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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把问题搞大 - 

百事可乐栽倒"蓝色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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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0:37:21 | 只看该作者

哎呀没有办法啊,现在社会的知识产权的问题波及的范围是很大的,

要是不拘于小节是要出差错的,当然谁是谁非估计我们也不可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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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0:38:17 | 只看该作者

不敢苟同,也许百事事先就知道有那个小酒厂呢。人家觉得不在话下而已。

大家都知道百事赔给小酒厂300W,但是谁又知道百事在这次蓝色风暴中卷走了多少Money呢?估计不能以百万计算了吧。。。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如果赔300W而能有两年风暴几亿的收入,这种生意谁不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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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0:55:30 | 只看该作者
确实 这场风波谁是真正的赢家还真不好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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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1:27:00 | 只看该作者

是我没说明白吧,不是"犯错误"是应该该的.而是犯了错误后,花钱买教训是应该的!!

不是倒出来给全中国人,是倒出来给蓝色风暴!也算支持中国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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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1:43:25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1freesun在2007-6-20 10:38:17的发言:

不敢苟同,也许百事事先就知道有那个小酒厂呢。人家觉得不在话下而已。

大家都知道百事赔给小酒厂300W,但是谁又知道百事在这次蓝色风暴中卷走了多少Money呢?估计不能以百万计算了吧。。。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如果赔300W而能有两年风暴几亿的收入,这种生意谁不做呢?

说的有些道理,类似象棋中的“兑子”。为了获得整个局势胜利,通过兑子来换取残局的胜利。

不过象这样以侵犯小公司的品牌利益来获取一个大公司的一个活动利益,孰重孰轻,恐怕不是以金钱来衡量的了。常规的不能再常规,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一年里的一个促销活动损失了公司积累多年的品牌形象,可就不是一年所赚的那点钱能补偿得回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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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2:38:03 | 只看该作者

我不认为是个错误,这样的错误不是可以无形增加百事不可见的认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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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3:08:11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redbar在2007-6-19 13:21:57的发言:

其实冤枉百事可乐了~~

百事可乐的这些创意策略是包给国际4A广告公司的,百事只是做具体的执行工作。这两年由于这些4A广告公司所导致的错误,太多国际公司受到了牵连。前两年丰田车“大霸王事件”、立邦漆“龙柱事件”,让这些公司都灰头土脸的。

百事也是个受害者,但并不无辜。

这些大企业真奇怪,策略别人做,产品别人生产,钱自己赚。分钱时没有想到别人,倒是除了问题,就想起别人来了。

这些企业自己会做什么呢?凭什么尽赚这么多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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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5:27:02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随便翻翻在2007-6-20 13:08:11的发言:

这些大企业真奇怪,策略别人做,产品别人生产,钱自己赚。分钱时没有想到别人,倒是除了问题,就想起别人来了。

这些企业自己会做什么呢?凭什么尽赚这么多钱呢!

知道耐克吗?它的总部只负责产品研发和品牌维护两大职能;生产早就OEM了。在世界运动商品市场上,排名第一位的就是耐克。它只要把核心的产品和品牌控制在自己手里,其他给别人做又如何呢?

第一:国际4A广告公司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出了这样的问题,当然脱不了干系的。首先自己的出品就只重创意策略,严重忽略了后期执行的法律性问题。这个板子不打它打谁呢?

其二:百事的审核出了问题。对于这种宣传覆盖面的传播主题是要慎之又慎的!而他们也忽略了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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