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杰西卡 发表于 2005-12-30 08:40:16

问一个关于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

如果一个员工犯了错误,公司要给他解除劳动关系,是不是他还得给公司交补偿金呢,是不是等他把手续办完后才下发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呢,如果先下发解除劳动关系文件,而他补办手续,屁股一拍就走了,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办呢?请各位家人指点。

星星索 发表于 2005-12-30 09:47:41

首先要看这个员工犯了什么错误,如果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不得在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期间,或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如果员工被劳动教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slcrab 发表于 2005-12-30 15:25:56

<P>补偿金,是在给企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基础上才需偿付的。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违约责任。</P><P>应该是在所有的手续办完后才可下发解除劳动关系文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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