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我倒正想了解一下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HR到底恐惧的是什么?</p> <p>怕什么:1、可能的更高的补偿;2、更重要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带给员工的心理暗示是不可否认的,我见过不止一家公司里有不少这样的员工,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判若两人,公司要想解决这样的问题也不是很容易的,对公司带来的风气上的影响还是很大的</p> <p>呵呵,曾与同行和劳动部门的相关人员探讨过一种方法,就是做劳动合同变更。</p>
<p>变更劳动合同的到期时间</p>
<p>相关人员说,还没遇到过这种案例,怎么认定都没错。但是如果这样操作的话需要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上做变更,提前的越早越好。如果到期前一个月做变更可能不被认定的可能性更大。</p>
<p>我觉得风险比较大,还不如直接签无固定期限。所以没有试过</p>
<p> </p> 无固定期合同的法律要求,是在推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化。要知道,在国外,招聘工作因为有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才会找外界咨询公司或自己来做<strong>工作分析,同理,</strong>现在在中国的劳动法要求下,企业是要通过完成对员工的工作胜任能力或工作结果的专业评价,来合理的解决签了固定期合同如何解决解除合同的困惑问题。注意<strong>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二款</strong>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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