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面 发表于 2005-4-28 16:09:08

争还是不争

<P>对于在公司中做人,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老老实实做事情,只要事情做得够好,终究会被发现。但这样有时候也会沦为任人欺负,只要有麻烦但看不出成绩的工作都推给这样的人,比如管理档案。另一种说法就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不但要做事情,还要争取利益。但是争取的同时有时候会伤害到其他人的利益。不是太好平衡。</P>
<P>究竟怎样才好呢</P>

NikitaLee 发表于 2005-4-28 16:20:00

争不争不是关键,先学拍马技术吧,拍好了怎样都行

面面 发表于 2005-4-28 16:22:19

我为人比较骄傲, 看来这被子都出不了头了

NikitaLee 发表于 2005-4-28 16:26:30

<P>握手!</P><P>拍马的技术是要在忍的技术练好之后才能修炼的</P><P>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每天在杀和忍住不杀之间经受折磨。。。</P>

面面 发表于 2005-4-28 16:31:05

哈哈,很经典啊,看来你很有一些心得,不知道你修炼到第几重了?谢谢你,我想,每一个心得都是在磕磕碰碰中总结出来的,或者严重点是血泪教训。

NikitaLee 发表于 2005-4-28 16:55:57

地产商们,快捐款吧

一层都没修炼成,现在还处于路见不平一声吼型。。

aihua22 发表于 2005-4-29 20:54:22

如要有背道义的事就不要去争了,,要不会死的很壮观的,,两虎相争必有一伤,

小情 发表于 2005-4-30 12:30:08

<P>呵呵~~在适当的时候表现自己让老板发现</P><P>如果一直都是这样下去那岂不永远给埋在土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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