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控制职能 1. 基本职能 将组织的活动维持在允许的限度内,其限度是由计划确定的,表达了人们的期望。 控制的三个基本思想: (1) 抑制或限制 (2) 指导或命令 (3) 校对或检验 2. 控制要素 (1) 可衡量性或可控制性 标准问题 (2) 度量特征的手段 尺度问题 (3) 比较评价的手段 结果与标准的比较 (4) 调整特征的手段 增加与减少 3. 控制的必要条件 (1) 非个人的方法 A 必须有明确的标准 B 必须能够得到偏差的信息 C 必须有困难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2) 取决管理者能力的 A 具有控制能力的管理者 B 挑选和安排合格的劳动力,不合格无法控制 C 使用奖惩制度 4. 控制方法 (1) 预先控制 如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等,属于先期控制。 (2) 指导控制 属于同步控制,即使纠正偏差。 (3) 是-否控制 判断是否可以继续进行的控制,如成本否决控制 (4) 事后控制 主要为下一轮控制打基础,奖励员工,指导下属,如修订定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