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w 发表于 2007-5-31 13:40:41
<p>后面十条的确有效,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讲,很好,在中国可能要加上安全部门及工伤部门</p>skilldrago 发表于 2007-5-31 15:01:08
呵呵,小偷和注重企业安全管理的人都是会算大帐的人xinlan626 发表于 2007-5-31 15:49:56
<p>現在的小偷太職業了把!</p><p>@@@@@@@@@@</p>mr.wujian 发表于 2007-5-31 15:51:21
这个开篇很让人深思。不错。angrel 发表于 2007-5-31 17:13:46
<p>非常不错</p>ydy135 发表于 2007-5-31 17:15:58
防患于未然还是十分必要的flying0605 发表于 2007-5-31 17:54:42
没错,防患于未然kimson 发表于 2007-5-31 18:21:58
借鉴,谢了rliubin 发表于 2007-5-31 18:41:12
<p>不错,是要先想到退路才好啊</p>yuanfn001 发表于 2007-6-1 17:42:20
<p>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讲,这是非常正确的,一切安全管理的源头和目标都是按照会出事故的情况下设置的,所以就像刚刚进入房间的小偷一样,现找到退路再说!这是逆向思维的典型应用,也值得在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中应用!</p>