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北大光华陷入“人事门”
<p>继几个月前一教授因被辞退而公开指责院长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再次因人事问题出现纷争。11月16日,一篇署名为北大教授何志毅的文章《致张维迎的公开信》在网上发布。公开信称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张维迎搞人事斗争。前晚(21日),光华管理学院在网上发布对何志毅问题的 声明,并公布了对其的处理决定。(11月23日《京华时报》)</p><p>张维迎教授作为一名著名的经济学家,有过许多的著作,写过许多的论文,他应当十分清楚,要想证明某种观点,就必须有足够的论据,进行充分的论证,让他人在论据、论证中接受自己的观点。</p><p>在人事问题上,同样是这样,对某个人进行处理,也必须有足够的理由,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而不是权力。</p><p>仅仅半年时间,北大光华就有两名教授发表公开信,公开与学院的矛盾。说得更白一些,就是公开与院长张维迎的矛盾。</p><p>如果说,今年6月,对光华学院原教授邹恒甫的处理,是因为该教授几年内很少到校上课,没有很好履行职责,对其辞退还能够让人信服的话。但是,这次对何志毅教授的处理,似乎理由就不那么充足了。</p><p>针对何志毅教授的公开信,光华管理学院虽然及时发表了声明,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但是,至少有两点值得探讨:</p><p>一是何志毅教授发表的是致张维迎的公开信,按理,应当由张维迎直接回答,因为,何志毅教授公开信的内容也全部是针对张维迎搞“人事斗争”的问题,而不是反映光华学院的问题。对这样一封针对个人的公开信,由单位发表公开声明,是否妥当,值得思考;</p><p>二是即使可以由单位来发表声明,但从光华学院公开声明的内容看,也让人感到这是一场权力斗争。因为,光华学院对何志毅教授进行处理,是因为何教授将其担任主编的《北大商业评论》,在学院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擅自改变主办单位,导致光华管理学院失去主办单位资格,严重地侵害了光华管理学院的利益和知识产权。我们不清楚何教授为什么会“擅自”更改主办单位,其目的是什么,有什么原因。但是,即便何教授主观动机有错误,在没有经过学院同意的情况下改变了主办单位,光华学院也完全可以对何教授进行说服教育,规劝其改正错误行为,而不是在没有经过沟通的情况下匆匆将其免职。</p><p>更重要的,在何教授被光华学院处理以后,其所领导的北京大学企业管理案例研究中心的48名员工,竟然集体写信给北大领导,为何志毅教授鸣冤,对张维迎教授“声讨”,要求学校纠正张维迎的做法。可见,何教授在学院还是有相当威信的,不应该是一位“劣迹”很多、品格不好的教授。</p><p>那么,张维迎领导下的光华学院,在处理何志毅教授的问题上,论据、论证是否充分呢?理由是否充足呢?</p><p>北大光华到底陷入了怎样的“人事门”,到底是改革还是权力斗争,到底是工作原因还是借改革之名排除异己。对这些问题,北大光华是否也应当发表一个公开声明呢?<br/></p> <p>说白了就是分钱的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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