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女职工怀孕问题
<P> 公司里有一女职工的做法,让我挺头疼的!</P><P> 她刚查出自己怀孕不到两个月,因有早孕的反应现象,就想在家休养。所以,也不知她通过什么关系,开来一张医院证明(市级),说要好好安养身体,否则会导致流产什么的,反正写得有些严重,她就请了个安胎假3个月,回老家安养了(我晕了,3个月后怕又要请产假了)。</P>
<P> 她不肯辞职,在怀孕期,公司也不可能辞退她的。不批,又说不过去;批了,可薪资方面如何支付法?付基本工资吗?以前也有怀孕的同事,都是坚持到最后,第一次碰上这事,不知如何处理。</P> <P>既然人家开的是病假证明,就按病假好了。一般说来,病假只发病假工资,并且每个公司都有一个关于病假天数的规定,如果超过了,就得按事假请。事假是不发工资的呢!</P> <P>首先,不要有与她解除劳动合同的想法。从情从理从法,都不可以的。</P>
<P>其次,不要有大幅度减少她的“名义工资”的想法。从情从理从法,都很难说得过去的。</P>
<P>第三,我们可以根据公司的既有章程,执行“病假期间工资如何,奖金如何”的规定。只要她的实际收入不低于当地的生活保障线,就没问题。</P>
<P>第四,考虑一下其他员工的士气。让大家都觉得公平合理,这样才好。</P> <P>从她的产假里扣</P><P>你们的产假也是四个半月吗?</P> <P>不是从事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的</P><P>不过这样的薪酬设计的确有点头痛,呵呵</P><P>还是结合当地的一些实际情况,借鉴其他企业的做法来实施比较好</P> <P>我同意2楼的观点</P> <P>按劳动法办吧。</P><P>这种事每个人每家都会遇到的,不能以情用事。</P> 安胎假不算产假,按病假来办吧 <P>谢谢!目前也只能是按病假处理的!</P> <P>我们办公室的一位女同事,年初怀宝宝,大约四五月份开始休息,至今未来上班,工资照领,看样子今年都不会见着她来上班了,我们还不是只有看着,谁叫她有本事从医院开出证明来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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