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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贴十条就把之前的串起来,大家帮忙
故事开始啦:
我今年18岁,单身女
小名叫狗狗,喜欢花衣服
还爱吃零食,天天很快乐
失恋过两次,正在找朋友
一天一个叫大棒的男生约我去打猎。
我心想我一个优雅女子,待字闺中,喜欢向往的是五星级酒店的咖啡厅、游泳馆,大棒这家伙怎么不会投我所好呀!
莫非···
也许吧
唉,跟他出去试试先。
我们来到市郊的国家级野生动物保护中心,他提了把双管猎枪。我带了个遮阳凉帽。车是JEEP2500,枪是白朗宁的极品。看着他野心勃勃的样子,我还真有一点兴趣了
晚上回来时,我已筋疲力尽,早点休息吧!
回想白天真没劲,保护区只能打兔子,可这些红眼睛长耳朵的小东西,全都不知躲哪开会去了,只有……
只有散散步、聊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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