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体系】案例点评:某技术公司生产系统浮动工资核算方案
【关键词】薪酬体系 生产系统 民营企业 IT行业【案例详情】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某技术公司生产系统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生产积极性,真正地体现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资构成及浮动工资的比例 生产系统所有人员的工资,都分为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学历、技能、岗位等所确定的,浮动工资是根据其每月的绩效所确定的,浮动工资实质上就是绩效奖金。 对于生产人员和非生产人员,其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占工资总额的大致比例如下: 项目类别 基本工资比例尺 浮动工资比例 生产人员工 50% 50% 非生产人员工 70% 30% 生产人员指直接或间接从事产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在某技术公司。具体地就是指各生产部门中公司正式任命的管理干部(经理助理以上职级)、文职人员之外的有关人员。 非生产人员指对技术、工艺、品质、管理或服务等工作负有一定职责的人员。在某技术公司,具体地就是指各职能科室、部门的人员。 三、浮动工资的评定办法 (一)生产人员浮动工资的核算 1、浮动工资的基本模式: 浮动工资 = 定额浮动工资×工时完成率×品质系数×调整系数 其中: (1)工时完成率:对于直接生产人员。 工时完成率=实际工作时间×0.91 (2)品质系数:对于直接生产人员,品质系数为质检部根据其送检产品的品质检验情况而评定的一个系数,其范围为0到1.2,具体评定办法见《某技术公司生产人员品质系数评定的暂行规定》。 对于间接生产人员,品质系数即为工作品质系数,在无过失时系数为1.0,出现过失时,由部门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参考《某技术公司生产人员品质系数评定的暂行规定》,评定一个适当的系数。 (3)调整系数:一般情况下直接生产人员调整系数为1.0但当生产量或销售量发生特别的变动,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时,由生产系统总经理确定一个适当的系数,并报送总裁核准。间接生产人员的调整系数与本部门的工时完成率挂钩。 调整系数=本生产部门工时完率 (4)定额浮动工资:这是由工资管理部门按工种、岗位等因素而确定的一个常数,相同岗位、相同工种的人员,其定额浮动工资也是相同的。 2、工时完成率以各生产部门《生产工时月报表》上的数据为基准,工时的管理办法按《某技术公司工时定额及工时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3、浮动工资的核算由工资管理部门负责,在建立工时及工资奖金信息系统后,计算工作通过运行相应的电脑程序来完成。 (二)非生产人员浮动工资的核算 1、非生产人员浮动工资的基本模式。浮动工资=应得奖金×调整系数×工作绩效率 其中: (1)工作绩效率指本职工的完成程度及工作质量,是按其工作岗位描述找作内容,由其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定。评定时须考虑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等因素。考核办法依据管理部门关于工作绩效评定的暂行规定进行。 一般情况下,绩效按如下方法确定:当系数在0.7以上时,部门经理有权直接确定;当系数在0.7以下时,部门经下须举理由,报生产系统总经理核准。 (2)调整系数根据生产系统的任务完成情况而定的,在生产部门工作的非生产人员,其系数还应与该部门的工时完成情况挂钩,由其直接主管核定。 调整系数=生产系统的工时完成率(或本部门的工时完成率) (3)定额浮动工资是按其所在的部门、岗位、职务、职称等因素而确凿的一常数。 2、一般非生产人员浮动工资的核算工作由工资管理部门负责。 四、浮动工资的发放浮动工资每月评定一次,与基本工资同时发放,但每月发放的浮动工资实际上是上一个月度的浮动工资。 定额浮动工资的限额根据公司的经营销售状况进行调整,调整幅度由公司高层决策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华恒智信点评】薪资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制定薪资管理制度时,应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的生命周期、企业员工的特点、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同时应符合一下原则:(1)同工同酬原则,避免内部矛盾。(2)合规原则,避免无意义的劳动纠纷和损害企业、组织的形象。(3)简单、实用、普遍性原则。薪资管理制度应考虑到实际人力资源管理的状况,以简单、实用、普遍性为原则,避免理解困难、实际操作中的复杂和产生难以控制的局面。 某技术公司为了提高公司内生产系统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了浮动工资棗绩效奖金制度。此制度将绩效奖金分为两种:(1)生产人员绩效奖金,根据工时完成率、品质系数、调整系数和定额浮动工资来确定;(2)非生产人员绩效奖金,由工作绩效率、调整系数、应得奖金来确定。 华恒智信认为,制定出合理的工资奖金制度,对于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重大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制定出优秀的奖金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是一个挑战。该技术公司的浮动工资制度是众多奖金制度中具有代表性的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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