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裳 发表于 2003-12-30 12:56:00

红毛衣[连载]

——据最爱的歌之一MBC《红毛衣》改编

   林总最近变得很奇怪,总是穿着一件与身材极不相衬的红色毛衣来上班,甚至连会见客户也不例外,幸好那几个老外是第一次来中国,看见林总如此穿着不但不引以为怪,反而以为是前卫的一种表现,竖起拇指直赞OK,但过几天省领导要来公司视察,还有电视台来人摄像,如果公司的总经理穿成如此模样上电视,那可是要闹笑话的,我一边收拾着台面上的资料,一边扫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已经指向12月31日晚上的9点了,“总得想个办法劝劝他才好,”我自忖着,一面向林总屋子走去。

    来到林总的办公室门口,“总经理室”四个字已经微微地泛黄,林总真是个怪人,公司的资产光是注册资金就已经是上千万了,但二十年来他的办公室从未装修过,连位置也未挪过,说他小气又不象,公司经理级以上的办公室都装修得比任何一家公司都要漂亮,唯独他自己的办公室,连牌子也不肯让行政部的人换一块新的。我敲了敲林总办公室的门,得到允许后便推门而入:“林总,都九点了,您还不下班吗?”坐在大班桌后的男人抬起头来:“是吗,都已经这么晚了啊?也是该下班了,曼小姐,这两天赶海月集团的计划书辛苦你了,我请你吃个宵夜当补偿吧。”

    我怎么也没想到林总开车带我来的地方居然是公司附近的西点店,看着我稍稍有些失望的脸,林总呵呵地笑了:“曼小姐不喜欢吃西式点心?”我连忙回答:“不,我只是没料到林总这个年龄段的人也喜欢吃这种东西。”“呵,这家店开了很久了,差不多是和我公司一起开业的,这店的经理是我的老朋友了。”说着,他推开了店门。

    我环视了一下四周,米黄色的墙面,每隔一段距离挂着仿真的火炬,在寒冷的冬夜里,给人一种暖融融的感觉,客人并不多,只有靠窗边的桌子几个年轻的少男少女在大声嚷嚷着,好象在举行什么生日派对,服务生显然和林总很熟,微笑着和他打招呼,并端上了可乐,林总微笑着说:“曼小姐待会儿一定要试试这里的招牌三明治,味道是一流的。”

    我心不在焉地吸着可乐,心里想着该如何和林总开口提议才好,林总奇怪地看着我:“曼小姐,你脸色不好,是不是点的东西不对你的胃口?”我不自觉地冲口而出:“啊,不是,只是林总,您的这件衣服能不能换一件,实在是有损您的形象,过几天,省局的人来访……”看着林总的脸色一下子沉下来,我连忙捂住了嘴。林总默默地用吸管搅着冰块,半晌不出声,最后郁郁地开口:“曼小姐作为我的秘书,来公司应该有两年了,对我的为人也应该是比较了解了……”

    “是啊,”我为了弥补刚刚的过失,赶紧抢着接道:“公司上下都说林总是个万中无一的好男人,不吸烟,不喝酒,是典型的钻石王老五呢,不过也有人说,林总你大概喜欢男……”话刚出口,我就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一巴掌,瞧我这说的是什么话!

    林总淡淡地笑了:“谁说我没有女朋友?这件红色的毛衣就是小薇织给我的。”“小薇?”陌生的名字,连我这个号称全公司消息最灵通的包打听也没听过这个名字,再说,这手艺也实在是……太不敢恭维了,我暗自嘟囔着,“你说什么?”“啊,这个,我是说林太太真是贤惠,会自己织毛衣。”说完,我暗自擦了一把冷汗。“林太太?你是说小薇?很不幸,她还不是我太太,虽然我二十年来都想这么称呼她。”看着我不解的眼神,林总淡淡一笑:“如果你不再打算批评我的衣着,作为交换,我可以把这件红毛衣的故事告诉你。”“成交!” 我脱口而出,林总的家庭完全是个谜,公司同事私底下早为他扑朔迷离的感情生活争论不休,我又怎能放过这个获得第一手资料的机会?

    可乐端上来了,林总望着杯中噗噗作响的气泡,娓娓地道出一段故事。

岚裳 发表于 2003-12-30 13:30:00

(一)

                     穿着你编的红毛衣,

                     感觉温暖就象在你怀里,

                     脑海里又不觉浮现起曾有的美丽。

                     记得你曾经对我说,

                     每针每线都代表你的心,

                     希望我能好好珍惜这一份情意。

                     一生一世的约定,

                     和你紧偎相依。


    那是二十年前,在一个下大雨的清晨,我开着车正向公司方向去,突然从路边冲过来一个人影拦在我的车前,我赶紧刹住车,但也为此吓出一身冷汗,我把头伸出窗外,大声叱道:“喂,不想活啦?大清早地挡在路中间?”

    我的话还没说完,车门就被那人拉开了,只见是个年轻女子带着哭腔说:“先生,拜托你能不能载我到欣荣公司门口,我拦了几辆的士都不停,我面试快迟到了。”我听说是去我的公司应聘,不禁多看了她几眼,只见她穿着一条火红的连衣裙,脸上本来化着很浓的妆,已经被雨水冲成黑一道,蓝一道,活象个花脸猫,我叹了口气,这种人就算真的面试了我也不会要,刚想和她说实话,只听见这名女子发出一声毛骨悚然的惨叫,我被吓了一跳,只见她一边忙着爬上车,一边忙着端详着后照镜中的自己:“天啊,怎么办啊,今早我同学花了一个小时才帮我化好的妆,全冲掉了,呜呜呜呜,完了,这次录取不上了,人家好不容易争取到这个面试机会的。”说罢,便嘤嘤地哭了起来,看着她那惨兮兮的样子,我不禁心软,递过一包纸巾,“妆冲掉了干脆抹掉算了,面试考的主要是你的技能和反应,而不是你的容貌。”听了这番话,女子立马收住泪,怀疑地望着我:“是真的吗?”待我肯定地点了点头,她终于破涕为笑,接过纸巾狠狠地抹了一把脸,然后突然想起了什么,眼睛瞪得大大地望着我:“你怎么还不开车?”

   上午的事务很多,我看着会计部提交上来的损益报告,到这个月为止已经连续亏损四个月了,又看着几篇部门经理互相推托责任的报告,越看心里越恼火,正在这时,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问:“请问面试是在这里吗?”我心里窝着的那团火噌地一下就冒上来了,我大声问:“什么面试?面试去人力资源部!”

    “这里不就是人力资源部吗?”那个声音依然不识趣地问,我愤怒地抬起头来,便瞧见了一双熟悉的眼眸,突然这个女子叫起来:“天啊,怎么是你?”听到这个声音,我才认出她是今早搭我便车的那只“花脸猫”,卸了妆的她虽不是很美,却长得很清丽,就象一株带着露珠的蔷薇花,我无奈地说:“小姐,人力资源部在东边第三间办公室,我这是西边第三间办公室,你弄反了。”

    “弄反了?不会啊,我明明记得书上说是‘左东右西’,照道理该不会错啊?”她一个人自言自语着。我差点被她气背过去,哪本书上有说过是“左东右西”来着,八成是这丫头自己记错了,我再也按捺不住了,大声叫道:“哪本盗版书上告诉你是‘左东右西’来着,明明是‘右西左东’!”望着她诧异的眼神,我明白自己已经被眼前这个丫头气糊涂了,我顿了顿,好不容易抚平了自己的情绪,尽量温和地说:“小姐,就算你辨不清方向,那标牌上‘总经理室’和‘人力资源部’几个字应该认识吧。”她连忙回过身又仔细地看了看标牌,又发出那种我熟悉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完了,完了,我真的没有看见耶,我怎么这么倒霉,好走不走,走到总经理室这倒霉地方来了,完了,这次面试肯定没戏了!”(什么?到我这儿来叫做倒霉?!)我赶紧打断了她自怨自艾的哭诉:“够了,你叫什么名字?!” 她被我吓了一大跳:“周……周小薇。” “好,只要你能回答出我一个问题,你就算面试通过。”“什……什么问题?”她马上紧张起来,“是谁教你化那么难看的妆来面试的?”

    “书上啊,书上说,如果面试的时候不化妆,是显得对别人的不礼貌,我是第一次找工作耶,肯定要正式点才行。”我差点被这句话噎死,不化妆显得对人不礼貌?不会吧,应该是仪容整洁吧,我叹了口气,操起电话,“喂?小张吗?今天面试的是不是有个应届毕业生叫周小薇的?什么?约了九点现在还没来?人来了,我面试完了,现在去你那里办入职手续,暂时安排在你那里做文员。”

    我打完电话,抬起头来,只见她一脸不相信的神气呆立在那里,我故意板着脸对她说:“你愣着干嘛?还不去人力资源部办入职手续?以后上班不准象今天这么迟到,迟到三次就炒你鱿鱼。”

    “我知道,我知道,书上说……”“还不快去?”我赶紧打断她,不知道再谈下去她还会搬出多少能让我抓狂的“书上说”来,望着那个女孩远去的背影,我突然发现,早上的一切不快,都被这个精灵般的女子一扫而空,脑海中只剩下她的那些“书上说……”。

    旁边突然传来一阵喧哗,打断了我们的交谈,隔壁的那群男孩女孩正选取了两个代表在比赛吃蕃茄酱,看着那两人一边互瞪着对手,一边把蕃茄酱拼命地往嘴里挤的狼狈神情,林总不禁笑了:“这还比什么?肯定是女孩获胜了,不过如果比起吃这个,恐怕谁也比不过小薇……”

    “我要五包蕃茄酱!”端着三明治来的侍者不由微笑着接道,林总抬头一看,笑了:“老吴,原来你还记得。”“是啊,那个精灵的女孩是谁也忘不了的,就算是吃一客薯条,也都是要五包蕃茄酱,而且每次刚进门,隔着柜台很远的地方就会开始大叫‘我要五包蕃茄酱!’就好象侠客叫五碗酒一样,并很是豪气干云地对服务生伸出五指一挥,我们都笑称那是她的招牌手势。”

    侍者放下手中的盘子,“曼小姐试试我们的招牌三明治吧,保证好吃得让你把舌头都吞下去,这也是周小姐的经典评语之一。”说着,门前的摇铃叮叮作响,侍者说了一声“SORRY”就忙着去招呼刚进来的客人,“后来呢?”我好奇地穷追不舍,小薇,小薇,这个过了二十年都仍然刻在人们脑海里的小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时,我却没有发现林总的脸色渐渐地黯然下去……

岚裳 发表于 2003-12-30 13:34:00

    世上有太多不公平,

                            从没会想过你会离我而去,

                            我想你了解我的心,

                            不愿失去你。

                            黑夜白昼南北东西,

                            怎么再也寻不回你的影,

                            只求再对你说一句,

                            honey我爱你。



    小薇入职后,人虽常常犯迷糊,喜欢动不动就来个“书上说”,却凭着善良和活泼很快得到了公司全体人员的喜爱,而我也慢慢地和小薇从相识、相知走向了相爱,在元旦的前三个月,小薇说要织件红色的毛衣给我当新年礼物,还正正经经地给我量了尺寸,当时我就嘲笑她,看你那迷迷糊糊的劲儿,哪里会织什么毛衣?织出来也是不能穿的,小薇生了气,每次去她家做客,她总是把半成品藏了起来,只是一句话“到元旦那天给你穿。”无论我怎么激将,她也不肯拿出来。

    二十年前的今天,12月31日,我依约在这家西点店等小薇,晚上十一点多时,小薇才抱着一个纸包匆匆地冒着风雪跑进来,一落座,她便带着得意把纸包往我怀里一塞:“凡,快点穿。”我打开后,就看到了这件红毛衣,看着这件衣服,我微微皱起眉:“哎呀,真丑。”(听到这里,我不禁小声嘀咕一句,英雄所见略同),小薇撅起嘴:“这可是人家好不容易照出书打出来的,你快点穿上嘛。”

    “不穿,这么难看,我宁愿跳楼也不穿。”我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谁知道小薇听完这句话,泪水就如断了线的珍珠般掉了下来,这下我可慌了手脚,“小薇,别哭,我开玩笑的,你打得很好看,我,我,咳,只是舍不得穿……” 小薇听了我的劝慰,却反而哭的更伤心,边哭边说:“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世界如此不公平?别人想舍弃的东西却偏偏要我一起跟着舍弃?”

    听着小薇不着边际的话,我更是手忙脚乱,“薇,别哭,我这就穿上给你看,你千万不要哭。”看着我穿上毛衣笨手笨脚的样子,小薇破涕为笑,但是过了一阵子,她又呆呆地流下泪来,“凡,你对我这么好,要我怎么舍得离开你?”

    我装做很凶的样子对她说:“花脸猫,不准你再说这种傻话,从新的一年开始,‘离开我’这三字必须做为禁用语。”小薇突然变得高兴起来,“瞧我啊,快过新年了,还哭哭泣泣的,凡,我们去凤凰广场听新年钟声好不好?”我当然应允,能重新看到小薇灿烂的笑靥,要我做什么都乐意,于是,我们手牵着手,踏着满地的积雪向广场走去。

    也许是天气寒冷的缘故,小薇的手很冰,我不由地捉紧了她的手,小薇抬着头来,冲我调皮地一笑,“凡,你看这象不象铺满百合花的地毯,而我们呢,正走在前往教堂上的路途上,满天的雪花是老天为我们洒上的花瓣,马上教堂行礼的钟声就要敲响了……”说着,她轻轻合起眼帘,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我轻轻地点了点她的鼻头:“原来你想结婚了,好啊,我明天就去买戒指。”“什么呀”,小薇顿时飞红满面,突然她停下脚步,认真地用那双剪水的眼眸看着我:“凡,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你会怎么办?”

    “这个问题嘛”,我故意皱起眉头,“那就再找一个……”

    看着预期中小薇微微嘟起的嘴,我大笑着将她揽入怀中,“但是,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你这辈子,下辈子,永远也休想甩开我,所以也不存在你离开我的事情。”

   小薇柔顺地靠在我的怀里,幽幽地说:“可我听说,过奈何桥时每个人都要喝一碗孟婆汤,喝了之后就会忘记前世的事,那样你就会忘了我的。”

   “我不喝,你也不许喝,小薇,我们谁也不要忘记谁,就算是下辈子,再下辈子,我都想和你在一起。”

    “好,我不喝,你也不喝,我也要下辈子,再下辈子,都和你在一起。”

    “凡,能不能现在和我说‘你爱我’这三个字。”

    “这三个字很宝贵的,哪能每天挂在嘴上,我要等到新的一年开始的时候才对你说,而且一年只说一次。”

    “哼,不说就算了,我还不爱听呢。”

      ……

      ……

    说着说着,我们走到了广场前,那里早已挤满了黑压压的人群,都在等着聆听新年钟声的第一响,小薇指了指远处:“凡,那里有卖花的,你在新年钟声响起的时候送一束给我好不好?” “好,小薇,你等我,别乱走。” “嗯,我会一直等下去。”



    说到这里,林总的声音渐渐地低沉了下去,之后,长久的沉默出现在我与他之间,我实在憋不住了,小心翼翼地问:“那后来,您有没有在广场前和小薇说那三个字?”林总这才如梦初醒般的一惊:“后来?后来就没有了。”“怎么可能?你的故事就这么完了?!”我大叫起来,林总勉强地笑笑,说道:“后来,当我捧着一束玫瑰回到广场时,小薇已经不见了,我发疯地寻遍了整个广场,问遍了所有的人,也没有看见她的身影,就这样,小薇离开了我,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年了……”

   “难道一个人就这么消失了?”我又一次叫起来,“你难道没有去找她?比如她家里?”林总勉强笑了笑,“曼小姐,整个故事就此结束了,但是,我一直相信,小薇有一天会回来,她一定会回来的。”旁边又传来一阵喧哗,那几个少男少女的聚会已经结束了,林总轻咳一声,岔开话题:“曼小姐,现在时候不早了,我叫个车送你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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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裳 发表于 2003-12-30 13:36:00

(三)


    第二天,我揣着一肚子的谜团又来到这家西点店,下午的时候,人并不多,老吴在柜台前擦着盘子,我从林总的口中得知他其实是这家店的经理,十年前,林总借给他一大笔资金买下了这座西点店并经营至今,我向他打了声招呼,他马上认出了我:“你就是昨天和林总一起来的那位小姐,怎么,我们店的三明治味道如何?”

    “非常好,差点让我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我冲他扮了个鬼脸,他哈哈大笑起来,我乘机问道:“那么,发明这句经典名句的人现在在哪里呢?”老吴的脸也变得黯然起来,久久地,他才吐出一句:“死了,在二十年前12月31日的下午,一个女人从40层高楼上跳下,却没想到还砸中了从楼下路过的周小姐,可惜了,那是个好女孩。”

    “可林总告诉我的故事里,那天晚上他还和小薇在一起!”

    听到这句话,老吴的手停止了擦盘子,直直地看着我:“曼小姐,有些事用常理是很难解释的,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林总是空手进来的,当时客人很多,我也没顾上多留意,后来就见他穿着一件红色的毛衣走出去,而且一个人在不停地自言自语着,后来我们去周小姐家吊唁,周小姐的家人看到那件毛衣也是说奇怪,因为当时周小姐就是因为织到最后一点,毛线用完了,才去街上买的,想不到却发生了这件惨剧,至于这件原来应在惨案现场的红毛衣最后是谁帮着结完的,林总是如何拿到的,就不得所知了。老林一直不承认小薇已死的这个事实,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保持着公司地址、办公室和我这家西点厅不变,为了就是希望周小姐有一天会回来,”

    说到这里,老吴扭过头去,不让我看见他眼中的泪光,“如果真的有轮回,我也希望周小姐能够早些回来,林总等她,已经等得太苦了……”我没有再说什么,默默地离开了那家西点店。

    那天起,林总上下班依然穿着那件红毛衣,我突然发现,那件红毛衣,虽然样式不是很好看,但过了二十多年,色泽依然鲜艳,红的就好象情人的血。



    元旦过后的某个下午,我正在加班打印一份合同,门口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问:“请问,面试是在这里吗?”我抬起头一看,一位女孩亭亭玉立地站在我面前,我一眼就认出那是前几天在西点厅碰见的那位和人比赛吃蕃茄酱的女孩,只见她今天下身穿着红色长裙,上身穿着白色的套头衫,一朵蔷薇花婉转地从底部盘旋到胸前,灿烂地开放着,我笑了:“你叫什么名字?”“阮,阮薇薇。”“人力资源部请往西边第三间办公室。”“哦,谢谢。”我又埋首下去,敲我的合同,敲完合同的最后一个字,我在想:“林总,是不是还穿着那件红毛衣呢?”


                         我答应你会好好地爱惜,

                         绝对不再让你担心,

                         请不要因为分离而叹息,

                         我永远在这里,

                         永远在这里,

                         和你送给我的红毛衣。



                               (完)

悦宁 发表于 2003-12-30 15:57:00

凡的记忆里总有蔷薇盛开

刚刚过了春节,梅花还没离开,迎春花就开了,随后茶花也在低温里开始争抢人们的眼眸。
    而凡,却一直等待蔷薇绽放。

    记忆中的五月最爱满墙的蔷薇开放,自命卑贱的花朵把一面普通的墙装点得娇艳可爱,把污秽和阴暗都暂时藏到了花朵的后面。
    蔷薇生命很短。从开始看见她枝繁叶茂到粉色花朵坠满枝头,到花落尘泥,不过一个月时间。她们的一年,就是为了这一个月而拼命生存着,为着最后的开花全力一搏。
    相伴着,紫藤花也开了起来。浅浅的紫色,如葡萄般一串串悬挂,沉沉的清新,还带着一点忧郁。不过一周的时间,玄即被绿叶遮掩得了无行踪。
    五月,就在她们的颜色里过去了。

    六月的漫步里,间或从树间掉下一朵硕大的血红石榴花落在脚前。不留神踩了,粉碎却依旧鲜艳。掉落的花朵永远结不出果实,可是她存在,她一定快乐着落在我眼前的瞬间。

    然后的季节都有鲜花存在。这些花却不象五月的花朵那样让我期待。
    夹竹桃的花儿也狂野地开了,粉红或者白,把树枝压弯。凡习惯低头走过树林,经常看到花朵旋转着落下,想起了孩时的游戏:把长纸片撕开一个分叉,从高处扔下,看着她旋转如唱歌……

悦宁 发表于 2003-12-30 16:03:00

一个人就是只能活一辈子的。不管活成这样还是那样,就这么回事。但因为不甘心,所以硬要编造着去惦记下一辈子。这辈子磕磕绊绊走到现在的坐标,回头看,不免发现很多路径原来可以走得更便捷和直接,而自己却转着圈子在给生活寻找定义,仿佛只有这样才活得光彩。
      如果真的有下一辈子(姑且相信这一点),不学西方哲学家寻找活着的意义,也不想中国文人所讲的“活着就是意义”。我会抛开意义去活,不想永远,只想更远。

笑红尘 发表于 2003-12-30 20:00:00

没意义

悦宁 发表于 2003-12-30 20:09:00

以下是引用笑红尘在2003-12-30 20:00:00的发言:

没意义

闭嘴

悦宁 发表于 2003-12-31 11:40:00

人生就是一场又一场事件的复制,无非改了时间、地点和人物,想过之后,便算经过了,在看清楚必然的流程之后,便会越过而直抵下一站点,让故事展开。

岚裳 发表于 2003-12-31 14:01:00

又有一个银犯酸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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