 15:58:36 | 只看该作者

虽然已经有了,还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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