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mouse 发表于 2009-8-6 21:36:17
<p>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处理的</p>steaven 发表于 2009-8-7 09:07:54
学习中。。。zemin 发表于 2009-8-7 14:37:11
深的背景实际是贫富分化,基层对立,公关实际是政治公关,农村里拖拉机出事不会这么大的反响,yjyouhl 发表于 2009-8-8 10:44:00
<p>政府监督控制力度不够,让人寒心啊</p>林助理 发表于 2009-8-8 18:37:16
使得仇富和仇官思想不断深化Lyndall 发表于 2009-8-9 20:40:22
法律本来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统治阶级又是为富人设的。。。你看看那些个人大代表那个是人选出来的。 那个不是个人身价超几千万的。 要平等。回到原始社会弱肉强食那就平等的了。 其实就会更加的血淋淋。 只能说平民自己好好看待自己。过马路能有地下通道走通道。有天桥走天桥。 实在没办法也不能相信红绿灯,红绿灯只是为交警拿纳税人的钱架起来收取交警们的奖金的工具。a_dai 发表于 2009-8-10 11:44:14
世界本来就无公平可言winglight 发表于 2009-8-10 14:33:07
不敢苟同楼上两位的观点:观点太极端就容易产生稀奇古怪的结论。<br/>法律不是万能,但是无政府主义就万万行不通。极端的公平当然不存在,因为没有谁能满足所有人,但是美国宪法提倡的,人人“生而”平等,还是可以做到的,至少是接近的。<br/>uwangbing 发表于 2009-8-10 15:45:30
<p>呵呵。学习了!</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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