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2日,北京市建委发布了《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对此,“我爱我家”专家认为: 第一,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最大限度的保障二手房交易主体的利益。特别是对于广大业主来说,更加能够保障其利益不受损害,从而降低交易风险,保障最终交易的安全性。
第二,该规定的执行,有利于杜绝和避免房地产经纪机构挪用客户房款的违规操作现象,使得房地产中介行业走向规范和进一步发展的健康道路。同时,政策的出台,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堵塞不法中介“现金收房”、“骗吃差价”的资金来源,并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有利于二手房市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秩序和交易环境。 第三,通过交易资金监管的执行,能够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规范性,从而增强买卖双方对房产中介的信心,使得他们更加信赖、依靠房产中介,某种意义上对于二手房市场交易量的增长也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通过二手房交易量的提升,能够使得二手房在房地产市场上更好的发挥其平抑房价上涨过快的作用。 同时,“我爱我家”认为,此次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全面实行,将会为房地产经纪行业带来进一步的洗牌。而这次的行业洗牌与以往洗掉中、小中介公司将会有所不同,部分中等规模、甚至较大型规模的房屋中介机构将有可能受到该政策的影响与冲击,从而淡出市场。 另外,《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能够使房地产经纪行业回归其本来面目。就目前国内现有房产中介机构来说,部分房产中介并不是想从事这个行业,做“百年老店”,反而是打着“低价过户”、“免费过户”等牌子,将房产中介当成一种融资工具来使用,实际上是歪曲了房产中介的正常功能及其发展的方向。“我爱我家”认为,此次资金监管的实施,将会有利于房产中介回归其本质,更好的服务于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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