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xue 发表于 2006-6-15 10:14:04

[求助]劳动合同上工作时间应怎么标明

<p>零售企业的员工工作时间并不是8小时,一周也不是40小时工作制,而是一天10小时,一周是70小时工作时间。公司原来的合同上标明的是基本工资为1000元,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注:工资总额包括各类津贴补助,月实拿工资远超出1000元)</p><p>现需再与员工签合同,但现在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员工工作时间明明就是70小时工作制,但合同上却是40小时工作,那另外30个小时怎么算?</p>

张弛 发表于 2006-6-15 13:13:07

<p>可以实际测算一下他们的实际工作时数,零售企业员工工作性质决定了不同于标准工时制的员工,经过折算后的比较可以考虑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制或是不定时工时制。</p>

卓溯 发表于 2006-6-15 13:46:00

同意

向亮 发表于 2008-3-24 12:55:41

<p>劳动时间</p>

zengabao 发表于 2008-3-24 13:08:01

<p>40个小时以外算加班啊。可以把基本工资定低一点啊,只要不低于最低保障工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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