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znezzyy 发表于 2014-3-23 13:35:19

未位淘汰制的前提是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估

未位淘汰制的前提是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估。如果企业的绩效评估没有问题,那就可以分析员工业绩相对不佳的原因。绩效的优劣不是取决于单一因素,而是受制于主客观的多种因素,包括员工的态度、技能、环境和机会四种主要因素。前两者是员工可以控制的,后两者是员工不可控制的。企业在实行未位淘汰制时,首先要找出员工不可控的因素对员工的影响程度,这对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公平程度,防止一些优秀人才的流失能起很大的作用。如果业绩不佳是员工个人的原因造成的,也不要轻易将其淘汰,而是要考虑该员工是否是岗位不合适,可不可以调换到新岗位,以便发挥其长。为此,必须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最好有一个专门培训员工的学校,使那些需要换岗工作的员工在适应新的工作之前有一个系统的培训。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其他岗位,那员工就被淘汰到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再次进入企业自办的学校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如果以上做法都不见效,那就只好将员工淘汰出企业。对被淘汰出的员工,企业可以考虑推荐他们到其他单位,这样不仅会遇到来自员工较小的阻力,减少企业的支出,而且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cyt2008 发表于 2014-3-23 22:48:01

本帖最后由 cyt2008 于 2014-3-23 22:48 编辑

:)末位淘汰是压力,但也要有足够的动力,动力和压力不对称,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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