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振兴 发表于 2007-6-5 10:48:59

[原创]二甘醇:有毒没毒要看哪个部门说

<p>二甘醇,因为齐二药事件、巴拿马“毒”感冒药事件、“毒”牙膏事件,如今成了最知名的化工产品之一。二甘醇有毒没毒这个问题,二甘醇这个东西自己不知道,只有人知道它有毒没毒。不过,有意思的是,二甘醇有毒没毒,在中国有了不同的答案。</p><p>都知道,齐二药假药事件的罪魁祸首就是用便宜的工业溶剂乙二醇代替药物辅料丙二醇(甘油)。有毒没有毒还是看看官方说法:“二甘醇在体内氧化成草酸而引起肾脏损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假药案调查新进展》的官方结论)。二甘醇入口到底会有多大危害?药监局官方认为:“可能(造成严重不良事件)。例如,1937年美国发生了错误地用二甘醇(diethyleneglycol)替代乙二醇(ethyleneglycol)作溶剂生产磺胺酏剂事件,造成100多名儿童死亡。近几年也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如1996年拉丁美洲的海地,生产对乙酰氨基酚糖浆,应该用甘油作溶剂。由于使用了搀假的甘油(含有二甘醇),使用前未经化验,产品出厂后造成至少59名儿童死亡。海地事件发生前,已发生过生产对乙酰氨基酚糖浆,因错用溶剂的死亡事件。由此可知即使药品溶剂和生产中的错误,也可能造成严重药害事件。”</p><p>上述是咱们药监局在二甘醇问题上的官方说法,自己GMP掏钱认证搞出了要人命的假药,药监认定“二甘醇”有毒,而且危害很大那是一定的。</p><p>而这次巴拿马毒牙膏事件开始后,怕给老美制裁中国留下借口的中国政府立刻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其中包括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巴拿马药物中毒事件”等开展调查》报道)。</p><p>不过,有意思的是,在由质检总局组织发布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通报“巴拿马二甘醇牙膏”问题调查结果》、《国家质检总局高度关注我牙膏在美被禁售问题》两个结果中,一再强调是“中国卫生部组织专家”评估结论,而非前面的国家药监局专家。和药监局的结论迥异,中国卫生部组织专家对牙膏中二甘醇的危害性进行的评估表明:二甘醇属低毒类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由于代谢排出迅速,无明显蓄积性,迄今尚未发现有致癌、致畸和诱变作用的证据。</p><p>为什么呢?</p><p>这还要从牙膏是什么玩意说起。牙膏,是入口的东西,在美国,属于FDA管理,所以,牙膏进口要到美国FDA标签注册,出事后, FDA Advises Consumers to Avoid Toothpaste From China Containing Harmful Chemical(FDA建议消费者避免使用来自中国的含有有毒化学物质的牙膏)。按对应来说,中国的药监要回应美国FDA的做法。</p><p>不过,在中国的食品法中,对食品的认定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有功能限制,所以,尽管牙膏入口,但不属于食品,也不属药品,也不属于化妆品(卫生部管),而是属于工业产品,而且属于“重要工业产品”,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是质检总局收钱管理的。这也是为什么毒牙膏事件发生后,药监局牵头的原因之一。</p><p>而药监局开始高调参加联合调查组,后来悄无声息,原因一是因为GMP认证是药监搞的,收钱发证,出事自然要药监扛着,一样道理,牙膏出事,是质检总局收钱发证,出事自然质检自己去扛着。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虽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但在食品方面基本属摆设,这食品这块基本被卫生部和质检总局把持着,没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多少事。所以,药监没有发证收钱、有没有“牙防组”认证,没有利益动力趟这趟浑水。都因为牙膏问题,卫生部自然和质监站在一条道上了,一样二甘醇,两样毒性,在中国就这么顺理成章。(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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